服装研发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6801178 | 建设单位法人:赵明琪 |
程丽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万康路32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服装研发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20-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82-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万康路328号 |
经度:121.51825 纬度: 31.08384 | ****机关:**区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5-11-26 |
闵环保许评〔2015〕58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8930 |
450 | 运营单位名称:普洛斯企业****公司 |
****0110MA1G8WT68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6801178 | 验收监测单位:环楚检测****公司 |
****0112MA1GB8HK7Q | 竣工时间:2023-06-01 |
2023-06-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4-30 |
2024-04-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1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jsp/view/hjxxgk/index.jsp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建筑用于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建筑用于办公。 |
厂房的功能全部调整为办公用途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建设内容包括1幢地上6层厂房,5幢地上5层厂房,1座地下一层结构的地下车库。厂房建****公司各类服装的生产,生产工艺主要为裁剪、缝纫、绣花、烫钻。生产达纲后可年产各类服装 182.5 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在**市**区万康路328****园区**了6幢厂房,企业原计划用于各类服装的生产,待建筑主体竣工后发现由于**受疫情全方面的影响,且全球经济形势的不乐观,若继续按原计划投入生产,一来不符合市场形势,二来无法保证生产后的收益,故将厂房的功能全部调整为办公用途。****园区占地面积204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095.72平方米。 |
厂房的功能全部调整为办公用途,无生产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裁剪、缝纫、绣花、烫钻 | 实际建设情况:办公 |
受疫情全方面的影响,且全球经济形势的不乐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地下车库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预处理,最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集中治理。项目污废水水质可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B 级标准。达标排放,对周边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项目地处**江上游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应严格执行《**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不得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雨、污水分流,地下车库废水经隔油沉沙达到纳管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由机械排风系统集中收集,经建筑结构内烟道通至非人员活动绿化带内排放,共设3个排风口,高度小于2.5m,周边 10m 内不存在环境敏感目标,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停车场(库)环境保护设计规程》(DGJ08-98-2014)相关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地下车库汽车尾气中C0 和NOx排气筒口浓度远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相关限值,故厂界浓度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使用清洁能源。地下车库设置应符合《机动车停车库环境保护设计规程》(DGJ08-98-2014)的要求 项目各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应按照“固废法”及本市相关规定执行,面料边角料、包装废料应及时收集,妥善保管,出售给相关物资单位回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应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无外排,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固废法”和本市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 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配合运营期管理措施,经过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3 类区标准昼间限值,夜间不营运,对周边声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确保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1)施工现场须设置不低于2 米的固定式硬质围挡,以减少施工区扬尘对外界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当落实专人负责维护设施的维护,定期巡查,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及时修复或调换破损、污损的维护设施;(2)废弃渣土应当及时清运,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堆放;(3)施工机械在挖土、装土、堆土等作业时,应当采用洒雾状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4)在工地内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在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做好冲洗、遮蔽、保洁工作,防止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渣土的散落;(5)沿线运输物料的道路、进出堆场的道路应及时进行洒水处理,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自备洒水车,一般每天可洒水二次,在干燥炎热的夏季或大风天气,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保证路面无扬尘。施工中运输车辆以及各类施工机械往往以柴油作为燃料,产生少量的CO、NOX 等汽车尾气污染物。施工场地通风良好,经大气扩散、稀释后基本不产生明显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若不经处理任意排放往往导致地表水受到污染,并容易滋生蚊蝇,影响环境卫生。本项目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营地中建设化粪池,生活污水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抽运。施工期砂石料冲洗、运输车辆冲洗产生的冲洗废水以及地基翻挖时的外排淤水主要污染物为SS,此类泥浆水如果直接流入下水道会造成泥沙沉积,长时间累积后会淤塞下水道。对该类冲洗废水应在施工场地内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上清液就近排入下水管道,沉淀泥沙定期清运。 施工期间应按《报告表》的意见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减少和控制污废水、噪声和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夜间施****环境保护局(莘凌路248号)办理报批手续。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相关措施已落实到位。同时根据废水监测数据,项目污废水总排口中各因子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 中三级标准,达标排放。 项目变动后废气仅涉及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其治理措施与环评申报情况一致,地下车库设机械排风系统,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由机械排风系统集中收集,经建筑结构内烟道通至非人员活动绿化带内排放,共设2个排风口(1~2#),高度小于 2.5m,周边 10m 内不存在环境敏感目标,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停车场(库)环境保护设计规程》。 本次变动后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按《**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每日清运。 项目已选用优质低噪声低能耗的设备,并合理布局,结合营运期管理措施降噪。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昼间标准限值,项目夜间不运行。 项目夜间不施工,已按《报告表》要求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防治指施,减少和控制污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因建筑用途由厂房调整为办公,原有生产过程中的污染不再产生,故生产对应的措施取消有其合理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本工程由二路10KV 电源供电,采用电缆穿管埋地引入位于地下车库一层,容量为2×2000KVA 变配电室,年用电量约260万度;1-6#楼的1组空调机组位于地下室设备机房。机械排风系统,共设3个排风口,均布置在非人员活动绿化带内,高度小于2.5m,周边10m内不存在环境敏感目标。 | 实际建设情况:变电站数量1间、位于1号楼1层东南角以及供电2路10KV进线装机容量各为是2000KVA。1-6#楼设置中央空调系统,室主机放置于各幢楼屋顶。机械排风系统,共设2个排风口,均布置在非人员活动绿化带内,高度小于2.5m,周边10m内不存在环境敏感目标。 |
变电室由地下车库一层调整至1号楼1层东南角,依旧为2路10KV进线装机容量各为是2000KVA,总供电装机容量不变。地下室的1组空调机组调整至1-6#楼各建筑楼顶,每个建筑各1组空调外机。机械排风机排风口数量由3个调整为2个。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158 | 1.158 | 0 | 0 | 1.158 | 1.158 | |
0 | 0.131 | 0.131 | 0 | 0 | 0.131 | 0.131 | |
0 | 0.0017 | 0.0017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0031 | 0.0031 | 0 | 0 | 0.003 | 0.00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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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隔油沉砂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 中三级标准 | 已按环评要求落实 | 正常工况下采样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减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昼间标准限值 | 已按环评要求落实 | 正常工况下采样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市政供电供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市政供电供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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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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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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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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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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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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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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