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万平方米水磨石地砖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927MA9F826T10 | 建设单位法人:刘善涛 |
刘善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市**想后方乡元官集村6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30万平方米水磨石地砖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5-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后方乡元官集村69号 |
经度:115.773134 纬度: 35.940450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0-13 |
台环审〔2020〕5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2-06-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5 |
6.5 | 运营单位名称:**** |
****0927MA9F826T1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927MA9F826T1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900MA3X6JXT4X | 竣工时间:2024-03-21 |
2024-03-22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4-22 |
2024-04-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1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30万平方米水磨石地砖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0万平方米水磨石地砖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搅拌-成型养护-磨平抛光-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搅拌-成型养护-磨平抛光-成品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卸料扬尘、配料搅拌粉尘等。原料堆放、装卸等生产过程要求全部在密闭砂石库内进行,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沉降在砂石库内,同时设置干喷雾抑尘设施;要在搅拌机上方分别安装集气罩,搅拌和配料产生的粉尘经“引风机+脉冲布袋除尘器+15m 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标准》(DB41/1953-2020)表1、表2标准限值。 2、废水:运营期产生的主要为磨平废水、设备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磨平废水、设备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肥田。 3、噪声:运营期主要是搅拌机、压砖机、磨机等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a 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残次品、废包装袋、废机油废液压油以及生活垃圾。其中,残次品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用于建材原料等综合利用;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机油、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经专用容器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垃圾桶内,定期由环卫清运处置。固体废物处置、存储排放要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存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卸料扬尘、配料搅拌粉尘等。原料堆放、装卸等生产过程要求全部在密闭砂石库内进行,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沉降在砂石库内,同时设置干喷雾抑尘设施;要在搅拌机上方分别安装集气罩,搅拌和配料产生的粉尘经“引风机+脉冲布袋除尘器+15m 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标准》(DB41/1953-2020)表1、表2标准限值。 2、废水:运营期产生的主要为磨平废水、设备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磨平废水、设备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肥田。 3、噪声:运营期主要是搅拌机、压砖机、磨机等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a 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残次品、废包装袋、废机油废液压油以及生活垃圾。其中,残次品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用于建材原料等综合利用;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机油、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经专用容器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垃圾桶内,定期由环卫清运处置。固体废物处置、存储排放要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存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1 | 0 | 1 | 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15 | 0 | 0 | 0 | 0.115 | 0.11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袋式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标准》(DB41/1953-2020) | 袋式除尘器 | 验收检测期间,****年产30万平方米水磨石地砖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42 mg/m3,南侧住户敏感点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35 mg/m3,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基础减振、厂房隔音 |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 dB(A)标准要求 | 基础减振、厂房隔音 | 验收检测期间,****年产30万平方米水磨石地砖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厂界噪声测定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 dB(A)标准要求,厂区南侧住户敏感点噪声测定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昼间45 dB(A)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残次品、废包装袋、废机油废液压油以及生活垃圾。其中,残次品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用于建材原料等综合利用;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机油、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经专用容器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垃圾桶内,定期由环卫清运处置。固体废物处置、存储排放要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存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残次品、废包装袋、废机油废液压油以及生活垃圾。其中,残次品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用于建材原料等综合利用;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机油、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经专用容器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垃圾桶内,定期由环卫清运处置。固体废物处置、存储排放要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存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区域削减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其他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