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8339794 | 建设单位法人:董剑刚 |
王志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湾**经济开发南片高端装备智造产业聚集区(永盛路9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600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70-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72-C3572-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湾**经济开发南片高端装备智造产业聚集区(永盛路99号) |
经度:120.80032 纬度: 30.04475 | ****机关:**市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04 |
虞环建备〔2020〕5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2-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371.19 |
13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833979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8339794 | 验收监测单位:****测****公司 |
913********5310595 | 竣工时间:2023-12-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0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case131764.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600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年产点火器500万件、飞轮800万件、汽缸300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300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年产点火器500万件、飞轮800万件) |
按照目前实际情况进行先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点火器生产工艺流程 外购电子元器件、电路板基板、控制电路板通过贴片、插件后进行回流焊、波峰焊,并经手工焊或自动焊后合格入库。外购的铁芯、骨架、漆包线经过绕线后,线头通过浸焊形成线圈,合格后入库。上述自制的电路板、线圈和外购的外壳等进行装配。装配完成经检测后进行环氧料封装,环氧灌封料A与环氧灌封料B的配比为3:1。灌封产品检测合格后需要对每个半成品进行性能测试。包装是将灌封产品拧装高压线、高压帽等外购原材料,合格后入箱入库。 (2)飞轮生产工艺流程 外购铝锭通过中央熔化炉熔化,熔化过程中每班次需要往炉子中加入精炼剂和打渣剂进行打渣除气,压铸过程中采用六轴机器人把外购嵌件(极爪、配重、磁钢)等嵌入到压铸模具内进行压铸,产品压铸出来后采用气动锉刀对产品表面进行打磨毛刺清理,再把产品放入抛丸机中,使用304不锈钢丸对产品进行抛丸,之后产品转入加工车间,采用数控车床对飞轮进行加工,部分产品需要采用攻丝机加工螺纹,加工过程中会使用少量切削液,加工完成之后对飞轮进行装配,把外购的飞爪、销钉和弹簧装配到飞轮内,最后采用自动检测线对产品各项性能进行测试,测试合格后进行产品防锈和包装入库。 (3)汽缸生产工艺流程 外购铝锭原材料进厂后,先经中央熔化炉熔化,然后压铸成形,后清理毛刺、时效处理,完成后进入精加工车间进行数控车床加工、加工中心四轴加工,精加工完成后半成品再外协进行电镀处理。电镀完成后合格的再进入精加工车间进行珩磨、四轴加工,加工完成后进行超声波清洗,再经烘干后经检验合格的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1)点火器生产工艺流程 外购电子元器件、电路板基板、控制电路板通过贴片、插件后进行回流焊、波峰焊,并经手工焊或自动焊后合格入库。外购的铁芯、骨架、漆包线经过绕线后,线头通过浸焊形成线圈,合格后入库。上述自制的电路板、线圈和外购的外壳等进行装配。装配完成经检测后进行环氧料封装,环氧灌封料A与环氧灌封料B的配比为3:1。灌封产品检测合格后需要对每个半成品进行性能测试。包装是将灌封产品拧装高压线、高压帽等外购原材料,合格后入箱入库。 (2)飞轮生产工艺流程 外购铝锭通过中央熔化炉熔化,熔化过程中每班次需要往炉子中加入精炼剂和打渣剂进行打渣除气,压铸过程中采用六轴机器人把外购嵌件(极爪、配重、磁钢)等嵌入到压铸模具内进行压铸,产品压铸出来后采用气动锉刀对产品表面进行打磨毛刺清理,再把产品放入抛丸机中,使用304不锈钢丸对产品进行抛丸,之后产品转入加工车间,采用数控车床对飞轮进行加工,部分产品需要采用攻丝机加工螺纹,加工过程中会使用少量切削液,加工完成之后对飞轮进行装配,把外购的飞爪、销钉和弹簧装配到飞轮内,最后采用自动检测线对产品各项性能进行测试,测试合格后进行产品防锈和包装入库。 |
目前气缸产品未实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引15m高3#排气筒排放;熔化炉上方安装围护式集气罩,收集的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3#排气筒达标排放;压铸废气通过围护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经空气过滤装置处理达标后引15m高4#排气筒排放;抛丸机密闭,自带收集装置和布袋除尘器,粉尘处理后引15m高5#排气筒排放;项目回流焊、波峰焊自带收集过滤装置处理后引屋顶排放,手工焊接经移动式收集过滤装置处理后排放,要求在车间内安装排风扇,并保证换气次数在6次/小时以上,加强车间内空气流通,改善工作环境;灌封固化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除锈油废气产生量较小,要求在车间内安装排风扇,加强车间内空气流通;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引出屋顶排放。废水: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采用隔油+气浮+混凝沉淀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厕所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市**区水****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海。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①熔化烟尘通过在中央熔化炉上方安装围护式集气罩(只留投料口),收集后和燃烧废气一并通过多管降温除尘器+隔爆阀+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②压铸废气通过在每台压铸机上方设置围护式集气罩**电过滤装置,压铸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引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③抛丸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通过隔爆阀+一级水喷淋+文丘里湿式除尘器处理后引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④灌封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达标后引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⑤项目回流焊产生的焊接烟尘经自带收集过滤装置处理后引出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波峰焊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管道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引出15m高排气筒(DA008、DA009)排放;手工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经过滤装置处理后引出15m高排气筒(DA0010)排放,同时加强车间内空气流通,改善工作环境。⑥项目除锈油废气经车间通风换气,可以保证车间空气质量。⑦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达标后引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⑧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达标后,通过烟囱(DA002)引至屋顶高空排放。⑨规范化废气排放口:设采样孔、采样平台和设立排污标志牌。废水:①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②间接冷却水循环回用,不排放,用清洁自来水作为补充用水。废气处理喷淋废水板框压滤机处理后回用于喷淋补充用水。③项目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厕所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市**区水****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海。④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设采样口和排污标志牌。 |
废气:抛丸粉尘由干式除尘改为湿式除尘,环保设施更安全,新增沉淀渣为一般固废,委托物资单位综合利用,不属于重大变化。废水:项目汽缸产品未实施,故实际无生产废水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噪声:合理安排了厂房布局,选用了低噪声的机械设备;风机进出口安装了匹配的消声器;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固废:工业固废须分类收集,妥善处置。项目锡渣、金属角料和屑、残次品、废钢丸、废包装材料、粉尘收尘、废过滤芯分****公司综合利用;废电路板、废环氧料、废切削液、废脱模剂、废珩磨油、废包装桶、废油、废活性炭、炉渣、和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均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省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办法》和《**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范进行,并做好记录台帐。企业建设规范化固废堆放场所,危险废物与一般固废应分开堆放,并设置标识牌,堆放场地要求做好防雨防渗漏措施,并落实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和责任制度。一般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设有相应的室内堆放场所,不准露天随意堆放。 | 实际建设情况:噪声: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做到达标排放。固废:项目锡渣、金属角料和屑(不含切削液)、残次品、废钢丸、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过滤芯、废布袋、湿式除尘产生的滤渣分类收集出售给******公司综合利用;废电路板、废环氧料、废切削液及含切削液金属边角料、废脱模剂、废包装桶、废油、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委托**市****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炉渣(铝灰渣、除尘灰)密封收集后委托**美****公司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公司统一清运处置。企业已建设规范化固废堆放场所,危险固废与一般固废分开堆放,并且设置标识牌。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051 | 0.2295 | 0.3 | 0.051 | 0 | 0.23 | 0.179 | |
0.042 | 0.188 | 1.5 | 0.042 | 0 | 0.188 | 0.146 | |
0.004 | 0.017 | 0.105 | 0.004 | 0 | 0.017 | 0.01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44 | 0.25 | 0 | 0 | 0.144 | 0.144 | / |
0 | 0.144 | 2.38 | 0 | 0 | 0.144 | 0.144 | / |
0 | 0.426 | 0.88 | 0 | 0 | 0.426 | 0.426 | / |
0 | 0.0756 | 0.74 | 0 | 0 | 0.076 | 0.07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化粪池、隔油池 | 废水进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已建成 | 合格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多管降温除尘器+隔爆阀+脉冲布袋除尘器(熔化烟尘+燃烧废气) | 铝锭熔化、压铸工序产生的烟尘以及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及二氧化硫)排放标准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表1的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相关限值要求(氮氧化物限值为300mg/m3),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的新、改、扩建干燥炉二级标准 | 已建成 | 合格 | ||
静电过滤装置(压铸废气) | 压铸工序产生的烟尘排放标准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表1的限值要求,脱模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 已建成 | 合格 | ||
隔爆阀+一级水喷淋+文丘里湿式除尘器(抛丸粉尘)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表1的限值要求 | 已建成 | 合格 | ||
活性炭吸附(灌封固化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 已建成 | 合格 | ||
焊接烟尘净化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 已建成 | 合格 | ||
活性炭吸附(危废仓库产生的有机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 已建成 | 合格 | ||
食堂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已建成 | 合格 | ||
通风换气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 已建成 | 合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减振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已建成 | 合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工业固废须分类收集,妥善处置。项目锡渣、金属角料和屑、残次品、废钢丸、废包装材料、粉尘收尘、废过滤芯分****公司综合利用;废电路板、废环氧料、废切削液、废脱模剂、废珩磨油、废包装桶、废油、废活性炭、炉渣、和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项目锡渣、金属角料和屑(不含切削液)、残次品、废钢丸、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过滤芯、废布袋、湿式除尘产生的滤渣分类收集出售给******公司综合利用;废电路板、废环氧料、废切削液及含切削液金属边角料、废脱模剂、废包装桶、废油、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委托**市****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炉渣(铝灰渣、除尘灰)密封收集后委托**美****公司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公司统一清运处置。企业已建设规范化固废堆放场所,危险固废与一般固废分开堆放,并且设置标识牌。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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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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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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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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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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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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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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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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