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精河县五台牙尔特石灰岩矿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398528R | 建设单位法人:黄** |
廖玉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县 |
****工业园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县**牙尔特石灰岩矿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40-**及其他非金属矿米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B10-非金属矿采选业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蒙古自治州 ****工业园 |
经度:82.05010 纬度: 44.69149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5-03-31 |
新环函〔2015〕30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680 |
248 | 运营单位名称:**** |
916********398528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天蓝水清****公司 |
****2701MA77P2TC0W | 验收监测单位:**天蓝水清****公司 |
****2701MA77P2TC0W | 竣工时间:2015-12-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4-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87325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设1个露天采场,全矿设置一个采矿场。生产台阶12个,530米水平以上各台阶随着生产水平的降低消失,闭坑后采矿场保有6个台阶,台阶标高分别为530、518、506、494、482、470米。 | 实际建设情况:设1个露天采场,全矿设置一个采矿场。生产台阶12个,530米水平以上各台阶随着生产水平的降低消失,闭坑后采矿场保有6个台阶,台阶标高分别为530、518、506、494、482、470米。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矿山采取露天开采方式。露天矿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开采。沿或斜交矿体走向掘开段沟,沿或斜交矿体走向布置采剥工作面,由上盘向下盘推进工作面。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矿山采取露天开采方式。露天矿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开采。沿或斜交矿体走向掘开段沟,沿或斜交矿体走向布置采剥工作面,由上盘向下盘推进工作面。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矿山采矿场、运输道路及废石场等无组织扬尘、粉尘排放点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在矿石堆放和装卸过程中尽量避免风雨天气、降低装卸落差,加强调度管理,减少矿石堆放时间;运输车辆加盖蓬布或用箱式汽车运输,防止运输中抛撒引起的扬尘;有风天气尽量少放炮,禁止在大风天气下放炮,小风天气放炮时应减少放炮用药量。采取以上措施后,无组织扬尘、粉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场内生产用地、办公生活用地、辅助设施用地、原料场、场内道路地表全部采用水泥硬化,进行厂区地表硬化防渗。严禁污废水不经处理外排并禁止渗坑排污。 ③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标的污水可全部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噪声较低的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消声、隔振、减震等措施;对设备及时保养和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工作人员的个体防护。预测结果表明,经距离衰减并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标准排放限值。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基建期产生的废石大部分用于厂区平整,剩余的运至废石场,在运营后期产****工业园区水泥厂原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园区****工业园****填埋场。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矿山采矿场、运输道路及废石场等无组织扬尘、粉尘排放点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在矿石堆放和装卸过程中尽量避免风雨天气、降低装卸落差,加强调度管理,减少矿石堆放时间;运输车辆加盖蓬布或用箱式汽车运输,防止运输中抛撒引起的扬尘;有风天气尽量少放炮,禁止在大风天气下放炮,小风天气放炮时应减少放炮用药量。采取以上措施后,无组织扬尘、粉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场内生产用地、办公生活用地、辅助设施用地、原料场、场内道路地表全部采用水泥硬化,进行厂区地表硬化防渗。严禁污废水不经处理外排并禁止渗坑排污。 ③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标的污水可全部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噪声较低的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消声、隔振、减震等措施;对设备及时保养和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工作人员的个体防护。预测结果表明,经距离衰减并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标准排放限值。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基建期产生的废石大部分用于厂区平整,剩余的运至废石场,在运营后期产****工业园区水泥厂原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园区****工业园****填埋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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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 化粪池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有组织废气主要为2个排气筒:1#排气筒(破碎场地袋式除尘器排气筒)、2#排气筒(破碎场地袋式除尘器排气筒)以及洒水降尘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有组织废气主要为2个排气筒:1#排气筒(破碎场地袋式除尘器排气筒)、2#排气筒(破碎场地袋式除尘器排气筒)以及洒水降尘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减振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整个运营期产生的剥离物为66.45万t(22.14万m3),主要产生于生产初期,生产后期产生的废石量较小,用于水泥厂作为原料使用。 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在生活区设置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工业园****填埋场。 | 整个运营期产生的剥离物为66.45万t(22.14万m3),主要产生于生产初期,生产后期产生的废石量较小,用于水泥厂作为原料使用。 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在生活区设置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工业园****填埋场。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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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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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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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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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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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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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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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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