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九建地块****中心已由 **市九****委员会以**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常****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常****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重新招标。
2.1 建设地点:**坡区黄桷坪,南岭**美术公园,北靠**美院,地块编号为大杨石组团W分区W21-01。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1.3万平方米(包含地下车库约3.5万平方米),拟通过将艺术元素引进建筑,打造“艺术+”国际艺术商业综合体。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约6000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约480万元。
2.4 招标范围:(1)对概算批复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各阶段的工程监理。包括“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并协助招标人做好与本工程相关的各方协调工作,配合所有工程结算审计和质量缺陷期内的争议问题处理。(2)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3)现行**市建设工程监理操作规程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4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常****公司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坡区**大道4号7栋24号 | 地址: | **市**区东**路333号中渝爱都会2栋25楼 |
联系人: | 尹老师 | 联系人: | 聂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1700 | 联系电话: | 023-****2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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