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保煤粉炉供热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1942207 | 建设单位法人:邓海 |
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市**东路19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节能环保煤粉炉供热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版本:092-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市**市**东路196号 |
经度:120.03924 纬度: 36.26457 | ****机关:**市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16 |
胶环审〔2022〕19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1800 |
48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194220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285MACET98A7C | 验收监测单位:山****地质大队 |
123********570485A | 竣工时间:2023-11-13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4-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 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85878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位于**市**东路196号****现有厂区西北侧,占地面积15333平方米,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主要建构筑物包括锅炉房、化水车间、灰库等各1座;新增主要设备包括70MW水煤浆热水锅炉2台、3000立方米水煤浆储罐2座等;主要环保设施包括低氮燃烧+SNCR烟气脱硝装置2套石灰-石膏湿法脱硫装置1套、布袋除尘装置2套、脱硫废水处理系统1套、150平方米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和15平方米危废暂存间各1座。水煤浆燃料采用外购方式获得,项目不配套建设制浆系统。项目总投资90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0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市**东路196号****现有厂区西北侧,占地面积15333平方米,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主要建构筑物包括锅炉房、化水车间、灰库等各1座;新增主要设备包括70MW水煤浆热水锅炉2台、3000立方米水煤浆储罐2座等;主要环保设施包括低氮燃烧+SNCR烟气脱硝装置2套石灰-石膏湿法脱硫装置1套、布袋除尘装置2套、脱硫废水处理系统1套、150平方米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和15平方米危废暂存间各1座。水煤浆燃料采用外购方式获得,项目不配套建设制浆系统。项目总投资90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0万元。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自来水经软化处理后由补水泵供给锅炉,燃料由加料口投放进入锅炉;锅炉将水加热至130℃后经循环管网运至供暖用户,进行热交换后水温降至70℃后经循环水泵回到锅炉继续加热。所有锅炉废气分别经各自“低氮燃烧+SNCR+SCR烟气脱硝系统、1台布袋除尘器、1套脱硫系统”处理后共同由1根80m高烟囱高空排放。 锅炉房采用机械除灰、除渣。锅炉排出的炉渣经落渣管直接落入重型框链除渣机水槽内。同时,锅炉除尘器捕集下来的灰尘堆集于除尘器灰斗内,然后排入重型除渣机水槽内,与炉渣一起经框链除渣机和输渣皮带转运输出,每日由汽车外运。 锅炉产生的烟气先经过炉内SNCR系统脱硝后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尘,再经炉外SCR反应器进一步脱硝后由引风机送入脱硫塔脱硫,最后烟气经80m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自来水经软化处理后由补水泵供给锅炉,燃料由加料口投放进入锅炉;锅炉将水加热至130℃后经循环管网运至供暖用户,进行热交换后水温降至70℃后经循环水泵回到锅炉继续加热。所有锅炉废气分别经各自“低氮燃烧+SNCR+SCR烟气脱硝系统、1台布袋除尘器、1套脱硫系统”处理后共同由1根80m高烟囱高空排放。 锅炉房采用机械除灰、除渣。锅炉排出的炉渣经落渣管直接落入重型框链除渣机水槽内。同时,锅炉除尘器捕集下来的灰尘堆集于除尘器灰斗内,然后排入重型除渣机水槽内,与炉渣一起经框链除渣机和输渣皮带转运输出,每日由汽车外运。 锅炉产生的烟气先经过炉内SNCR系统脱硝后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尘,再经炉外SCR反应器进一步脱硝后由引风机送入脱硫塔脱硫,最后烟气经80m排气筒排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SNCR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后,通过现有的1根83米高烟肉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 厂界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5.41吨/年、26.34吨/年、49.11吨/年以内。项目脱硫废水经厂区内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化水系统排水、冷却系统排水、锅炉排污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公司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锅炉废气经“1套SNCR+SCR联合脱硝系统、1台布袋除尘器、1台脱硫系统”处理后经1根80m高烟囱排放。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废水包括冷却系统排水、锅炉排污水、软化水系统排水(部分回用于地面冲洗)、脱硫废水排水,脱硫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和其他生产废水一起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公司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取**化利用或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废脱硝催化剂、废蓄电池、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定期向我局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除尘器收集的干灰暂存于灰库,炉渣暂存于渣仓,脱硫石膏、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脱硫废水污泥收集后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废蓄电池、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催化剂收集后委托****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一般固废间位于南锅炉房南侧、建筑面积150m2;危废暂存间位于南锅炉房南侧、建筑面积约15m2。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4.9082 | 4.9082 | 0 | 0 | 4.908 | 4.908 | |
0 | 1.75 | 1.75 | 0 | 0 | 1.75 | 1.75 | |
0 | 0.18 | 0.18 | 0 | 0 | 0.18 | 0.1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5.66 | 5.66 | 0 | 0 | 5.66 | 5.66 | / |
0 | 24.12 | 24.12 | 0 | 0 | 24.12 | 24.12 | / |
0 | 3.02 | 3.02 | 0 | 0 | 3.02 | 3.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脱硫废水处理设备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火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火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 | 废水达标排放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排气筒P1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2374-2018)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2374-2018) | 废气达标排放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锅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达标排放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取**化利用或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废脱硝催化剂、废蓄电池、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定期向我局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 除尘器收集的干灰暂存于灰库,炉渣暂存于渣仓,脱硫石膏、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脱硫废水污泥收集后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废蓄电池、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催化剂收集后委托****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一般固废间位于南锅炉房南侧、建筑面积150m2;危废暂存间位于南锅炉房南侧、建筑面积约15m2。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现有厂房与管网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现有厂房与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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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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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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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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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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