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6 |
一、建设项目情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育果袋纸生产线提质增效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市贺村十里牌18号公司原厂区内
(3)行业类别:C2221机制纸及纸板制
(4)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市贺村镇十里牌18号,拟利用原有厂区6659平方米厂房,淘汰现有的瓦楞纸生产线及部分纱管纸生产线、半透明纸生产线产能,采用国内先进的育果袋纸生产工艺,购置国内先进的纸机及环保处理设备,实施年产1万吨育果袋纸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主要保护对象情况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 环境保护目标 | 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距离(m) | |
经度 (°) | 纬度 (°) | |||||||
环境空气 | 外棚 | 118.889003 | 28.932750 | 居民 | 126 户,1356 人 | 二类功能区 | 北 | ~10 |
山寺垄 | 118.887690 | 28.925528 | 居民 | 957 户,2289 人 | 北 | ~830 | ||
安山底 | 118.891287 | 28.928340 | 居民 | 352 户,767 人 | 北 | ~ 710 | ||
香樟花苑 | 118.902639 | 28.934500 | 居民 | 约 208 户,500 人 | 东北 | ~2911 | ||
毛塘村 | 118.908259 | 28.927893 | 居民 | 243 户,654 人 | 东北 | ~1650 | ||
坞里 | 118.912508 | 28.932776 | 居民 | 704 人,284 户 | 东北 | ~1550 | ||
右庄 | 118.901640 | 28.917008 | 居民 | 637 户,1616 人 | 东北 | ~ 1793 | ||
苏安埂 | 118.905343 | 28.908689 | 居民 | 381 户,928 人 | 东 | ~ 1403 | ||
** | 118.907117 | 28.908425 | 居民 | 551 户,约 1413 人 | 东南 | ~ 1600 | ||
山头 | 118.907564 | 28.907339 | 居民 | 约 548 户,1400 | 东南 | ~ 1806 | ||
仓垄 | 118.906414 | 28.905316 | 居民 | 3861 户,5672 人 | 东南 | ~ 2135 | ||
祝家坞 | 118.900443 | 28.907599 | 居民 | 2132 户,5150 人 | 东南 | ~ 2040 | ||
新篷 | 118.907810 | 28.902042 | 居民 | 约 563 户,1500 | 东南 | ~1840 | ||
马田坂 | 118.908781 | 28.904769 | 居民 | 1899 户,4505 人 | 东南 | ~ 1930 | ||
东塘垄 | 118.895909 | 28.903089 | 居民 | 约 189 户,400 人 | 东南 | ~ 1095 | ||
木林垄 | 118.903753 | 28.903055 | 居民 | 2737 户,5581 人 | 东南 | ~ 1596 | ||
狮峰村 | 118.908635 | 28.898677 | 居民 | 1794 户,4677 人 | 东南 | ~2217 | ||
塘北垄 | 118.904640 | 28.898606 | 居民 | 约 540 户,1400 人 | 东南 | ~ 1984 | ||
贺村镇 | 118.912575 | 28.897245 | 居民 | 385 户,1075 人 | 东南 | ~2704 | ||
贺怡小区 | 118.906880 | 28.898533 | 居民 | 278 户,486 人 | 东南 | ~2069 | ||
贺泉小区 | 118.900196 | 28.900280 | 居民 | 22万人 | 东南 | ~ 1440 | ||
老虎滩 | 118.886145 | 28.938611 | 居住区 | 约22万 人 | 北 | ~2904 | ||
溪滩 | 118.908767 | 28.944586 | 居住区 | 约 119 户,256 人 | 东北 | ~4013 | ||
****医院 | 118.913537 | 28.947784 | 居住区 | 约 231 户,512 人 | 东北 | ~4555 | ||
渡船头 | 118.918630 | 28.945870 | 居住区 | 约 343 户,627 人 | 东北 | ~4655 | ||
大贤坂 | 118.908781 | 28.936837 | 居住区 | 约 223 户,469 人 | 东北 | ~3278 | ||
下新屋 | 118.914434 | 28.932654 | 居住区 | 约 203 户,593 人 | 东北 | ~3150 | ||
毛塘碓 | 118.926802 | 28.934221 | 居住区 | 约 243 户,521 人 | 东北 | ~4393 | ||
井塘垄 | 118.915343 | 28.912327 | 居住区 | 约 213 户,423 人 | 东 | ~2563 | ||
路口 | 118.912699 | 28.892704 | 居住区 | 约 385 户,1075 人 | 东南 | ~3025 | ||
泉塘垅 | 118.897978 | 28.888622 | 居住区 | 约 232 户,687 人 | 东南 | ~2567 | ||
地表水 | **港 | / | / | / | / | III 类 | 南 | ~5233 |
声环境 | 项目周边 200m 范围 | / | / | 工业厂房 | / | 3 类 | / | / |
土壤 | 项目周边 200m 范围 |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36600-2018) 第二类筛选值 | ||||||
地下水 | 项目评价范围20km2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三类标准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影响分析
(1)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本项目环境空气预测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 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8.1.2 的有关规定:三级评价项目无需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
(2)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废水影响分析
地表水影响分析
(1)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评价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生产生活废水排放总量为134855.894t/a,其中生产废水排放量为133279.894/a,生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产生量为CODcr254.175t/a、氨氮17.792t/a,经管道收集****处理站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排****处理厂。生活污水排放量为576t/a,主要污染物产生量为CODcr0.202t/a、氨氮0.02t/a,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同生产废水一同排****处理厂。
本项目废水采用废水分质分类收集和处理。从污染防治措施来看,本项****处理站预处理后可达到纳管标准,能满足废水处理需求经预****园区污水管道,排放****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
由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水污染控制措施有效,正常情况下,由于本项目所有污水纳管,因此正常情况下对周边区域水体水质影响较小。
(2)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可行性评价
项****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纳管进****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港,根据分析,项目运行后全厂废水量预计444t/d,****处理厂建设一期1.98万t/a****处理厂一座,****泵站三座。目前二期扩建提标工程已完成,处理能力达3万t/d,全厂总规模为4.98万吨/天,****处理厂处理能力充足。因此,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废****处理厂运行造成大的影响,污水处理厂可以接纳处理并做到达标排放。
(3)对周围水体的影响
本项目废水经厂区处理后纳管排放,企业各污染因子纳管均能达到相关排放要求。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实施后废水经厂区预处理后各污染物能达到相对应的纳管标准,基****处理厂造成冲击,同时在正常生产和清污分流情况下不会直接排入周围地表水体,对其影响可以忽略。当然区域内河水质的保护光靠一家企业的努力是不够的,整个园区的企业都必须严格执行雨污分流,雨污分流不彻底的企业应限期整改,对偷排污水的企业应严格执法,直至关停处理,同时要严防事故性排放。
为尽可能减少对附近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本环评要求项目在营运期要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区雨水管和废(污)水管严格区分,以防废(污)水经雨水管道进入地表水,对地表水产生一定程度的污染。
3、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包装材料、污水处理污泥等,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项目产生的固废基本上能做到综合利用或者有效处理,周围环境基本能维持现状。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实施后,厂界各侧预测点噪声预测值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5、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环评建议企业退役后应进行退役期环境影响评价并对土壤、地下水进行监测,经有效处理后,本项目在退役后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预期效果见表2。
表2 污染治理措施汇总表
单位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 | |||||||||||||||||||||
建设地址 | 贺村十里牌18号公司原厂区内 | ||||||||||||||||||||||
法定代表人 | 周永忠 | 联系人 | 祝伟华 | ||||||||||||||||||||
联系电话 | 所属行业 | C2221机制纸及纸板制 | |||||||||||||||||||||
项目所在地所属环境功能区划 | / | ||||||||||||||||||||||
排放重点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种类 | CODcr、氨氮、颗粒物等 | ||||||||||||||||||||||
项目建设内容概况 | 工程建设内容概况: | 项目位于**市贺村镇十里牌18号,拟利用原有厂区6659平方米厂房,淘汰现有的瓦楞纸生产线及部分纱管纸生产线、半透明纸生产线产能,采用国内先进的育果袋纸生产工艺,购置国内先进的纸机及环保处理设备,实施年产1万吨育果袋纸的生产能力 | |||||||||||||||||||||
产品方案 | 产品名称 | 产量 | |||||||||||||||||||||
产品 | 育果纸袋 | 10000t/a | |||||||||||||||||||||
污染物排放要求 | 排污口/排放口设置情况 | ||||||||||||||||||||||
序号 | 污染源 | 排放去向 | 排放方式 | 排放时间 | |||||||||||||||||||
1 | 1#排气筒 | 制浆废气经“碱喷淋+过氧化氢”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15m高空排放;烘干废气经“水喷淋+碱喷淋+过氧化氢”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 连续排放 | 昼间夜间 | |||||||||||||||||||
2 | 3#排气筒 | 污水站废气经“碱喷淋+次氯酸钠”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3#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 连续排放 | 昼间夜间 | |||||||||||||||||||
3 | 无组织废气 | 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 | 连续排放 | 昼间夜间 | |||||||||||||||||||
4 | 生产废水 | 经厂区“水质调节+厌氧好氧+沉淀”工艺废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排****处理厂处理 | 间歇排放 | 昼间 | |||||||||||||||||||
5 | 生活污水 | 经厂区现有的废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排****处理厂处理 | 连续排放 | 昼间夜间 | |||||||||||||||||||
污染物排放情况 | |||||||||||||||||||||||
污染源 | 污染因子 | 排放量 (t/a) | 实际纳管浓度 (mg/m3) | 排放标准(mg/m3) | |||||||||||||||||||
排环境浓度限值 | 标准名称 | ||||||||||||||||||||||
废气 | 氨 | / | / | / | 具体见表4.3-1 | ||||||||||||||||||
硫化氢 | / | / | / | ||||||||||||||||||||
粉尘 | / | / | / | ||||||||||||||||||||
SO2 | / | / | / | ||||||||||||||||||||
NOx | / | / | / | ||||||||||||||||||||
生产生活废水 | 废水量 | 134855.894 | / | / | 具体见表4.3-2 | ||||||||||||||||||
CODcr | 5.394 | 279.0 | 40 | ||||||||||||||||||||
氨氮 | 0.142 | 1.05 | 2(4) | ||||||||||||||||||||
SS | 1.343 | 38 | 10 | ||||||||||||||||||||
污染物排放特别控制要求 | |||||||||||||||||||||||
排污口编号 | 特别控制要求 | ||||||||||||||||||||||
- | - | ||||||||||||||||||||||
固废处置利用要求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要求 | ||||||||||||||||||||||
序号 | 废物类别 | 废物代码 | 产生量基数(t/a) | 利用处置要求 | |||||||||||||||||||
利用处置方式 | 是否符合要求 | ||||||||||||||||||||||
1 | 废机油 | HW08(900-249-08) | 0.1 |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暂存,定期委托相应单位进行处理。 | 符合 | ||||||||||||||||||
噪声 排放 控制 要求 | 序号 | 边界处声环境功能区类型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 ||||||||||||||||||||
昼间 | 夜间 | ||||||||||||||||||||||
1 | 3类 | 65 | 55 | ||||||||||||||||||||
污染治理措施 | 序号 | 污染源名称 | 治理措施 | 主要参数/备注 | |||||||||||||||||||
1 |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经管道收集进厂区污水站预****处理厂处理 | / | ||||||||||||||||||||
生活污水 | 经厂区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处理厂处理 | / | |||||||||||||||||||||
2 | 噪声 | 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其次设备布局是将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和减震垫,搞好厂区绿化,加强噪声源管理 | 满足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3 | 固废 | 废机油 | 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 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废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
废聚酯网、废毛毯 | 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委外处置 | ||||||||||||||||||||||
污泥 | |||||||||||||||||||||||
废包装袋 | |||||||||||||||||||||||
废边角料 | |||||||||||||||||||||||
分拣废渣 | |||||||||||||||||||||||
制浆浆渣 | |||||||||||||||||||||||
生活垃圾 |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排污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 排污单位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 ||||||||||||||||||||||
重点污染物名称 | 年许可排放量(吨) | 减排时限 | 减排量(吨) | ||||||||||||||||||||
废水 | - | - | - | ||||||||||||||||||||
CODCr | 5.358 | - | - | ||||||||||||||||||||
NH3-N | 0.142 | - | - | ||||||||||||||||||||
排污单位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 |||||||||||||||||||||||
重点污染物名称 | 年许可排放量(吨) | 减排时限 | 减排量(吨) | ||||||||||||||||||||
颗粒物 | 0 | ||||||||||||||||||||||
二氧化硫 | 0 | ||||||||||||||||||||||
氮氧化物 | 0 | ||||||||||||||||||||||
VOCs | /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具体防范措施 | 效果 | |||||||||||||||||||||
在各路雨水管道加装截止阀门,同时和污水池相通,保证消防水等纳入污水调节池,避免泄漏至附近内河。对于清下水排口,应加装应急阀门,确保事故状态下能及时关掉阀门,避免受污染的清下水通过清下水管道泄漏至附近内河,杜绝废水事故性排放。 机泵、阀门、电器及仪表等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将会导致废气处理操作事故,这种事故发生概率较高,对此类事故的应急措施主要是,对易损设备采取多套备用设计。 | 防患于未然,减少事故发生,当事故发生时能尽快控制,防止蔓延。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年产1万吨育果袋纸生产线提质增效技改项目于**市贺村十里牌18号进行建设,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以及土壤环境可以满足当地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预测的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同时公众参与工作过程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具有合法性、代表性、有效性和真实性,未收到公众意见;相关环境措施符合环保要求,污染物能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总体可行;项目符合**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及负面清单、环境质量底线,满足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的要求。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厂区内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范围、对象和期限
主要为评价范围边长5km的矩形区域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21日。
七、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环保局报批前,项目将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http://www.js-eia.cn/)进行全文公开。
1.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 电话:135****4059
联系地址:**市贺村十里牌18号 邮编:324109
2.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联强****公司 电话:188****4007
地点:**省**市柯****中大道利时卢森堡B座825室 邮编:324000
3.审批部门情况
环评审批单位:****保护局****分局 电话:0570-****913
公告发布单位:****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