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24年购置计划—加湿器采购项目经****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公司高压微雾加湿器2套、****公司高压微雾加湿器1套,共计3套高压微雾加湿器。本项目预算(全费用不含税价)199115.04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2质保期:从验收之日起,每套高压微雾加湿器的一整套设备维修保养1个自然年度。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机械设备的规定和标准。
2.4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2.5供货地点:各分公司涉及的烟站(收购点),详见第五章供货流向表。
2.6供货要求:所供高压微雾加湿器须与投标文件的设备外观外形、尺寸、功能等保持一致,各项参数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且具有完成本项目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者经销商。
3.2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3投标人无行贿行为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无相关行贿行为记录。
3.4投标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5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并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3.6投标人被列入****不合格投标人目录(以招标人相关资料为准)的,在处理期间内不得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
3.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4.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后审
5.1请投标人于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9时00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3时30分至 17时30分(**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时)
到****(**市******中心B座1单元11层,联系人:余世雪,联系电话:0871-****3561)或******办事处(**省**市**区李棋街道科创大道9****中心)二楼,联系人:解瑾屹,联系方式:135****7077)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日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省**市红****广场三期一栋94****酒店四楼会议室。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省烟草专卖局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1 投标人进行采购质疑的,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书面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 投标人申请采购质疑复审复核的,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法规科****办公室)申请采购质疑复审复核。联系电话:0877-****727,地址:**市**区**路102号****。
招标人:****
地 址:**市**区**路102号
联 系 人:范阳翔
联系电话:0877-****79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中心B座1单元11层
**办事处地址:**省**市**区李棋街道科创大道9****中心)二楼
联 系 人:王逗、吴友新、戴晓、杨若琪
联系电话:0871-****3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