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众建建材生产基地项目(二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481MA9F29X109 | 建设单位法人:梁国凡 |
梁小铭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舞****村委**500米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舞****基地项目(二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舞****村委**500米 |
经度:113.58474 纬度: 33.2783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3-23 |
舞环表〔2021〕0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5-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 |
29 | 运营单位名称:**** |
****0481MA9F29X10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481MA9F29X109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914********475500R | 竣工时间:2024-04-10 |
2024-04-1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4-20 |
2024-04-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2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633-1-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位于舞****村委**500米,用地为工业用地,主要建设标准化车间生产水泥瓦、檩条、水泥预制板等水泥制品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舞****村委**500米,用地为工业用地,生产内容均不变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设计水泥制品生产量为26万件/a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工程水泥制品产能为15万件/a,本次二期工程水泥制品产能为11万件/a,全厂水泥制品生产量为26万件/a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原料砂石、水泥-搅拌-成型-养护-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砂石、水泥-搅拌-成型-养护-成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设计为全封闭结构,内部地面硬化,进出口设硬质门;物料输送皮带进行密闭处理;原料库、生产车间安装喷干雾抑尘装置,厂区地面进行硬化,无裸露空地;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及沉淀池。生产线中水泥入仓过程产生的粉尘经仓顶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排放;原料计量、投料粉尘、搅拌环节产生的粉尘经各自环节设置的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简排放,颗粒物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均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中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综合利用。厂区内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生活垃圾在厂区内收集后定期送垃圾中转站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残次品在厂区内暂存后定期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废模具定期收集后进行外售;危险废物废机油在厂区内暂存后交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验收内容的3#生产车间划分原料区、生产区及产品区;车间内部地面进行了硬化,进出口处设置了硬质门,物料输送皮带进行了封闭处理;原料区、生产区安装喷淋水抑尘装置,厂区地面进行硬化,无裸露空地;3#生产车间东侧单独设置了1处进出口,进出口处单独设置了车辆冲洗装置+2m3沉淀池;3#生产车间水泥入仓过程产生的粉尘经仓顶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排放;3#生产车间水泥瓦生产线的上料、搅拌环节与水泥檩条、水泥预制板生产线中的上料和搅拌环节产生的粉尘分别单独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同一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中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已经实施了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当地的雨水沟渠,全厂共用,满足使用;厂区北侧设置了一座8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厂区内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厂区内的地面洒水抑尘使用,全厂共用,满足使用;3#生产车间西侧单独设置一处卫生间,配备设置一座5m3的化粪池对生活污水收集后定期清掏综合利用不外排;项目高噪声设备位于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设备采取了基础隔声、减振措施。根据本次验收期间进行的实际检测,厂界处的噪声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厂区共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当地生活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使用不外排;残次品在厂区内暂存后定期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地;生产中产生的废模具定期收集****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厂区建设了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在建设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建设,地面采取了防渗措施,铺设了流平防渗漆,四周设置了围堰及事故池,并制定了相关管理规范与制度,可保证运营期危险废物得到合理安全处置 |
实际经营中分为模块化经营方式,每个车间作为一个单独的水泥预制品生产单元,根据生产流程划分为原料区、生产区和成品区,每个车间单独配置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实际中共设置了3套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其中一期工程设置2个生产车间,2套除尘器,2根15m高排气筒;二期工程设置1个生产车间,1套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每个车间单独配设备进出口和洗车装置;全厂较环评阶段增加了2个进料口,但生产中配套设置了集气罩、除尘器、排气筒,其增加的排气筒属于一般排放口;较环评阶段增加了2套洗车机,但同时配备设置了相应的洗车装置和废水收集沉淀池,满足使用需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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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生活污水化粪池 | 无 | 本次验收项目3#生产车间西侧单独设置一处卫生间,配备了一座5m3的化粪池对生活污水收集后定期清掏综合利用不外排 | 无 | ||
初期雨水收集池 | 无 | 厂区北侧设置了一座初期雨水收集池(80m3),初期雨水经厂区内的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厂区地面洒水抑尘使用,全厂共用 | 无 | ||
洗车装置 | 无 | 本次二期工程生产车间东侧设置了1处进出口,设置了一套车辆冲洗装置,配设了一座2m3沉淀池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袋式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 | 3#生产车间水泥瓦生产线的原料投料、搅拌环节分别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3);水泥制品檩条和预制板生产线的原料投料、搅拌环节分别采用集气罩,废气处理设施与水泥瓦生产线共用一套袋式除尘器装置和排气筒 | 有组织废气的颗粒物排放浓度为7.9~8.1mg/m3 | ||
仓顶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 | 水泥瓦生产线中水泥入仓过程产生的粉尘经仓顶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排放 |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范围为0.110~0.129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隔声减振降噪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 | 各种机械设备均置于车间内,经过隔声、消声、减振及一定距离衰减 | 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2~53dB(A)、53~54dB(A)、51~52dB(A)、51~52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2~43dB(A)、42~44dB(A)、42dB(A)、40~43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生活垃圾在厂区内收集后定期送垃圾中转站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残次品在厂区内暂存后定期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废模具定期收集后进行外售;危险废物废机油在厂区内暂存后交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 | 厂区共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当地生活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使用不外排;残次品在厂区内暂存后定期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地;生产中产生的废模具定期收集****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厂区建设了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在建设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建设,地面采取了防渗措施,铺设了流平防渗漆,四周设置了围堰及事故池,并制定了相关管理规范与制度,可保证运营期危险废物得到合理安全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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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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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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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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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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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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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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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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