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肇源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2********1997421 | 建设单位法人:张振涛 |
王广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郭尔罗斯大街20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3-Q843-专业公共卫生服务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郭尔罗斯大街207号 |
经度:125.08578 纬度: 45.5268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5-12-08 |
庆环审〔2015〕33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702 |
56.5 | 运营单位名称:**市**** |
122********199742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122********1997421 |
**市****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2********448623P | 竣工时间:2018-03-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4-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cepc.****.cn/#/projectmanager/projectinfo/HyProjectInfoList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主体工程为 1栋 5 层楼,****监督所、****中心、妇幼保健院等部门。设置病床 200 张,预计门诊每天接待人数 100 人。 | 实际建设情况:主体工程为 1栋 5 层楼,****监督所、****中心、妇幼保健院等部门。设置病床 20 张,预计门诊每天接待人数 20 人。 |
本项目建设中存在变动,项目实际建设规模变小,实际建设床位数为 20 张,门诊实际接待人数为 20 人,若后续需要增加床位另行验收。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本项目未发 生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通过项****医院、疾病预防及卫生监督服务功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 | 实际建设情况:项****医院、疾病预防及卫生监督服务功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减少和减轻施工扬尘和噪声 污染,杜绝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要满标准限值要求。施工现场封闭施工,湿 法作业。施工废水经过沉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 定的标准限值要求,施工现场封闭施工,湿法作业。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澄清处 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 (二****处理站 2 套(采用“生物接触氧化处理+消毒”工艺处理,单套 处理能力 40m3 /d),一套污水处理设生活污水,另一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疾控中 心产生的实验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水站废水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 》 施 处 理 中 心 下 设 的 妇 幼 保 健 院 和 卫 生 监 督 所 产 生 的 医 疗 废 水 和 (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处理站上方排气口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恶臭气体吸附后排入大气。 污水处理站周边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中表 3 ****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冬季供暖依 托**县集中供热热源厂。 (四)对各种噪声设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医疗废物(HW01)委托****集中处理。实验废液、 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HW49),按照 管理要求,须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其他固体废弃物按照“**化、 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合理安全处置。 (六)建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管理,最大限 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减少和减轻施工扬尘和噪声 污染,杜绝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要满标准限值要求。施工现场封闭施工,湿 法作业。施工废水经过沉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 定的标准限值要求,施工现场封闭施工,湿法作业。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澄清处 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 (二****处理站 2 套(采用“生物接触氧化处理+消毒”工艺处理,单套 处理能力 40m3 /d),一套污水处理设生活污水,另一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疾控中 心产生的实验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水站废水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 》 施 处 理 中 心 下 设 的 妇 幼 保 健 院 和 卫 生 监 督 所 产 生 的 医 疗 废 水 和 (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处理站上方排气口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恶臭气体吸附后排入大气。 污水处理站周边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中表 3 ****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冬季供暖依 托**县集中供热热源厂。 (四)对各种噪声设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医疗废物(HW01)委托****集中处理。实验废液、 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HW49),按照 管理要求,须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其他固体废弃物按照“**化、 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合理安全处置。 (六)建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管理,最大限 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建立健全环保组织机构,制定可行 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档案,加 强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把 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 实际建设情况:建立健全环保组织机构,制定可行 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档案,加 强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把 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434 | 0 | 0 | 0 | 0.434 | 0.434 | |
0 | 0.002 | 0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0001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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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处理站内设2 套工艺和处理模相同的 “生物接触氧化处理+消 毒”污水处理设施,单套 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 规模均为 40m3 /d,其中 1 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中 ****保健院和 卫生监督所产生的医疗 废水和生活污水,另 1 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疾控 中心产生的实验废水和 生活污水,2 套污水处理 设施均建有 1 座配套的 化粪池,项目产生的废水 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 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站地 下设置事故池 1 座,容积 100m3,当污水处理设施 出现故障时污水暂存至 事故池内,待维修完成后 重新进入处理系统。 |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 | ****处理站内设2 套工艺和处理模相同的 “生物接触氧化处理+消 毒”污水处理设施,单套 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 规模均为 40m3 /d,其中 1 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中 ****保健院和 卫生监督所产生的医疗 废水和生活污水,另 1 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疾控 中心产生的实验废水和 生活污水,2 套污水处理 设施均建有 1 座配套的 化粪池,项目产生的废水 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 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站地 下设置事故池 1 座,容积 100m3,当污水处理设施 出现故障时污水暂存至 事故池内,待维修完成后 重新进入处理系统。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污水处理单元包括格栅 池、调节池、厌氧池、过 滤池、消毒池和事故池, 各处理单元均为采取密 闭措施。项目在地埋式污 水处理设施排气口处设 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排 放的恶臭气体进行吸附。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 污水处理单元包括格栅 池、调节池、厌氧池、过 滤池、消毒池和事故池, 各处理单元均为采取密 闭措施。项目在地埋式污 水处理设施排气口处设 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排 放的恶臭气体进行吸附。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 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 措施。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医疗废物和实验废物暂 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 医疗废物委托**龙铁 ****公司 清运处理,实验废物委托 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危险 废物暂存间位于本项目 疾控中心 2 楼南侧,建筑 面积 15 m2,混凝土浇筑 防渗地面。 | 医疗废物和实验废物暂 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 医疗废物委托**龙铁 ****公司 清运处理,实验废物委托 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危险 废物暂存间位于本项目 疾控中心 2 楼南侧,建筑 面积 15 m2,混凝土浇筑 防渗地面。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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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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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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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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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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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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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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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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