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正扬水泥制品厂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3401MA6PHQNT8Y | 建设单位法人:王飞 |
王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省迪庆藏族自治****工业园区CGN-003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香****制品厂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5-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 |
建设地点: | **省****县 ****园区CGN-003 |
经度:99.75305 纬度: 27.8788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7-01 |
香环审〔2021〕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3401MA6PHQNT8Y001X |
2024-03-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 |
45 | 运营单位名称:**** |
****3401MA6PHQNT8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迪庆****公司 |
****3401MA7AP3NL1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5********6330937 | 竣工时间:2018-09-30 |
2018-10-01 | 调试结束时间:2018-10-31 |
2024-04-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1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建设年产1500万块混凝土标准砖生产线以及5000mEPS线条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年产1500万块混凝土标准砖生产线 |
变动情况:生产线减少一条,污染影响降低;原因:受市场影响、EPS线条销售困难,故取消该生产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生产混凝土标准砖1500万块;年生产5000mEPS线条生产线。 生活废水远期排入下水道,洗车废水不外排。 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管网,不涉及COD和氨氮总量指标。 废气: 项目粉尘年排放量1.341t,无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量。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收集处置率100%。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混凝土标准砖1500万块。 生产能力降低,洗车废水不外排。未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管网,不涉及COD和氨氮总量指标。 废气: 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无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量。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收集处置率100%。 |
变动情况:生产线减少一条,污染影响降低;原因:受市场影响、EPS线条销售困难,故取消该生产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混凝土标准砖生产工艺:原料装卸和储存-原料称重及配料-搅拌-压制成型-晾晒、外售;(2)EPS加工工艺流程:切割-粘网格布-抹灰-养护。 | 实际建设情况:混凝土标准砖生产工艺:原料装卸和储存-原料称重及配料-搅拌-压制成型-晾晒、外售 |
变动情况:生产线减少一条,污染影响降低;原因:受市场影响、EPS线条销售困难,故取消该生产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废水防治措施:项目废气排放形式为无组织排放;生产废水不外排;****园区污水管网。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园区污水管网。 废气:项目废气排放形式主要为无组织排放,未设置排气筒。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项目采取了基础减震、厂房隔声以及危废间地面防渗的措施。 固废:一般固废自行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固体处置率100%。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和环评基本一致。 废水:未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生活废水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 废气:项目废气排放形式主要为无组织排放,未设置排气筒。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变化。 固废:一般固废自行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清运处置;固体处置率100%。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落实该项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于2024年4月7日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533421-2024-006L。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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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 | 项目配备有5m3化粪池 |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生活废水排放口水质可以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等级要求 | ||
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 | 项目配备有5m3化粪池 |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生活废水排放口水质可以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等级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三面围挡大棚、棚顶喷雾等设施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现有及**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 建设有三面围挡的大棚,建筑面积300㎡;顶部安装喷雾装置用于降尘。 |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无组织废气颗粒物能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现有及**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小于1.0mg/m3。 | ||
三面围挡大棚、棚顶喷雾等设施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现有及**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 建设有三面围挡的大棚,建筑面积300㎡;顶部安装喷雾装置用于降尘。 |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无组织废气颗粒物能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现有及**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小于1.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合理收集、定期处置,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间地面需使用环氧地坪漆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防止危废渗漏,配套相关警示标识,建立管理台账,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①项目混凝土搅拌机和筒仓粉状物料仓顶收尘机收下的粉尘直接落入仓内用于生产,不外排;②项目产生的残次品移交周边水泥制品破碎回用。③化粪池污泥委托附近农户定期清掏作为农肥利用。④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⑤废矿物油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委托****进行处置。 本项目产生固体废弃物能100%得到合理处置。 | ||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合理收集、定期处置,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间地面需使用环氧地坪漆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防止危废渗漏,配套相关警示标识,建立管理台账,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①项目混凝土搅拌机和筒仓粉状物料仓顶收尘机收下的粉尘直接落入仓内用于生产,不外排;②项目产生的残次品移交周边水泥制品破碎回用。③化粪池污泥委托附近农户定期清掏作为农肥利用。④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⑤废矿物油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委托****进行处置。 本项目产生固体废弃物能100%得到合理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严格落实该项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 | 建设单位已按照规范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533421-2024-006L。 | ||
严格落实该项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 | 建设单位已按照规范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533421-2024-006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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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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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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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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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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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该项目涉及的其它行政许可事项,由业主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办理。项目建成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排污单位应当在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申领排污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试调试,竣工环保监测及开展环保竣工验收程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涉及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建设单位已向其他主管部门进行申请办理;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项目需进行登记管理;建设单位于2024年3月28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并取得登记回执;登记编号:****3401MA6PHQNT8Y001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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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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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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