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110千伏新隆站主变增容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57157XN | 建设单位法人:谢文景 |
范永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禅** |
**省**市禅**汾**路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10千伏新隆站主变增容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乐从镇新隆村 |
经度:113.08852 纬度: 22.93199 | ****机关:**市******管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8-29 |
顺管环审〔2018〕第008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71.17 |
33.9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57157X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智环****公司 |
****0101MA59CHG40J | 验收监测单位:**智环****公司 |
****0101MA59CHG40J | 竣工时间:2024-01-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4-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2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95598.****.cn/#/gd/businessPage/infomation/dde48746f58349a88768c2d52bb132c1?name=%E5%85%B3%E4%BA%8E%E4%BD%9B%E5%B1%B1110%E5%8D%83%E4%BC%8F%E6%96%B0%E9%9A%86%E7%AB%99%E4%B8%BB%E5%8F%98%E5%A2%9E%E5%AE%B9%E5%B7%A5%E7%A8%8B%E7%AB%A3%E5%B7%A5%E7%8E%AF%E5%A2%83%E4%BF%9D%E6%8A%A4%E9%AA%8C%E6%94%B6%E6%8A%A5%E5%91%8A%E7%9A%84%E5%85%AC%E7%A4%BA areaCode=0306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期建设拟将原#1主变由40MVA增容为63MVA以及新增#3主变63MVA,10kV出线**40回,无功补偿容量方面扩建的#3主变新增3×5010kVar,增容的#1主变由原来(3600+4008)kVar更换为3×5010kVar。 | 实际建设情况:本期建设将原#1主变由40MVA增容为63MVA,并新增#2主变63MVA(原#2主变作为现#3主变),以及10kV出线**40回,无功补偿2×(3×5010)kVar。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电力供应 | 实际建设情况:电力供应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施工期应采取封闭运输、遮盖、洒水等防扬尘措施。(2)做好施工场地截水、排水等工作,并妥善处理施工期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减少施工期污水排放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3)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4)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采取适当措施降低项目运行产生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项目运行过程中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相应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施工期采取封闭运输、遮盖、洒水等防扬尘措施,施工期间未发生扬尘投诉情况。(2)本项目施工期已根据《报告表》要求做好废污水防治的相关措施,并妥善处理施工期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施工废污水未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3)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4)根据验收调查和监测结果,本项目电磁环境验收调查范围所有测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测量结果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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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低噪主变#1、#2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低噪主变#1、#2 | 110kV****电站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为昼间50dB(A)~53dB(A),夜间45dB(A)~47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本主变增容工程拆除现有事故油池,在配电装置楼西侧、站内北侧的空地**一个事故油池有效容积28m3。本次#1、#3主变选用SZ11-63000/110型三相双卷油浸自冷,有载调压的变压器。该型号主变的变压器壳体内装有约20t变压器油,体积约为20.3m3。最大单台设备油量的60%为12.2m3。变电站拟**一座事故油池(有效容量28m3)大于最大单台设备油量的60%(12.2m3),能够满足《****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的要求。废油及少量的含油废水一般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机构处理,并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 | 本主变增容工程拆除现有事故油池,在配电装置楼西侧、站内北侧的空地**一个事故油池有效容积21.24m3。本次新增的#1、#2主变选用SZ11-63000/110型三相双卷油浸自冷,有载调压的变压器。该型号主变的变压器壳体内装有约15.7t变压器油,体积约为17.54m3。变电站拟**一座事故油池(有效容量21.24m3)大于最大单台设备油量的100%(17.54m3),能够满足《****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的要求。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油不外排,仅在事故和检修过程中的失控状态下才可能造成变压器油的泄漏。废主变压器油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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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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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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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1)施工单位划定施工区域,文明施工,集中堆放材料。(2)业主应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控制开挖量及开挖范围,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就地回填、异地回填、弃渣场处置等方式妥善处置;尽量减少施工人员对绿地的践踏,合理堆放弃石、弃渣;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严禁随地堆放弃石、弃渣,使施工作业面恢复原有功能和面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施工单位划定施工区域,文明施工,集中堆放材料。(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开挖量及开挖范围,部分开挖土方就地回填,多余的弃土已及时运输至弃渣场妥善处置;弃石、弃渣堆放于站区内指定位置;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迹地,并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或复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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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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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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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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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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