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利包装科技生产项目升级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1648416 | 建设单位法人:刘亚彬 |
张秀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峨**市 |
峨**市符溪镇金丰路东段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恒利包装科技生产项目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38-纸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239-C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峨**市 符溪镇金丰路东段 9 号 |
经度:103.578080 纬度: 29.60880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21 |
乐市环审峨字〔2023〕0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96 |
7.5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164841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1181MA6AUMU87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24MA6CQYLC5E | 竣工时间:2024-02-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4-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87896 typeTen=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0.4亿m2/a | 实际建设情况:5000m2/h(0.132亿m2/a) |
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瓦楞纸箱:印刷→模切→粘订箱 | 实际建设情况:瓦楞纸箱:印刷→模切→粘订箱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 ①4#车间、6#车间依托已建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处理达到《**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后由已建的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2#车间有机废气由**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处理达到《**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后由**的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2)废水: ①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预处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②印刷设备清洗废水:依托厂内已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3)噪声、土壤、地下水: ①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震、隔声等措施。 ②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源头控制、分区防渗。 (4)固废: ①生活垃圾依托厂区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送至园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②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废白乳胶桶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回收站。 ③预处理池污泥由市政统一定期清掏,清掏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④废包装材料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⑤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供应厂家回收。 ⑥危险固废分类后收集至危废暂存间,采取密闭加盖,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①4#车间、6#车间生产线未建; ②2#车间有机废气由**的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处理达到《**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后由**的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2)废水: ①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预处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②印刷设备清洗废水、印刷废气喷淋废水:依托厂内已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3)噪声、土壤、地下水: ①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震、隔声等措施。 ②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源头控制、分区防渗。 (4)固废: ①生活垃圾依托厂区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送至园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②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废白乳胶桶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回收站。 ③预处理池污泥由市政统一定期清掏,清掏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④废包装材料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⑤危险固废分类后收集至危废暂存间,采取密闭加盖,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1)废气:新增水喷淋处理措施,提高了废气处理效率。 (2)废水:新增了印刷废气喷淋废水依托已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措施无变化。 (3)噪声、土壤、地下水:无变化。 (4)固废:本工程不涉及使用离子交换树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63 | 0.04 | 0 | 0 | 0 | 0.67 | 0.04 | |
2.59 | 0.057 | 0 | 0 | 0 | 2.647 | 0.057 | |
0.001 | 0.0027 | 0 | 0 | 0 | 0.004 | 0.003 | |
0.004 | 0 | 0 | 0 | 0 | 0.004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75 | 0.097 | 0 | 0 | 0 | 0.172 | 0.09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印刷设备清洗废水油墨一体化处理系统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印刷设备清洗废水油墨一体化处理系统处理量为20m3/d | 厂区的污水总排口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三级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 | 《**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 | 2#生产车间印刷工位密闭,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有机废气通过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 印刷废气排气筒5#(DA005)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为4.04~4.05mg/m3、排放速率为2.83×10-2~2.92×10-2kg/h,二甲苯排放浓度为0.025~0.026mg/m3、排放速率为9.82×10-5~1.87×10-4kg/h,苯、甲苯未检出,均分别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为达标排放。厂界上风向、下风向无组织排放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苯、甲苯、二甲苯浓度监测值均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5中排放限值要求,为达标排放。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降噪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设备正常运行 | 厂区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为达标排放;****学校(南校区)处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分区防渗 | 已落实,危废暂存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取重点防渗,其余区域为简单防渗。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一般固废:经一般固废暂存间(20m2)暂存后外售;危险固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43m2),定期交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按要求进行防渗防漏。 | 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分类暂存、处理;危险固废: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定期交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经按要求进行防渗防漏。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生活污水:利用原厂房已有预处理池,经市政****处理厂处理。 生产废水:自建一体化处理系统,处理工艺采用“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规模20m3/d。 一般固废:经一般固废暂存间(20m2)暂存。 危险固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43m2),定期交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利用原厂房已有预处理池,经市政****处理厂处理。 生产废水:自建一体化处理系统,处理工艺采用“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规模20m3/d。 一般固废:经一般固废暂存间(20m2)暂存。 危险固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43m2),定期交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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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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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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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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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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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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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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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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