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粮仓综合改造项目建设的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等有关规定,****政府拟对****粮仓综合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含其他地上附着物)实施征收,同时依法收回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及**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房屋征收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听取意见,现将本项目房屋征收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公示征询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粮仓综合改造项目范围**葫芦岭矮岗路,西至榕溪沥,南至东江,北至北门河,项目实施范围约 0.21 平方公里(征收范围详见图1)。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征收****人民政府负责,******局作为房屋征收部门,依法组织实施本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罗阳街道办作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粮仓服务配套区和粮仓文创展示区合计的总用地面积约为15587.44㎡,地上拟拆除附着13栋建(构)筑物(改造项目****集团,其中4户为私有产权,1户为公有产权,建筑面积约为3538.51㎡),征拆补偿费约800.00万元,纳入****粮仓综合改造项目投资。
图1 征收范围示意图
二、征询公众意见范围
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征询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周边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对项目建设实施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本次公众参与重点是征求项目实施对周边环境、居民、商户和企业可能产生影响,对当地社会、自然环境、经济发展等方面影响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期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居民群众、****事业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为保障各方意见的有效性,请如实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电话及地址)。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项目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地表示感谢!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具体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反馈)
(1)对本项目的建设意见及建议,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2)项目建设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作用;
(4)本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及有何诉求;
(5)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6)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2、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扫上方二维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上述项目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征求意见另行抄送房屋征收单位-******局。
六、联系方式
1、房屋征收单位联系方式
征收单位:******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2-****239 联系地址:**县罗阳街道商业中街465号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柯嘉琳 联系电话:132****1999 联系地址:**县罗阳街道麻石巷71号
3、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鸿泰资产土****公司
联系人:孔令威 联系电话:134****7727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市**县罗阳街道怡景路22号力天大厦2706号
******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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