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6万吨饲料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04MA53UT503F | 建设单位法人:朱毅全 |
曾德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浈****工业园**路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36万吨饲料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15-谷物磨制;饲料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29-C1329-其他饲料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工业园**路7号 |
经度:113.57218 纬度: 24.9125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7-12 |
韶环审〔2022〕4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04MA53UT503F001Y |
2023-09-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0 |
260 | 运营单位名称:**** |
****0204MA53UT503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0203MA4WPFLR52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0200MA53CFU811 | 竣工时间:2023-09-2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4-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90205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 36 万吨饲料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 36 万吨饲料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原料接收-筛分除杂-粉碎-配料、混合-制粒-成品打包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接收-筛分除杂-粉碎-配料、混合-制粒-成品打包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①玉米、小麦、稻谷装卸粉尘:含尘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②其他辅料装卸粉尘:其他原辅材料主要采用编织袋包装,卸货为人工搬运,粉尘在卸料区内自然沉降,无组织排放。③原料清理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刹克龙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④投料、配料混合以及产品打包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⑤原料粉碎:厂内拟设4台粉碎机,粉碎废气经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4根3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⑥制粒冷却:厂内拟设4台冷却机,冷却废气经过刹克龙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4根3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⑦锅炉废气经不低于8m高的排气筒排放。⑧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水:①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园区污水管网。②锅炉排污水属清净下水,****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市铣鸡坑污水处理进行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原料杂质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卸料沉降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外售给**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废铅蓄电池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①粒料、散料卸料含尘废气经收集后分别经2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②采用编织袋包装的其他原辅材料,为人工搬运,粉尘在卸料区内自然沉降,无组织排放。③圆筒仓卸料废气及原料清理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分别经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④投料、配料混合以及产品打包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⑤原料粉碎:厂内设4台粉碎机,粉碎废气分别经4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⑥制粒冷却:厂内设4台冷却机,冷却废气分别经过4套“刹克龙旋风除尘器+重力沉降室”处理后通过4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⑦锅炉废气经15高的排气筒排放。⑧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综合大楼楼顶排放。 废水:①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园区污水管网。②锅炉排污水属清净下水,****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市铣鸡坑污水处理进行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原料杂质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卸料沉降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外售给**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废铅蓄电池、实验室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①粒料散料装卸粉尘由环评设计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变更为“分别经2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 ②原料清理工序废气由环评设计的“经刹克龙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变更为“圆筒仓卸料工序与原料清理工序废气分别经2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除尘器由环评设计的刹克龙式除尘器变更为脉冲布袋除尘器;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③制粒冷却废气由环评设计的“经过刹克龙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4根3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变更为“分别经过4套“刹克龙旋风除尘器+重力沉降室”处理后通过4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增加4间重力沉降室,强化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4104 | 0 | 0 | 0 | 0.41 | 0.41 | |
0 | 0.9152 | 0 | 0 | 0 | 0.915 | 0.915 | |
0 | 0.2335 | 0 | 0 | 0 | 0.234 | 0.23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181 | 0 | 0 | 0 | 0.018 | 0.018 | / |
0 | 0.5359 | 0 | 0 | 0 | 0.536 | 0.536 | / |
0 | 1.4698 | 0 | 0 | 0 | 1.47 | 1.4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1个隔油隔渣池,若干三级化粪池 | 在污水排放口设置1个监测点位,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主要监测因子为pH值、悬浮物、动植物油、总磷、化学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脉冲除尘器(粒料散料卸料废气) | **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粒料散料卸料废气分别经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在2个卸料废气排放口分别设置监测点位,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主要监测因子为颗粒物。 | ||
脉冲布袋除尘器(圆筒仓装卸废气) | **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圆筒仓卸料废气经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在圆筒仓废气排放口设置1个监测点位,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主要监测因子为颗粒物。 | ||
脉冲布袋除尘器(投料、配料混合、产品打包工序废气)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投料、配料混合、产品打包工序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在厂界设置4个监测点位,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主要监测因子为颗粒物。 | ||
脉冲布袋除尘器(粉碎废气) | **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粉碎废气分别经4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在4个粉碎废气排放口分别设置监测点位,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主要监测因子为颗粒物。 | ||
刹克龙旋风除尘器+重力沉降室(制粒冷废气) | **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制粒冷却废气分别经4套“刹克龙旋风除尘器+重力沉降室”处理后,通过4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在4个制粒冷却废气排放口分别设置监测点位,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主要监测因子为颗粒物。 | ||
锅炉废气直排 | 锅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达到**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中的表2**燃气锅炉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达到《****环境局关于2021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韶环函[2021]223号)规定限值要求 | 锅炉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在锅炉废气排放口设置1个监测点位,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主要监测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
静电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标准要求 | 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在综合大楼楼顶排放 | 在食堂厨房油烟排放口设置1个监测点位,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主要监测因子为油烟。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 | 在西南面厂界、西北面厂界一米处设置监测点位,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间、夜间监测1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 | 设置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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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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