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县君创贰牧牧业有限公司 种养结合标准化1000头奶牛养殖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28MA7DX42JOP | 建设单位法人:王博 |
张翠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市**县白庄乡北冶庄头村村西南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 种养结合标准化1000头奶牛养殖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3-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A-农、林、牧、渔业 |
建设地点: | **省****县 白庄乡北冶庄头村村西南 |
经度:115.207046 纬度: 38.240054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0-26 |
深行审投资环〔2022〕0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11-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0 |
144 | 运营单位名称:****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1********687759E | 竣工时间:2023-10-03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4-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0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小智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存栏奶牛2000头 | 实际建设情况:年存栏奶牛2000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饲料配制过程;2、饲养过程;3、挤奶过程;4、挤奶厅冲洗;5、粪污处理过程;6、沼气净化及处理工序;7、病死牛、分娩物处理;8、卫生防疫。 | 实际建设情况:1、饲料配制过程;2、饲养过程;3、挤奶过程;4、挤奶厅冲洗;5、粪污处理过程;6、沼气净化及处理工序;7、病死牛、分娩物处理;8、卫生防疫。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牛尿、牛舍及挤奶厅冲洗废水、喷淋塔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等。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牛尿、牛舍及挤奶厅冲洗废水及喷淋塔废水经收集至粪污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沼液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沼渣运至晾晒场堆积后回填牛床,不能完全回填卧床的,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沼气脱硫净化后回用于场区炊事,废水不外排。 (二)废气 ①晾晒场及粪污处理系统恶臭 有组织: 本项目采取晾晒场阳光屋面板密闭,粪污处理系统封闭收集,设置负压收集系统的措施,废气分别收集后经风机引入喷淋塔净化设施(一级水喷淋+一级生物除臭剂喷淋)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后氨和硫化氢排放速率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 无组织: 场区无组织排放的氨和硫化氢场界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 ②犊牛岛及牛舍恶臭 犊牛岛设通风帽通风,牛舍机械通风,科学设计日粮组成,定期清洁,喷洒除臭剂,采取干清粪、加强管理及场区绿化等措施,可有效减少臭气的散发。场区无组织排放的氨和硫化氢场界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 ③饲料搅拌废气 无组织颗粒物场界浓度≤1.0mg/m3,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④食堂油烟废气 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排放限值。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牛舍牛叫及风机噪声、饲料搅拌设备噪声、粪污处理系统风机、固液分离设备噪声及泵等噪声,噪声声级70~85dB(A),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场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牛粪采取干清粪工艺,牛粪及固液分离粪渣运至晾晒场经过堆积后回填牛床;病死牛及胎盘等分娩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渣运至晾晒场经过堆积后回填牛床,不能完全回填卧床的,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沼气净化过程产生的废脱硫剂交由厂家回收处理;不合格牛奶外售乳品加工企业喷成代乳粉;医疗废物(药品包装物及注射器等防疫废物)医疗废物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消毒包装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分类收集后,在危废间内分区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牛尿、牛舍及挤奶厅冲洗废水、喷淋塔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等。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牛尿、牛舍及挤奶厅冲洗废水及喷淋塔废水经收集至粪污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沼液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沼渣运至晾晒场堆积后回填牛床,不能完全回填卧床的,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沼气脱硫净化后回用于场区炊事,废水不外排。 (二)废气 ①晾晒场及粪污处理系统恶臭 有组织: 本项目采取晾晒场阳光屋面板密闭,粪污处理系统封闭收集,设置负压收集系统的措施,废气分别收集后经风机引入喷淋塔净化设施(一级水喷淋+一级生物除臭剂喷淋)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后氨和硫化氢排放速率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 无组织: 场区无组织排放的氨和硫化氢场界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 ②犊牛岛及牛舍恶臭 犊牛岛设通风帽通风,牛舍机械通风,科学设计日粮组成,定期清洁,喷洒除臭剂,采取干清粪、加强管理及场区绿化等措施,可有效减少臭气的散发。场区无组织排放的氨和硫化氢场界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 ③饲料搅拌废气 无组织颗粒物场界浓度≤1.0mg/m3,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④食堂油烟废气 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排放限值。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牛舍牛叫及风机噪声、饲料搅拌设备噪声、粪污处理系统风机、固液分离设备噪声及泵等噪声,噪声声级70~85dB(A),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场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牛粪采取干清粪工艺,牛粪及固液分离粪渣运至晾晒场经过堆积后回填牛床;病死牛及胎盘等分娩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渣运至晾晒场经过堆积后回填牛床,不能完全回填卧床的,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沼气净化过程产生的废脱硫剂交由厂家回收处理;不合格牛奶外售乳品加工企业喷成代乳粉;医疗废物(药品包装物及注射器等防疫废物)医疗废物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消毒包装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分类收集后,在危废间内分区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粪污处理系统采用“格栅+收集池+固液分离烘干+厌氧反应囊”工艺处理项目废水。粪污处理系统池体位于密闭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管网收集后,经1套喷淋塔净化设施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建设内容变动情况 ①粪污处理系统中晾晒场变更为电烘干 变动情况说明:由于固液分离机进行固液分离后的牛粪需进行晾干后进行发酵杀菌回填卧床,牛粪晾干发酵杀菌过程中占地较大,且需要人工进行翻晒,耗时耗力,实际建设过程中将晾晒场变更为电烘干机,烘干后牛粪回填牛床,不能完全回填卧床的,交由北冶庄头村进行还田处理。 ②沉淀池占地面积和位置调整 变动情况说明:因厌氧反应囊储储存沼液体积受限问题,建设沉淀池主要起调节囊储粪水水量作用,实际建设过程中在囊储后增设沼液暂存池,调节囊储中沼液暂存量,所以将沉淀池面积减小并调整至粪污车间。 ③增设沼液暂存池 变动情况说明:粪水经厌氧发酵后产生沼液,沼液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后因农田施肥受季节等因素限制,需将沼液进行暂存定期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2)平面布置变动情况 ①厌氧反应囊储应急火炬系统由囊储东北角变更至沼液暂存池西北角 变动情况说明:靠近粪污处理系统,便于员工观察贮气柜实时使用情况,及时切换火炬系统。 ②机修间由危废间医废间南变更至医废间东。 (3)其他变动 食堂建设2灶头,但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为5.04m2,超过《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规定的小型投影面积(≥1.1,<3.3),故排放标准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中型排放标准限值。 |
(1)建设内容变动情况 ①粪污处理系统中晾晒场变更为电烘干 变动情况说明:由于固液分离机进行固液分离后的牛粪需进行晾干后进行发酵杀菌回填卧床,牛粪晾干发酵杀菌过程中占地较大,且需要人工进行翻晒,耗时耗力,实际建设过程中将晾晒场变更为电烘干机,烘干后牛粪回填牛床,不能完全回填卧床的,交由北冶庄头村进行还田处理。 ②沉淀池占地面积和位置调整 变动情况说明:因厌氧反应囊储储存沼液体积受限问题,建设沉淀池主要起调节囊储粪水水量作用,实际建设过程中在囊储后增设沼液暂存池,调节囊储中沼液暂存量,所以将沉淀池面积减小并调整至粪污车间。 ③增设沼液暂存池 变动情况说明:粪水经厌氧发酵后产生沼液,沼液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后因农田施肥受季节等因素限制,需将沼液进行暂存定期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2)平面布置变动情况 ①厌氧反应囊储应急火炬系统由囊储东北角变更至沼液暂存池西北角 变动情况说明:靠近粪污处理系统,便于员工观察贮气柜实时使用情况,及时切换火炬系统。 ②机修间由危废间医废间南变更至医废间东。 (3)其他变动 食堂建设2灶头,但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为5.04m2,超过《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规定的小型投影面积(≥1.1,<3.3),故排放标准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中型排放标准限值。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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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粪污处理系统 | / | 格栅+收集池+固液分离+厌氧反应 | / | ||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 / | 隔油池+化粪池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喷淋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验收检测 | ||
油烟净化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油烟净化器 | 验收检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基础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验收检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一般防渗区 对于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厚度应符合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的技术要求。 (2)重点防渗区 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执行。 (3)简单防渗区 简单防渗区涉及的区域为不采取专门针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对该类区域只需做一般地面硬化即可。 | 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均已按要求做好防渗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牛粪采取干清粪工艺,牛粪及固液分离粪渣运至晾晒场经过堆积后回填牛床;病死牛及胎盘等分娩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渣运至晾晒场经过堆积后回填牛床,不能完全回填卧床的,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沼气净化过程产生的废脱硫剂交由厂家回收处理;不合格牛奶外售乳品加工企业喷成代乳粉;医疗废物(药品包装物及注射器等防疫废物)医疗废物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消毒包装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分类收集后,在危废间内分区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牛粪采取干清粪工艺,牛粪及固液分离粪渣运至晾晒场经过堆积后回填牛床;病死牛及胎盘等分娩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渣运至晾晒场经过堆积后回填牛床,不能完全回填卧床的,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沼气净化过程产生的废脱硫剂交由厂家回收处理;不合格牛奶外售乳品加工企业喷成代乳粉;医疗废物(药品包装物及注射器等防疫废物)医疗废物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消毒包装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分类收集后,在危废间内分区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在沼气柜及厌氧反应囊储周边布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2)树立环境风险意识。该项目客观上存在着一定的不安全因素,对周围环境存在着潜在的威胁。发生环境安全事故后,对周围环境有难以弥补的损害,所以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同时,应树立环境风险意识,强化环境风险责任,体现出环境保护的内容。 (3)实行全面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可能发生各种事故,事故发生后均会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因此应该针对该项目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的系数安全管理,把环境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消除系统的潜在危险上,并从整体和全局上促进该项目各个环节的环境安全运作,并建立监察、管理、检测、信息系统和科学决策体系,实行环境安全目标管理。 (4)加强资料的日常记录与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操作参数等资料的日常记录及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减缓危害的措施。 (5)应对措施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总是存在的,为减少事故发生后造成的损失,尤其是减少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建设单位除一方面要落实已制定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上述所列各项风险减缓措施,另一方面,建设单位还应对发生各类风险事故后采取必要的事故应急措施,建议建设单位对以下几方面予以着重考虑: ①发生事故后,应进行事故后果评价,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上级环保主管部门。 ②定期举行应急培训活动,对该项目相关人员进行事故应急培训,提高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能力;对新上岗的工作人员、实习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环保培训。 | (1)在沼气柜及厌氧反应囊储周边布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2)树立环境风险意识。该项目客观上存在着一定的不安全因素,对周围环境存在着潜在的威胁。发生环境安全事故后,对周围环境有难以弥补的损害,所以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同时,应树立环境风险意识,强化环境风险责任,体现出环境保护的内容。 (3)实行全面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可能发生各种事故,事故发生后均会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因此应该针对该项目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的系数安全管理,把环境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消除系统的潜在危险上,并从整体和全局上促进该项目各个环节的环境安全运作,并建立监察、管理、检测、信息系统和科学决策体系,实行环境安全目标管理。 (4)加强资料的日常记录与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操作参数等资料的日常记录及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减缓危害的措施。 (5)应对措施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总是存在的,为减少事故发生后造成的损失,尤其是减少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建设单位除一方面要落实已制定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上述所列各项风险减缓措施,另一方面,建设单位还应对发生各类风险事故后采取必要的事故应急措施,建议建设单位对以下几方面予以着重考虑: ①发生事故后,应进行事故后果评价,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上级环保主管部门。 ②定期举行应急培训活动,对该项目相关人员进行事故应急培训,提高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能力;对新上岗的工作人员、实习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环保培训。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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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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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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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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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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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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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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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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