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页1井区区块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2747640 | 建设单位法人:郭彤楼 |
周伟韬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大道79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永页1井区区块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8-陆地天然气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721-B721-陆地天然气开采 |
建设地点: | **市**区 来苏镇、宝峰镇、永荣镇 |
经度:105.66385 纬度: 29.3232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7-12 |
渝(永)环准〔2022〕0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5********4707759023Y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685 |
1571 | 运营单位名称:****采气四厂渝西采气管理区 |
915********470775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5********244707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5********075002T | 竣工时间:2023-12-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4-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2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423S4qbd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区块建设内容由地面采气站场和集输管线两部分组成。 采气站场:**永页54#采气站场(6口井),利用已建成的永页1#、永页5#、永页8#、永页51#采气站场、永页1#集气站和正在修建的永页10、永页52#、永页53#采气站场,并将永页1#采气站场、永页5#采气站场、永页8#采气站场、永页51#采气站场的试验井组转为开发井组(试验井组转为开发井组仅开发性质发生改变,生产工艺、规模、污染防治措施和对外环境的影响均不发生变化)。永页1井区区块建设完成后产能总规模为170万m3/d,压力为1.3MPa。 集输管线:**输气管线3条,长度共计18km(并同沟敷设输水管线和通信光缆),利用已建成的4条内部集输管线,长度共计12.3km。 | 实际建设情况:本区块建设内容由地面采气站场和集输管线两部分组成。 采气站场:**永页54#采气站场(5口井),利用已建成的永页1#、永页5#、永页8#、永页51#采气站场、永页1#集气站和正在修建的永页10、永页52#、永页53#采气站场,并将永页1#采气站场、永页5#采气站场、永页8#采气站场、永页51#采气站场的试验井组转为开发井组(试验井组转为开发井组仅开发性质发生改变,生产工艺、规模、污染防治措施和对外环境的影响均不发生变化)。永页1井区区块建设完成后产能总规模为170万m3/d,压力为1.3MPa。 集输管线:**输气管线3条,长度共计18km(并同沟敷设输水管线和通信光缆),利用已建成的4条内部集输管线,长度共计12.3km。 |
**永页54#采气站场,实际建设井数较环评阶段减少1口。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包括钻前、钻井(导管段使用**钻进,一开、二开采用水基钻井液钻进,三开使用油基钻井液,套管射孔完钻)、储层改造工程(采用加砂压裂)及采气工程(管线未敷设完成时,原料气经水套炉加热节流、气液分离器后通过LNG撬块液化后,采用LNG槽车拉运外输销售,待管线敷设完成后,LNG装置停用,采用管线输送),并配套集输管线。 | 实际建设情况:包括钻前、钻井(导管段使用**钻进,一开、二开采用水基钻井液钻进,三开使用油基钻井液,套管射孔完钻)、储层改造工程(采用加砂压裂)及采气工程(验收阶段管线也敷设完成,采用除砂、气液分离器脱水,4A分子筛进一步脱水后外输),配套的7条集输管线均已建成。 首期建设的永页54-1井采气时,未敷设管线,采用LNG撬装设备。经除砂、气液分离后再进入LNG设备进一步处理,最后采用LNG槽车外运销售。 |
井口压力稳定,取消水套炉。永页54-1井LNG撬装设备取消水套炉、蒸汽锅炉,市政用电改为燃气发电机用地。站场增加4A分子筛脱水装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管道检修、应急放空废气,采用放空区排放;水套加热炉燃烧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清管废水和采出水暂存于污水池中,优先用于周边区域配置压裂液,不能回用的运至周边****处理厂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农用。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了减振、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等措施;放空时提前与周边居民进行沟通,并取得谅解。清管废渣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置。站场内采取分区防渗;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设置标志桩、警告牌等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与疏散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管道检修、应急放空废气,采用放空区排放;永页54-1站场燃气发电机燃烧废气经自带9m高排气筒排放。清管废水和采出水暂存于污水池中,优先用于周边区域配置压裂液,不能回用的运至周边****处理厂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农用。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了减振、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等措施;放空时提前与周边居民进行沟通,并取得谅解。清管废渣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置;永页54-1站场设有危废暂存间,废机油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收运。站场内采取分区防渗;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设置标志桩、警告牌等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与疏散演练。 |
井口压力稳定,取消水套炉。永页54-1站场采用燃气发电机供电,增加1根9m高排气筒,同时减少蒸汽锅炉排气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5.94 | 0 | 0 | 0 | 5.94 | 5.9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2.051 | 0 | 0 | 0 | 2.051 | 2.051 | / |
0 | 0.168 | 0 | 0 | 0 | 0.168 | 0.16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污水池 | / | 设有污水池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放喷池或放空区 | / | 每个井场设有放喷池或放空区 | / | ||
9m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其他区域标准 | 燃气发电机设有9m高排气筒 |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设立管道安全防护带,定期对管道壁厚进行监测,加强管线沿线的巡视。井场内分区防渗,设置跟踪监测点 | 设立了管道安全防护带,定期对管道壁厚及焊缝的情况进行监测,加强管线沿线的巡视。站场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污水池与工艺区采取重点防渗。本次验收对区块内设置7处地下水跟踪点和土壤跟踪监测点进行了监测,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运营期清管****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无清管废渣。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根据施工阶段不同,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绿化或复垦。 | 线临时占地已全部进行生态恢复;永页54#平台2个井场、放喷池、排污池及进场道路保留,未后续平台开发继续使用;其余已全部进行绿化和复垦 |
表7 风险设施
目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设置标志桩、警告牌等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与疏散演练,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 | 本项目建立了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管道沿线设置了标志桩、警告牌等。施工中严格执行HSE管理体系,建设单位编制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500118-2021-043-L),并进行了应急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各井场放喷池、污水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各井场放喷池、污水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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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井场临时占地及管道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耕地和基本农田原貌,对损坏的农田堡坎和配套灌溉设施进行恢复;对破坏的农田作物,做好土地和青苗破坏赔偿。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井场临时占地及管道施工结束后及时恢了复耕地和基本农田原貌,对损坏的农田堡坎和配套灌溉设施进行恢复;对破坏的农田作物,做好土地和青苗破坏赔偿。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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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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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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