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万平方米铝单板生产线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92MA6Y98NU13 | 建设单位法人:冯磊 |
冯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陕****开发区卤阳大道高速出口1公里**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00万平方米铝单板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52-C3352-建筑装饰及水暖管道零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卤阳大道高速出口1公里** |
经度:109.****207 纬度: 34.****187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8-13 |
渭环批复〔2020〕5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92MA6Y98NU13001U |
2021-09-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400 |
251.4 | 运营单位名称:**** |
****0592MA6Y98NU1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592MA6Y98NU1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32MA6TUPCW4G | 竣工时间:2023-08-18 |
2023-08-19 | 调试结束时间:2023-09-30 |
2023-11-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3-12-0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主要为铝单板生产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为铝单板生产项目。 |
开发、使用功能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00万平方米铝单板,其中喷漆35万平方米,喷粉65万平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0万平方米铝单板,其中喷漆10万平方米,喷粉40万平方米。 |
实际生产规模减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包括机加工、前处理和涂装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包括机加工、前处理和涂装工序。 |
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①焊接烟尘:建设单位设置8个焊接工位,设置8台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焊接烟尘 ②前处理水分烘干炉燃烧废气:天然气+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 ③喷粉粉尘:全封闭喷粉房+“旋风+滤芯除尘”塑粉回收+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2) ④底漆及流平室废气:采用“水帘+干式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⑤面漆及流平室废气:面漆喷漆废气经水帘处理后,经一套“干式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清漆喷漆废气经“水帘”处理后,与面漆室共用一套“干式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4)”装置处理喷漆废气。 ⑥烘干有机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 ⑦固化烘干炉燃烧废气:天然气+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6) 废水:前处****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喷漆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水帘用水,不外排。 固废:危险废物在在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铝材边角料定期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①焊接烟尘:建设单位设置3个焊接工位,设置3台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焊接烟尘; ②前处理水分烘干炉燃烧废气:天然气+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 ③喷粉粉尘:全封闭喷粉房+“旋风+滤芯除尘”塑粉回收+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2) ④喷漆、流平及烘干工序:底漆、面漆及清漆室各设1套“水帘吸收+干式过滤”系统(共3套),喷漆及流平废气分别经该系统初步去除漆雾颗粒后,一并经1套“过滤棉过滤+过滤布袋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系统进一步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 ⑤固化烘干废气:管道收集后经水喷淋塔降温后,与喷漆及流平废气一并经1套“过滤棉过滤+过滤布袋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系统进一步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 废水:前处****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喷漆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水帘用水,不外排。 固废:危险废物在在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委托****进行处理处置;铝材边角料定期外售。 |
废气:对涂装工序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了改进; 优化了同类排放口。 废水:废水处理设施未发生变化。 固废处置方式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55 | 0 | 0 | 0 | 0.055 | 0.055 | |
0 | 0.18 | 0 | 0 | 0 | 0.18 | 0.18 | |
0 | 0.023 | 0 | 0 | 0 | 0.023 | 0.02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22 | 0 | 0 | 0 | 0.022 | 0.022 | / |
0 | 0.039 | 0 | 0 | 0 | 0.039 | 0.039 | / |
0 | 0.136 | 0 | 0 | 0 | 0.136 | 0.136 | / |
0 | 0.117 | 0 | 0 | 0 | 0.117 | 0.11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前处理废水处理设施 | 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 ****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18m3/d,处理工艺为“pH调节+絮凝沉淀+过滤”) | / | ||
喷漆废水处理设施 | 处理后循环使用,不排放 | 一座约162m3的循环水池(包含9座18m3的水池,其中3座收集池、3座沉淀池、3座**池),满足防渗要求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焊接烟尘治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设置3台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 厂界颗粒物浓度无组织排放最大“监控浓度限值”为0.122mg/m3 | ||
水分烘干炉燃烧废气治理设施 | 《**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渭环函[2019]335号) | 天然气+1根15m排气筒(DA001) | 水分烘干炉燃烧废气中颗粒物浓度为1.2mg/m3~1.4mg/m3,SO2最大浓度为6mg/m3,NOX浓度低于检出限(3mg/m3) | ||
喷粉粉尘治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全封闭喷粉房+“旋风+滤芯除尘”塑粉回收+1根15m排气筒(DA002) | 喷粉废气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为8.3mg/m3~9.6mg/m3,排放速率为0.104kg/h~0.113kg/h | ||
喷漆及固化烘干废气治理设施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渭环函[2019]335号) | 1套“过滤棉过滤+过滤布袋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系统+1根15m高排气筒(DA003) | 喷漆及固化烘干废气中颗粒物浓度约为1.6~2.0mg/m3、二甲苯浓度为2ND、非甲烷总烃浓度为2.77~3.07mg/m3、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均满足标准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在泵的进出口接管采用挠性连接和弹性连接,泵机组采用金属弹簧、橡胶减振器等隔振、减振处理。 | 厂界噪声昼间、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全部固废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管理处置。 | 建设2座总面积约25m2危废暂存间(各设1座门,分区管理)、1座一般固废暂存区(约25m2),全部固废均妥善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做好运营期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制定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 已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并备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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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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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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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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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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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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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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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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