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Z10-123********579432C-****0531-001138-5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6-06 16:14:29 |
****仓储设施改造绿色提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仓储设施改造绿色提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庐城镇沙溪路16号4幢101室
成交金额:298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格:2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粮仓专用空调( 8P) 品牌:粮保 规格型号:LBDC-FL-08B 数量:12套 单价:21000元 |
......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方精明、何小锋、戴凤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询价文件规定收取
2、收费金额: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省**市**县高河****广场23F,联系电话:0556-****999;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6-****999。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330,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工业园
联系人:吴世华
联系方式:0556-****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高河****广场23F
联系人:徐安明
联系方式:0556-****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世华
电 话:0556-****80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标记录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
附件下载4
附件下载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