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莲池乡卫生院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5********945698B | 建设单位法人:苏** |
杨加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卫生院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23-Q8423-乡镇卫生院 |
建设地点: | **省****县 ****内 |
经度:101.655439 纬度: 26.02517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4-03-17 |
永环许准〔2014〕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 |
21 | 运营单位名称:**** |
125********945698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25********945698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400MAC8DDWP0H | 竣工时间:2015-06-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建设项目公示与信息公开--验收报告公示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卫生院建设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卫生院建设项目。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8.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8.5%。项目**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业务用房一幢,并配套建设给排水等公用工程和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项目**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业务用房一幢,并配套建设给排水等公用工程和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门诊流程:****卫生院后先到挂号窗口办理就诊卡,根据挂号单到相应的科室进行检查,医生根据检查结果诊断病情,判断患者是否需要住院治疗,患者根据医生开具的凭据进行缴费,诊断需要住院的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无需住院的患者取药后直接离开,或者取药后需要经过治疗方可离开。 (2)住院流程:当医生判断患者需要住院接受治疗时,患者根据住院单办理住院手续,入院接受治疗。若患者在接收治疗的过程中病情发生恶化,超过本院的能力范围时,需为患者办理转院手续,以确保患者能得到更好的治疗。患者接受住院治疗后病情康复,医生判定患者无需再继续住院治疗时,为其开具出院医嘱,患者办理出院手续,并将费用结算后即可出院。 | 实际建设情况:(1)门诊流程:****卫生院后先到挂号窗口办理就诊卡,根据挂号单到相应的科室进行检查,医生根据检查结果诊断病情,判断患者是否需要住院治疗,患者根据医生开具的凭据进行缴费,诊断需要住院的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无需住院的患者取药后直接离开,或者取药后需要经过治疗方可离开。 (2)住院流程:当医生判断患者需要住院接受治疗时,患者根据住院单办理住院手续,入院接受治疗。若患者在接收治疗的过程中病情发生恶化,超过本院的能力范围时,需为患者办理转院手续,以确保患者能得到更好的治疗。患者接受住院治疗后病情康复,医生判定患者无需再继续住院治疗时,为其开具出院医嘱,患者办理出院手续,并将费用结算后即可出院。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异味。 (1)车辆尾气通过加强管理,减少车辆怠速行驶时间可减少其尾气的排放量,汽车尾气在空气中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评价区域空气质量影响不大,给敏感点带来的影响较小。 (2)垃圾桶设于各科室内,异味产生量少,医废暂存间清运作业间隔短,垃圾存放时间不长,对环境影响较小;污水处理设施异味,通过地埋并合理布置排气口可减少污水处理设施异味对项目周边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扩建完成后,项目区采用雨污分流的方式进行排水。项目周边未规划雨污管网设施,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项目设置的预处理池(化粪池)处理,****卫生院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再对系统出水进行消毒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排放标准后从项目区西北面排放口排至集镇排水沟,最终进入羊蹄江。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车辆进出、停放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B超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房屋隔声和距离衰减,并将主要的产生噪声的设备设置专用设备房中。车辆噪声通过管理,避免车辆不必要的怠速、制动、起动甚至鸣号。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使项目边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即: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因此,本项目的运营不会改变项目所处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卫生院对医疗垃圾采取集中装袋密封,统一存放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垃圾中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输液管、针管、胶管等),消毒并作毁形处理后和其余医疗垃圾委托****进行处置。另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消毒后委托****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可妥善处理。项目固废均得到了妥善的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处理站异味。化粪池为封闭地埋式构筑物,污水处理站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可有效减少异味气体的排放。 2、废水排放源及其处理防治措施 根据验收现场调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办公废水、医疗废水(包括门诊废水、住院废水)。建设的废水环保设施为2个容积分别为2m3、5m3的化粪池、1座处理规模为8m3/d****处理站。医疗废水和办公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乡镇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项目废水对外环境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噪声源及其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处理站等设备产生。****处理站四周密闭且单独布置在院内空地,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减小。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来源及其处理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不属于医疗废物的医用废品、****处理站污泥。设置的固废环保设施为生活垃圾收集桶、医废收集箱、1间医疗废物暂存间。 根据验收调查,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运营产生的医疗废物主要是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感染性和损伤性废物经医废收集箱收集后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委托**利盈****公司处置;****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后委托******公司清运****处理厂填埋处置。卫生院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的一次性输液瓶(袋)等医用废品,统一收集后委托**绿帆****公司回收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 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处理站污泥处置方式可行性 ****主要设置有预防接种门诊、中彝医馆、内科、妇科、儿科等,不设置有感染科、牙科等,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外排入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和《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函〔2021〕238号),项目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均不在名录规定的范围内,项目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均不在名录规定的范围内。****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后委托******公司清运****处理厂填埋。 |
根据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对应环评报告表,项目实际建设地点、建设性质、生产工艺等均与环评报告表一致,未发生变动,只有少部分建设内容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处理站处理规模增大。 环评中提出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2m3/d;项目实际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8m3/d。 (2)化粪池容积及数量变更。 项目环评中提出拆除原有化粪池,**1个2m3的化粪池;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保留了原有1个容积为2m3的化粪池,同时,配套业务综合楼**1个容积为5m3的化粪池,项目化粪池数量及容积增加,满足卫生院污水处置需求。 (3)污水排放方式及排放执行标准变更。 环评中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限值。项目实际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乡镇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要求。 (4)污泥处置方式变更。 环****处理站污泥消毒后委托****进行处置。实际运行过程中,****主要设置有预防接种门诊、中彝医馆、内科、妇科、儿科等,不设置有感染科、牙科,经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和《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函〔2021〕238号),项目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均不在名录规定的范围内。****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后委托******公司清运****处理厂填埋。 工程组成内容调查结论:经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均已建设完成,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本项目建设的工程内容可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04 | 0.09 | 0.13 | 0 | 0 | 0.13 | 0.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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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化粪池、****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 废水环保设施为2个容积分别为2m3、5m3的化粪池、1座处理规模为8m3/d****处理站。 |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2023年11月28日至29日连续两天对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出水口水质进行采样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处理站出口废水主要监测指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要求,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化粪池为封闭地埋式构筑物,污水处理站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限值 |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处理站异味。化粪池为封闭地埋式构筑物,污水处理站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可有效减少异味气体的排放。 |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2023年11月28日至29日连续两天对项目无组织废气进行采样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处理站周边无组织废气中氨、硫化氢、甲烷、臭气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 运营期噪声****处理站等设备产生。****处理站四周密闭且单独布置在院内空地,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减小。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本次竣工验收于2023年11月28日至29日连续2天对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值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项目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卫生院对医疗垃圾采取集中装袋密封,统一存放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垃圾中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输液管、针管、胶管等),消毒并作毁形处理后和其余医疗垃圾委托****进行处置。另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消毒后委托****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可妥善处理。项目固废均得到了妥善的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不属于医疗废物的医用废品、****处理站污泥。设置的固废环保设施为生活垃圾收集桶、医废收集箱、1间医疗废物暂存间。 根据验收调查,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运营产生的医疗废物主要是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感染性和损伤性废物经医废收集箱收集后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委托**利盈****公司处置;****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后委托******公司清运****处理厂填埋处置。卫生院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的一次性输液瓶(袋)等医用废品,统一收集后委托**绿帆****公司回收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本项目风险事故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的废水非正常排放。废水非正常排放主要源于设备故障、断电、各处理单元工况异常等原因导致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下降,致使出水不能达标排放;医疗垃圾收集、预处理、运输、处理过程中因意外出现泄漏。卫生院已制定了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在落实整改措施及其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 本项目风险事故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的废水非正常排放。废水非正常排放主要源于设备故障、断电、各处理单元工况异常等原因导致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下降,致使出水不能达标排放;医疗垃圾收集、预处理、运输、处理过程中因意外出现泄漏。卫生院已制定了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在落实整改措施及其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门诊综合楼、住院楼依托原有,给水、供配电依托原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门诊综合楼、住院楼依托原有,1个有效容积为2m3的化粪池依托原有,给水、供配电依托原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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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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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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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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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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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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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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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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