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500万套自行车组件生产线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239143E | 建设单位法人:胡如科 |
****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市新浦镇神马路与心连心路交叉口东南侧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3500万套自行车组件生产线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6-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制造;助动车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潜水救捞及其他未列明运输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761-C3761-自行车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新浦镇神马路与心连心路交叉口东南侧 |
经度:121.37625 纬度: 30.2434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12 |
慈环建〔2024〕5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00 |
56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239143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282MA2GW0F64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201MA2GR1JQ99 | 竣工时间:2024-04-0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nbzhihuihuanbao.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3500万套自行车组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500万套自行车组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主要生产设备为全自动酸洗磷化线1条、全自动酸洗硅烷化线1条、全自动网带式热处理线1条、冲床下料一体机5台、支条下料机2台、冲床22台、液压成型机5台、攻丝机3台、滚牙机1台、0.5t/h液化石油气低氮锅炉1台等,热处理加热用电,磷化线和硅烷化线采用锅炉供蒸汽。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全自动酸洗磷化线1条、全自动酸洗硅烷化线1条、全自动网带式热处理线1条、冲床下料一体机5台、冲床22台、液压成型机5台、攻丝机3台、滚牙机1台、0.5t/h天然气低氮锅炉1台等,热处理加热用电,磷化线和硅烷化线采用锅炉供蒸汽。 |
支条下料机2台和喷砂机2台未落实到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在尾气出口处设置小火炬,燃去多余的甲醇和丙烷;淬火及回火油烟、喷砂粉尘、酸洗废气分别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锅炉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8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企业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包括酸洗磷化线生产废水、酸洗硅烷化线生产废水和喷淋废水等)分别经收集、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委****处理厂处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总铁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淬火槽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收集后作为淬火槽间接冷却水的补充水。锅炉冷凝水收集后作为磷化线和硅烷化线清洗水的补充水。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市金属表面处理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等要求落实酸洗槽架空以及车间地面防腐、防渗、防混等措施。 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严格按环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实际建设情况:燃烧尾气出口已设置小火炬;锅炉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淬火及回火油烟经收集后通过喷淋、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喷砂粉尘经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酸洗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包括酸洗磷化线生产废水、酸洗硅烷化线生产废水和喷淋废水等)分别经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委****处理厂处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总铁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淬火槽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收集后作为淬火槽间接冷却水的补充水。锅炉冷凝水收集后作为磷化线和硅烷化线清洗水的补充水。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及排污权交易制度。项目需进行排污权交易的新增总量为:化学需氧量0.129吨/年、氨氮0.009吨/年、二氧化硫0.02吨/年、氮氧化物0.041吨/年。另外新增颗粒物1.118吨/年。最终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129吨/年、氨氮0.009吨/年、二氧化硫0.02吨/年、氮氧化物0.041吨/年、颗粒物1.118吨/年。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相应规范建设事故应急池,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本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含油废金属屑、废液压油、各类废桶(机械润滑油、液压油、攻丝油、淬火油、除油剂、盐酸、硫酸、磷化剂、硅烷化剂、皂化液、酸雾抑制剂、甲醇、片碱、表调剂等)、废皂化液、废机械润滑油、废攻丝油、废淬火油、含油废金属网、淬火废渣、槽渣、隔油池浮油、脱水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作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排污权交易已完成。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完成备案,备案编号330282-2024-053-L。 排污登记编号****。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贮存于危废暂存间中,定期委托****收集转运。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124 | 0.129 | 0 | 0 | 0.124 | 0.124 | |
0 | 0.004 | 0.009 | 0 | 0 | 0.004 | 0.00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9 | 0.02 | 0 | 0 | 0.009 | 0.009 | / |
0 | 0.0322 | 0.041 | 0 | 0 | 0.032 | 0.032 | / |
0 | 0.733 | 1.118 | 0 | 0 | 0.733 | 0.73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废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总铁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已落实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 2024年4月25日-26日,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热处理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 已落实水喷淋+静电除油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 2024年4月25日-26日已监测 | ||
喷砂粉尘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 已落实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 2024年4月25日-26日已监测 | ||
酸洗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 已落实碱喷淋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 2024年4月25日-26日已监测 | ||
燃烧废气处理设施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其中氮氧化物《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根据《燃 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技术指南(试行)》****生态环境厅,2019年9月),建设单位在日常管理中,针对燃烧废气中NOx,按照排放限值不高于50mg/m3进行管控 | 已落实燃烧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 | 2024年4月25日-26日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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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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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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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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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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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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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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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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