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上海应用研究实验室三期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15MA1K434TX3 | 建设单位法人:RAYNELL VERLINDEN |
胡婕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金科路2829****中心C栋一层(部分)、二层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实验室三期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8-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金科路2829****中心C栋一层(部分)、二层 |
经度:121.3627 纬度: 31.1252 | ****机关:**区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11-27 |
沪浦环保许评〔2019〕6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700 |
170 | 运营单位名称:**** |
****0115MA1K434TX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15MA1K434TX3 | 验收监测单位:**欧萨****公司 |
913********453019F | 竣工时间:2023-04-01 |
2023-04-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3-31 |
2024-04-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0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市一网通办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次验收不涉及生产产能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验收不涉及生产产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三期实验室主要进行电池拆解、充放电和安全性能测试,在实验过程中不涉及一类污染物(镍、镉、汞等物质)。 | 实际建设情况:三期实验室主要进行电池拆解、充放电和安全性能测试,在实验过程中不涉及一类污染物(镍、镉、汞等物质)。金属蚀刻实验中封装样品、打磨抛光样品、样品金属酸蚀、样品**等工艺取消。 |
金属蚀刻实验中封装样品、打磨抛光样品、样品金属酸蚀、样品**等工艺取消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各类废气收集后经无纺布F7+G4+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尾气中各污染物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相应排放限值,各排气筒应按规范设置采样平台和监测采样孔。应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逸散,确保厂界监控点废气污染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和《恶臭(异味)污 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相应标准限值。 | 实际建设情况: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收集至无纺布F7+G4+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监测EAF-RF-31~EAF-RF-36排气筒26米高排放各类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及《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排放限值,各排气筒均已按规范设置采样平台和监测采样孔。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逸散,厂界监控点废气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相应标准限值。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雨、污水须分流排放。实验废水和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相应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 项目应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本市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切实采取有效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防扬散等措施,避免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 应按《报告表》意见,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制订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应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严格落实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确保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治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经监测污水总排口排放各污染物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标准限值。 项目已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经监测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实验过程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产生危险固体废物委托****,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危险废物转移备案。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已按要求设置防渗、防腐蚀等措施。 已严格按照《报告表》意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制度,建立了截留措施、事故排水收集措施、重点岗位责任人、信息报告制度等,并按照要求完成本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310115-2023-609-L。)。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803.3 | 1273.75 | 0 | 0 | 0 | 2077.05 | 1273.75 | |
0.0138 | 0.4705 | 0 | 0 | 0 | 0.484 | 0.47 | |
0.0008 | 0.0299 | 0 | 0 | 0 | 0.031 | 0.03 | |
0 | 0.0041 | 0 | 0 | 0 | 0.004 | 0.004 | |
0.0015 | 0 | 0 | 0 | 0 | 0.002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024 | 0.0008 | 0 | 0 | 0 | 0.003 | 0.001 | / |
0.0353 | 0.0275 | 0 | 0 | 0 | 0.063 | 0.02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无 | DB31/199-2018 | 无 | 正常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无纺布F7+G4+改性活性碳吸附装置 | DB31/933-2018 | 无纺布F7+G4+改性活性碳吸附装置 | 正常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研磨机、超声波萃取器、风机 | GB12348-2008 | 研磨机、超声波萃取器、风机 | 正常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本市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切实采取有效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防扬散等措施,避免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 | 实验过程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产生危险固体废物委托****,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危险废物转移备案。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已按要求设置防渗、防腐蚀等措施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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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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