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颍河铸造有限公司建设铸铁排水管及管件技改项目(一期2台电炉)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545439G | 建设单位法人:李怀营 |
李怀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 |
**昌****工业园**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铸铁排水管及管件技改项目(一期2台电炉)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1-黑色金属铸造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市 **昌****工业园** |
经度:88:12:16 纬度: 44:8:46 | ****机关:****保护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6-15 |
阜环函〔2018〕6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50 |
29.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6********545439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公司) |
916********73534XP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院****公司) |
916********73534XP | 竣工时间:2019-09-29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1-05-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1-05-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22090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5000吨离心式铸铁排水管,年产1.8万吨配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00吨离心式铸铁排水管,年产7200吨配件(一期)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铸铁熔化、甩管、切割、刷漆;铸铁熔化、浇注、抛丸、刷漆 | 实际建设情况:铸铁熔化、甩管、切割、刷漆;铸铁熔化、浇注、抛丸、刷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水需经过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园区管网,****处理厂统一处理。 运营期原料、半成品、成品必须分区域定点存放并设立标识牌,禁止露天作业,电炉等熔炼设备以及造型、制芯、落砂、抛丸、打磨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必须经集气罩集中收集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砂模、刷漆过程必须全密闭,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需符合《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030802-2-2017)中排放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需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标准要求。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排放需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要求,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设置防震、消声、降噪装置,运营期噪声排放需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废砂、废渣等固体废弃物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收集、储存和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定点堆放,集中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禁止焚烧。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经过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公司拉运处理,园区下水官网接通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 运营期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区域定点存放,造型、制芯、落砂、抛丸、打磨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集中收集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砂模、刷漆过程全密闭,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030802-2-2017)中排放限值要求。实际生产采用全自动造型,无制腊脱蜡工序,无恶臭废气产生。 项目生产装置、高噪音设备设置防震、消声、降噪装置,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熔化工序、抛丸、混砂、打砂工序除尘器收尘量4t/a,回用至生产工序;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HW49,900-041-49)0.5t/次,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漆桶160个/a,由原厂家回收,生活垃圾4t/a,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型砂4t/a,回收利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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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布袋除尘器 | 《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030802-2-2017) | 3套布袋除尘器 | 电炉废气颗粒物最大值13.1mg/m3;、二氧化硫最大值13mg/m3、氮氧化物最大值17mg/m3。抛丸清理机除尘器后口最大值13.8mg/m3,造型废气颗粒物最大值13.2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废砂、废渣等固体废弃物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收集、储存和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定点堆放,集中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禁止焚烧。 | 熔化工序、抛丸、混砂、打砂工序除尘器收尘量4t/a,回用至生产工序;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HW49,900-041-49)0.5t/次(5年产生一次),产生后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漆桶160个/a,由原厂家回收,生活垃圾4t/a,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型砂4t/a,回收利用。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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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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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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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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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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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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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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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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