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雾监测设备购置及安装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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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海雾监测设备购置及安装。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采购海雾监测设备一套(包括设备运输、安装、通信、鉴定、维护相关费用),最高限价200000.00元(贰拾万元整)。
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
(一)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仪器仪表的销售、安装、维修等类似项目。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价时间:截至2024年6月11日
(二)报价方式及地点:指定专人提交或邮寄方式将报价文件递交至**省**市;收件人:孙先生;联系方式:180****6489.
六、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和委托书复印至1页纸上);
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声明书;
4.近3年无重大违法犯罪不良记录声明。
(二)密封要求:供应商应将报价函密封在信封内,信封上写明供应商的名称;封口必须采用胶水类粘接剂密封,严禁钉装;在信封的封口处,按规定加盖法人或其****公司印章(邮寄时将密封好的信封装入邮寄袋),未按规定密封的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三)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附件要求内所有技术及服务要求,关键技术参数要求供应商提供证明资料。报价要求作为符合性审查条件,1项不满足视为无效报价。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先生 180****6489
王先生 180****5507
七、附件:报价函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