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场地优势,整合现有**,****中心“爱心驿站”,现面向社会广泛邀****公司****中心“爱心驿站”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爱心驿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县金秀镇金桐大道1号****。
三、项目内容:包含总体设计、“爱心驿站”框架制作安装、标识牌制作安装、便民服务设施等。
“爱心驿站”要求为非固定构筑物,不违反城市管理、建设、规划和安全等相关规定,****中心氛围融洽。
四、项目建设最高限价:不高于人民币肆万贰仟元(¥42000.00),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装修费、安装费、材料费、税费、运输费等。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复印件。2.具有丰富设计经验或相关宣传制作经验。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公告时间: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3日。
七、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方式:投标代表应携带报价文件、营业执照及相关附件进行现场报名。(上述报名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起至2024年6月13日止,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三)报名地点:请有意愿参与项目建设的单位于2024年6月13日18时前以现场报名方式提交到**县****发展局,地址:**市**县金秀镇金桐大道1****中心二楼综合股。
报名结束后,由**县****发展局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
八、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法人签字);3.初步设计方案及报价清单;4.承诺书;上述报价清单和证明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九、候选人单位确认方式: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县****发展局会将根据报价人的资质、设计方案、项目报价等综合衡量,择优选择中选人。确定中选人后,双方签订合同。
十、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十一、公告媒体:****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n)发布。
十二、联系事项
联系人:韦玉莲,电话:0772-****176。
监督部门:****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72-****151。
十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县****发展局。
附件
承诺书
本公司承诺本次关于****“爱心驿站”项目实施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均为属实,提交本承诺书的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有虚假,本公司将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