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4200吨轴承配件及40万套轴承项目 (二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581MA3M32PC1M | 建设单位法人:冯冬雪 |
汪文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烟店镇水波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加工4200吨轴承配件及40万套轴承项目 (二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68-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建设地点: | ******市 烟店镇水波村 |
经度:36:44:30 纬度: 115:29:30 | ****机关:****保护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9-27 |
临环审〔2018〕3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2-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 |
17 | 运营单位名称:**** |
****1581MA3M32PC1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581MA3M32PC1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500MA957G0G0W | 竣工时间:2024-01-03 |
1970-01-01 | 调试结束时间:1970-01-01 |
2024-02-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3-1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加工4200吨轴承配件及40万套轴承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1200吨轴承配件及20万套轴承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热处理工艺 本项目设置1台网带式电炉。热处理工序主要包括上料、加热、油淬火、水清洗、回火等,抛丸属于热处理后轴承配件的表面打磨处理。 热处理与抛丸工艺流程如下: 上料:将待热处理的轴承工件放到相应的设备上料口处。 加热:将轴承件在加热炉上进行加热,将工件加热到 840℃左右,加热过程约1小时。网带式电炉以电为能源,在加热过程中需要向炉中通入保护气氛,以避免加热过程中金属的氧化,保护气氛主要为甲醇。甲醇通入炉膛内燃烧消耗掉氧气。加热炉以电为能源 油淬火:将高温的轴承件浸入到淬火介质中。该项目所用淬火剂为淬火油,通过淬火处理改变材料表面或内部的组织结构,来控制其强度、硬度、耐磨性、疲劳强度等性能。淬火油经管道进入风冷散热器进行风冷降温。 清洗:利用清洗机以喷淋的方式进行清洗,清洗机配有油水分离设备,将淬火油与水进行分离。 回火:经过清洗后的轴承件进入回火炉,通过回火工序降低工件的脆性,消除或减少内应力,回火时温度保持在 170℃左右,回火时间为 3~5 小时,回火完成后即为热处理成品。 抛丸:根据产品需要,热处理后的轴承件置于抛丸机内借助钢丸击打轴承件对表面进行处理。 网带炉热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淬火和回火过程产生的油烟废气。 (2)轴承生产工艺 本项目产品为调心滚子轴承,轴承锻件经车加工、热处理、抛丸、磨平面、磨外径、磨外沟、超精外沟、上光、清洗后即为外圈;轴承锻件经车加工、热处理、抛丸、磨平面、磨外径、磨内径、磨内沟、超精内沟、清洗后即为内圈。套圈与保持器、滚子组装后,经清洗机清洗和防锈,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1)热处理工艺 本项目设置1台网带式电炉。热处理工序主要包括上料、加热、油淬火、水清洗、回火等,抛丸属于热处理后轴承配件的表面打磨处理。 热处理与抛丸工艺流程如下: 上料:将待热处理的轴承工件放到相应的设备上料口处。 加热:将轴承件在加热炉上进行加热,将工件加热到 840℃左右,加热过程约1小时。网带式电炉以电为能源,在加热过程中需要向炉中通入保护气氛,以避免加热过程中金属的氧化,保护气氛主要为甲醇。甲醇通入炉膛内燃烧消耗掉氧气。加热炉以电为能源 油淬火:将高温的轴承件浸入到淬火介质中。该项目所用淬火剂为淬火油,通过淬火处理改变材料表面或内部的组织结构,来控制其强度、硬度、耐磨性、疲劳强度等性能。淬火油经管道进入风冷散热器进行风冷降温。 清洗:利用清 | 实际建设情况:1)热处理工艺 本项目设置1台网带式电炉。热处理工序主要包括上料、加热、油淬火、水清洗、回火等,抛丸属于热处理后轴承配件的表面打磨处理。 热处理与抛丸工艺流程如下: 上料:将待热处理的轴承工件放到相应的设备上料口处。 加热:将轴承件在加热炉上进行加热,将工件加热到 840℃左右,加热过程约1小时。网带式电炉以电为能源,在加热过程中需要向炉中通入保护气氛,以避免加热过程中金属的氧化,保护气氛主要为甲醇。甲醇通入炉膛内燃烧消耗掉氧气。加热炉以电为能源 油淬火:将高温的轴承件浸入到淬火介质中。该项目所用淬火剂为淬火油,通过淬火处理改变材料表面或内部的组织结构,来控制其强度、硬度、耐磨性、疲劳强度等性能。淬火油经管道进入风冷散热器进行风冷降温。 清洗:利用清洗机以喷淋的方式进行清洗,清洗机配有油水分离设备,将淬火油与水进行分离。 回火:经过清洗后的轴承件进入回火炉,通过回火工序降低工件的脆性,消除或减少内应力,回火时温度保持在 170℃左右,回火时间为 3~5 小时,回火完成后即为热处理成品。 抛丸:根据产品需要,热处理后的轴承件置于抛丸机内借助钢丸击打轴承件对表面进行处理。 网带炉热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淬火和回火过程产生的油烟废气。 (2)轴承生产工艺 本项目产品为调心滚子轴承,轴承锻件经车加工、热处理、抛丸、磨平面、磨外径、磨外沟、超精外沟、上光、清洗后即为外圈;轴承锻件经车加工、热处理、抛丸、磨平面、磨外径、磨内径、磨内沟、超精内沟、清洗后即为内圈。套圈与保持器、滚子组装后,经清洗机清洗和防锈,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淬火油烟 废气经“集气罩+静电油烟净化器 +UV 光氧催化+低温等离子净化 设备”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 (P1)排放,清洗和防锈废气经“集气 罩+等离子光氧体机设备”处理后 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P4)排放,废气 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级 排放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P2)排放,抛丸废气经 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 米 高排气筒(P3)排放,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 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体制热处理工 序清洗用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 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 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内道路洒 水及绿化用水,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磨床车 间、清洗车间、车加工车间夜间不 得生产;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全部设 置于密闭车间内,车加工车间加装 纸面石膏板隔声墙,再经过基础减 振、车间隔声、距离衰减,加强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淬 火油渣、废油、废紫外灯管均为危 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进行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规范 化管理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加 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管理, 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废铁屑外售综合利 用;废含油抹布、生活垃圾委托环 卫部门泳衣收集、处理。确保所有 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 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 的危险废物,须按危废管理规定进 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 染。生产区、污水产生区、污水处 理站、危废暂存间等须采取防渗、 防腐、防流失及防扬散措施,防止 污染地下水和大气环境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监测期间,淬火废气排气筒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4.0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0kg/h,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 表 1 中II时段标准(60mg/m3、3kg/h)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28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8)表 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8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项目热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水喷淋降温装置+静电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项目热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水喷淋降温装置+静电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该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 为火灾、爆炸。要求认真落实报告 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设置 三级防控体系,甲醇暂存区设置围 堰,厂区内设置事故水池及事故废 水导排系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 案,加强生产管理,严防环境风险 事故发生。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 总烃)排放量须控制在 1.065t/a 范 围内。该项目须完成挥发性有机物 (非甲烷总烃)总量指标 2 倍减量替 代后方可生产。根据报告表结论及污染物总 量确认书,该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 总量须控制在二氧化硫 0.06t/a,氮 氧化物 0.281t/a 范围内。 | 实际建设情况: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三级防控体系,甲醇暂存区设置围堰,厂区内设置事故水池及事故废水导排系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生产管理,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根据环评批复及总量确认书,项目非甲烷总烃总量为1.065t/a。公司淬火年运行7200小时,根据监测报告,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72t/a,满足总量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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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污水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标准 | 项目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循环利用,不产生生产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收集池收集,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围厂区道路喷洒及厂区绿化。 | pH、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色度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淬火废气排气筒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 表 1 中II时段标准(60mg/m3、3kg/h)限值要求 | 项目热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水喷淋降温装置+静电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非甲烷总烃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噪声源均在室内。对设备采用基础减 震,并进行合理布局(抛丸机布置在车问的南 部,远离敏感目标),安装隔声门窗。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安装减振基础、生产时封闭厂房等措施,减轻设备运转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安装减振基础、生产时封闭厂房等措施,减轻设备运转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东、西、北厂界昼间噪声值最大为58dB(A),夜间噪声值最大为49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生产区、污水产生区、污水处 理站、危废暂存间等须采取防漆、 防腐、防流失 及防扬散措施,防止 污染地下水和大气环境。 | 整个厂区地面硬化、防漆,雨污分流。生 产过程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有专用管 网、防 渗、防漏,不会污染地下水和大气环境。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加强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淬 火油渣、废油、废紫外灯管均为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管理,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要求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 要求进行管理;废铁屑外售综合利用;废含油抹布、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泳衣收集、处理。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淬火油渣、油水分离器产生的废油、废气净化设施产生的废油、抛丸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生活垃圾。其中淬火油渣、油水分离器产生的废油、废气净化设施产生的废油、含油废抹布、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公司进行处理;废铁屑外售综合利用;废含油抹布、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 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体制热处理工 序清洗用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 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 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内道路酒 水及绿化用水,****处理站出 水誓存于容积不小于 20m 3 的储水池 不外排 | 整个厂区地面硬化、防渗,雨污分流;项目清 洗工序产生的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 理后循环利 用,不产生生产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 活废水,生活废水经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 围厂区道路喷洒及厂区绿化。 |
表7 风险设施
该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 为火灾、爆炸。要求认真落实报告 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设置 三级防控体系,甲醇暂存区设置围 堰,厂区内设置事故水池及事故废 水导排系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 案,加强生产管理,严防环境风险 事故发生。 | 本项目事故主要为火灾、爆炸。项目主要 风险源有甲醇,本项目甲醇暂存区设置围堰,项目设置事 故水池,主要收集泄露甲醇的事故废水。甲醇 存放间阴凉、通风和干燥,配备专业人员管理 ,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登记制度,项目配备有灭火器、消防沙等环境应急物资,并做好防 防漏措施,基本能够满足应急救援的需要;项 目危废暂存间液态危废存在泄露风险,设置危 险废物泄露液及渗透液收集池。建设单位制定 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见附件),建立了 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类 生产和环保设施同步正常运转,使污染物排放 得到有效的控制,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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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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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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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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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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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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