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编号:****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
四、采购标的名称:******市****电站低压工程设备采购及配套安装施工项目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1 | 充电桩低压设备安装总承包 | 1 | 项 | 9% | 2024-09-30 | ****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市****电站项目位于**市******停车场。项目低压部分设备和材料主要包括4台/120kW双枪一体机,对应8个充电车位,并配套建设流程牌等指引系统、监控系统、地面标识等配套设施。为实现免停,****公司收取占位费,本项目需产生道闸系统建设费用。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一)单一来源理由 万邦****公司****电站、智能云平台、用户和数据运营服务,充电设备覆盖**超350个城市,为63家车企提供充电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充电桩市场占有率19.4%,居**第二。2023年5月30日,**浙石油****公司与****签署的《战略**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协议”),根据《战略**协议》及《****电站项目实施流程与职责分工专题会议纪要》,充电站内低压侧工程(含设计、供货、****公司****公司负责实施。 (二)单一来源依据 1、根据《****电站项目实施流程与职责分工专题会纪要》(浙石油综专题纪要{2023}36号)内容:公司与****签订的《战略**协议》作为签订低压侧总承包合同的单一来源采购依据,在单站合同签订前,****公司采购制度分级管控要求履行采购决策程序。 2、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三)及《生产、综合类(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十)经采购决策机构审批通过的其他情形。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
拟定供应商地址: ******开发区龙惠路39号
八、公示有效期: 2024-06-06 至2024-06-11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赵工 | 电话: 136****6626 |
联系地址:**省**市**区**街北126号**日报大楼8楼 | 电子邮箱:****@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