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大洲肉联有限责任公司屠宰厂 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2********874225A | 建设单位法人:张宏 |
杜海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九三局直一委0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屠宰厂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05-屠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51-C1351-牲畜屠宰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九三局直一委0号 |
经度:125.30313 纬度: 48.86395 | ****机关:**市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06 |
黑市环审〔2023〕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11-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77 | 运营单位名称:**** |
912********874225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2********874225A | 验收监测单位:**市泰信****公司 |
9123 0202 3332 4544 4Y | 竣工时间:2023-10-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3-12-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1-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屠宰16万头猪、1.1万头牛、16万只羊 | 实际建设情况:年屠宰16万头猪、1.1万头牛、16万只羊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生猪屠宰工艺流程说明: 1、待宰区管理 ①宰前检疫 猪在屠宰当天被运至屠宰厂,在未卸车之前,检疫员向货主索要《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后,对所载猪进行临车检疫。 卸车时,严禁打、砸、抽、踢猪,同时由兽医逐头对猪进行严格检疫、检测,发现病猪或疑似病猪不允许进厂,检疫合格猪过磅后,赶入待宰圈,并以饲养场编号作为标识。 ②静养休息 生猪宰前要进行充分静养休息,一是可以消除途中的疲劳,恢复正常的生理状态,减少PSE肉(白肌肉、水猪肉)的产生;二是可以增强机体的抵抗力,减少微生物的含量,提高产品的耐贮藏性能;三是可以恢复和增加肌肉内糖原的积累,提高肉的风味,减少DFD肉(黑干肉)的产生;四是有利于刺杀时放血干净;五是可以减少生猪的抗电压性;六是可以在休息期间,进一步观察生猪的健康状况,确保用于屠宰加工的生猪必须健康无病。 ③停食:生猪宰前要经过12h左右的停食静养休息,在休息期间,要停止喂食,这样即可节省饲料,又有利于屠宰加工。停食可以使胃肠空腹,有利于开膛净腔,避免开膛时胃肠内容物对胴体的污染,保证猪产品的卫生质量,同时又可以减少内容物的处理量。 ④饮水:在停食期间要给猪充分饮水,一是可以使猪照常进行新陈代谢,并将新陈代谢的碳酸等酸性产物和胃肠内容物排出体外;二是可以适当冲淡血液,保证放血良好;三是可以促使肝糖分解为乳糖、葡萄糖,分布全身,有利于宰后肉的成熟;四是能使机体中的硬脂酸和高级脂肪酸分解为可溶性的脂肪酸和低级脂肪酸,使肉味道鲜美。但在宰前3h必须停止饮水,以避免猪吊挂开膛时,胃中大量的水随内容物流下污染胴体。 2、屠宰 ①电麻致晕:电麻法是目前广泛使用的一种致昏法,采用麻电机对生猪进行麻电,确保一次击晕,麻昏不致死。控制的麻电电压为70~90V,电流约0.5~1.0A,时间1~3s。 ②刺杀放血:将致昏后的猪后腿吊在滑轮上经滑车吊至悬空轨道,运至放血处进行刺杀放血。在致昏后应立即放血(以9~12s为最隹,不得超过30s),以免引起肌肉出血。采用刺杀放血要求刺杀部位准确,放血充分。 ③烫毛、打毛、燎毛:猪体在可控升降的导轨牵引下,被悬挂输送机拖动在烫池中进行烫毛。烫毛后的猪体卸下沿通道进入打毛机中进行打毛,此过程产生的猪毛收集后外售处理。随后工作人员利用喷头对猪体进行喷火燎烧,从而将猪体表面的残毛去除干净,并起到对猪体表面进行高温杀菌的效果。 ④开膛:沿腹中线切开腹部,锯开胸骨、骨盆;并同步进行检疫,经检不合格的猪体集中收集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⑤雕圈、去尾:用刀将猪体的直肠、猪尾与猪体分离。 ⑥去内脏:将红白内脏取出进行检疫,合格的红白内脏将进入红白内脏处理工段,不合格的部分集中收集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⑦割槽头、劈半、修整、冲淋:将猪头与猪体分离,猪体经挂钩输送机送至劈半操作台,用电动劈半锯进行劈半处理,随后工作人员对劈半后的猪体进行修整与冲淋,为下一工序做准备。 ⑧入库排酸:冲淋后的猪体经过实验等、检斤后进行排酸。肉类排酸是现代肉品学及营养学所提供的一种肉类后成熟工艺。项目生猪被宰杀后,动物肌肉组织转化成可食用的肉要经历一定的变化,包括肉的僵直、解僵和成熟等一系列过程。动物死后机体内因生化作用产生乳酸,若不及时经过充分的冷却处理,则积聚在肌肉组织中的乳酸会损害肉的品质。项目排酸间严格控制在0~4℃的冷藏条件下,对放置4~6h,使屠宰后的猪胴体迅速冷却,肉类中的酶发生反应,将部分蛋白质分解成氨基酸,从而减少有害物质的生成,提高胴体肉质。 ⑨分割、检验:对排酸后的猪肉进行分割并对肉质进行检验。 ⑩包装:按市场需求规格包装。牛、羊屠宰工艺流程说明: 本项目牛羊屠宰工艺流程以及产污节点相同,因此不分别表述。牛羊屠宰工艺采用全套机械屠宰、分割生产线,整个过程分为宰前处理、屠宰、排酸、分割、包装储藏5个工段。 | 实际建设情况:生猪屠宰工艺流程说明: 1、待宰区管理 ①宰前检疫 猪在屠宰当天被运至屠宰厂,在未卸车之前,检疫员向货主索要《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后,对所载猪进行临车检疫。 卸车时,严禁打、砸、抽、踢猪,同时由兽医逐头对猪进行严格检疫、检测,发现病猪或疑似病猪不允许进厂,检疫合格猪过磅后,赶入待宰圈,并以饲养场编号作为标识。 ②静养休息 生猪宰前要进行充分静养休息,一是可以消除途中的疲劳,恢复正常的生理状态,减少PSE肉(白肌肉、水猪肉)的产生;二是可以增强机体的抵抗力,减少微生物的含量,提高产品的耐贮藏性能;三是可以恢复和增加肌肉内糖原的积累,提高肉的风味,减少DFD肉(黑干肉)的产生;四是有利于刺杀时放血干净;五是可以减少生猪的抗电压性;六是可以在休息期间,进一步观察生猪的健康状况,确保用于屠宰加工的生猪必须健康无病。 ③停食:生猪宰前要经过12h左右的停食静养休息,在休息期间,要停止喂食,这样即可节省饲料,又有利于屠宰加工。停食可以使胃肠空腹,有利于开膛净腔,避免开膛时胃肠内容物对胴体的污染,保证猪产品的卫生质量,同时又可以减少内容物的处理量。 ④饮水:在停食期间要给猪充分饮水,一是可以使猪照常进行新陈代谢,并将新陈代谢的碳酸等酸性产物和胃肠内容物排出体外;二是可以适当冲淡血液,保证放血良好;三是可以促使肝糖分解为乳糖、葡萄糖,分布全身,有利于宰后肉的成熟;四是能使机体中的硬脂酸和高级脂肪酸分解为可溶性的脂肪酸和低级脂肪酸,使肉味道鲜美。但在宰前3h必须停止饮水,以避免猪吊挂开膛时,胃中大量的水随内容物流下污染胴体。 2、屠宰 ①电麻致晕:电麻法是目前广泛使用的一种致昏法,采用麻电机对生猪进行麻电,确保一次击晕,麻昏不致死。控制的麻电电压为70~90V,电流约0.5~1.0A,时间1~3s。 ②刺杀放血:将致昏后的猪后腿吊在滑轮上经滑车吊至悬空轨道,运至放血处进行刺杀放血。在致昏后应立即放血(以9~12s为最隹,不得超过30s),以免引起肌肉出血。采用刺杀放血要求刺杀部位准确,放血充分。 ③烫毛、打毛、燎毛:猪体在可控升降的导轨牵引下,被悬挂输送机拖动在烫池中进行烫毛。烫毛后的猪体卸下沿通道进入打毛机中进行打毛,此过程产生的猪毛收集后外售处理。随后工作人员利用喷头对猪体进行喷火燎烧,从而将猪体表面的残毛去除干净,并起到对猪体表面进行高温杀菌的效果。 ④开膛:沿腹中线切开腹部,锯开胸骨、骨盆;并同步进行检疫,经检不合格的猪体集中收集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⑤雕圈、去尾:用刀将猪体的直肠、猪尾与猪体分离。 ⑥去内脏:将红白内脏取出进行检疫,合格的红白内脏将进入红白内脏处理工段,不合格的部分集中收集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⑦割槽头、劈半、修整、冲淋:将猪头与猪体分离,猪体经挂钩输送机送至劈半操作台,用电动劈半锯进行劈半处理,随后工作人员对劈半后的猪体进行修整与冲淋,为下一工序做准备。 ⑧入库排酸:冲淋后的猪体经过实验等、检斤后进行排酸。肉类排酸是现代肉品学及营养学所提供的一种肉类后成熟工艺。项目生猪被宰杀后,动物肌肉组织转化成可食用的肉要经历一定的变化,包括肉的僵直、解僵和成熟等一系列过程。动物死后机体内因生化作用产生乳酸,若不及时经过充分的冷却处理,则积聚在肌肉组织中的乳酸会损害肉的品质。项目排酸间严格控制在0~4℃的冷藏条件下,对放置4~6h,使屠宰后的猪胴体迅速冷却,肉类中的酶发生反应,将部分蛋白质分解成氨基酸,从而减少有害物质的生成,提高胴体肉质。 ⑨分割、检验:对排酸后的猪肉进行分割并对肉质进行检验。 ⑩包装:按市场需求规格包装。牛、羊屠宰工艺流程说明: 本项目牛羊屠宰工艺流程以及产污节点相同,因此不分别表述。牛羊屠宰工艺采用全套机械屠宰、分割生产线,整个过程分为宰前处理、屠宰、排酸、分割、包装储藏5个工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环评中利用原有厂房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屠宰车间以及待宰圈。将原有3座羊屠宰车间,其中1座改造为猪屠宰车间,**1条猪屠宰生产线,另一座改造为牛屠宰车间,**1条牛屠宰生产线,羊屠宰车间以及羊屠宰生产线依托原有;待宰圈改造后占地总面积836m2,其中,羊待宰圈206m2, 牛待宰圈318m2,猪待宰圈312m2。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际利用原有厂房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屠宰车间以及待宰圈。将原有3座羊屠宰车间,其中1座改造为猪屠宰车间,**1条猪屠宰生产线,羊屠宰车间以及羊屠宰生产线依托原有;**1条牛屠宰生产线,位于羊屠宰间内。剩余一座屠宰车间现闲置。待宰圈改造后占地总面积836m2,其中,羊待宰圈206m2, 牛待宰圈318m2,猪待宰圈312m2。**1****处理站,处理能力450t/d;****处理站用做事故池;**1座检疫室、1座15m2危废暂存间;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依托原有。 |
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中危险废物暂存间位置发生变化。环评中**牛屠宰车间,牛屠宰线一条,实际**牛屠宰线一条,牛、羊屠宰车间共用一个屠宰车间。待宰圈、屠宰车间经负压收集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可知,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有变化,但废气排放量没有增加,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1.51 | 31.47 | 0 | 0 | 11.51 | 11.51 | |
0 | 0.74 | 2.15 | 0 | 0 | 0.74 | 0.7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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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450 t/d污水处理站 |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 3中畜类屠宰加工三****管理局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指标 | 生产废水全部排入厂区自建规模为450 t/d污水处理站 ,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隔油沉淀+气浮+厌氧+好氧+MBR+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表3中三****管理局污水处理厂入厂水质控制指标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市政污水管网,****管理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总排口污水最大日均值排放浓度,pH(无量纲)6.8~7.4之间;悬浮物最大日均排放浓度86mg/L;生化需氧量最大日均排放浓度41.6mg/L;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排放浓度166mg/L;氨氮最大日均排放浓度10.7mg/L;总磷最大日均排放浓度1.25mg/L,总氮最大日均排放浓度44.2mg/L,动植物油最大日均排放浓度19.8mg/L,大肠菌群数2.1×102MPN/L及废水单位排放总量;均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 3中畜类屠宰加工三****管理局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指标。污水处理站处理效率为:化学需氧量91.2%;五日生化需氧量91.5%;氨氮93.3%;悬浮物90.8%;动植物油91.2%;总氮86.3%;总磷84.9%;粪大肠菌群98.9%。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待宰圈、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固粪储池产生的恶臭气体及厨房油烟。 | 本项目待宰圈、****处理站有组织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15m高排放筒排放限值,食堂有组织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净化设施最低去处效率≥75%。****气体厂界限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 | (1)待宰圈、屠宰车间恶臭 本项目在待宰圈、屠宰车间的顶部设置集气装置,对待宰圈、屠宰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进行收集,收集的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 (2****处理站 ****处理站采用对调节池、厌氧池、污泥池等易产生臭气的环节进行加盖措施,臭气经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食堂油烟 本项目厂区的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对油烟进行净化处理,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的抽风管道排入大气。 | 验收监测期间,屠宰车间、待宰圈废气经负压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氨最大排放速率0.064kg/h,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0.00055kg/h,臭气浓度(无量纲)最大值为1514,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中15m高排气筒排放量限值。屠宰车间、待宰圈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氨68.98%,硫化氢为90.8%。验收监测期间,饮食油烟处理浓度均值为0.13mg/m3,去除效率达到80.05%,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排放浓度的标准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6无量纲;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36mg/m3;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13mg/m3;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种泵类 、屠宰及分割生产线 、传输设备噪声、污水处理系统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各设备与地面连接处采用隔振基础或弹性软连接的减振装置 ,减少振动和设备噪声的传播 ,经过厂房隔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测定值在52.4~56.5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60dB(A));厂界夜间噪声测定值在43.3~47.3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夜间:50dB(A))。 综上,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在本项目厂区地下水下游处设置1口地下水监测井。 | 在本项目厂区地下水下游处设置1口地下水监测井,位于场区西南侧。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待宰圈的粪便尿、胃容物在封闭、防渗的固废储存池暂存,定期还田处理。 2、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管理局****处理厂处理。 3、生活垃圾、食堂垃圾收集后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不合格胴体、病变内脏、病死猪牛羊,当天由**银****公司采用密闭车辆拉运处置 5、屠宰下脚料收集后在封闭、防渗的固废储存池暂存,定期还田处理。 6、隔油调节池收集的油脂外售处理 7、废活性炭由生产厂家回收 8、检疫废物、废润滑油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1、待宰圈的粪便尿、胃容物在封闭、防渗的固废储存池暂存,定期还田处理。 2、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管理局****处理厂处理。 3、生活垃圾、食堂****管理局****处理厂处理。 4、不合格胴体、病变内脏、病死猪牛羊,当天由**银****公司采用密闭车辆拉运处置 5、屠宰下脚料收集后在封闭、防渗的固废储存池暂存,定期还田处理。 6、隔油调节池收集的油脂外售处理 7、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省****公司处置。 8、检疫废物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公司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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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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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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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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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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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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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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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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