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老湖镇中心卫生院一期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3********3600569 | 建设单位法人:孙庆淼 |
赵**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11-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23-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16.26065 纬度: 35.9994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1-19 |
泰东环境审报告表〔2020〕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998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123********360056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983MA3C24ARXP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7705575 | 竣工时间:2024-02-06 |
2024-02-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5-14 |
2024-04-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1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412YZ2La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床位84张 | 实际建设情况:床位84张 |
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病人-诊断-住院-治疗-出院 | 实际建设情况:病人-诊断-住院-治疗-出院 |
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污水处理站采取地埋式,所有池体密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医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处理站进行一级强化处理,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处理厂。一级强化处理措施中,消毒方式采用电解食盐水制备二氧化氯进行消毒。 3.固废: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市****公司处置。 4.噪声:通过采取隔声、减震、加强管理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污水处理站采取地埋式,所有池体密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医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处理站进行一级强化处理,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处理厂。一级强化处理措施中,消毒方式采用电解食盐水制备二氧化氯进行消毒。 3.固废: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市****公司处置。 4.噪声:通过采取隔声、减震、加强管理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门诊病房综合楼一层主要用作康复,二、三、四层均用作病房。共设置床位84 张。 | 实际建设情况:门诊病房综合楼一层主要用作康复,二、三层用作病房,四层为手术室。共设置床位84 张。 |
功能调整,四层改为手术室,床位数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7662 | 0.3285 | 0 | 0 | 0 | 1.095 | 0.329 | |
0.201 | 0.086 | 0 | 0 | 0 | 0.287 | 0.086 | |
0.03 | 0.013 | 0 | 0 | 0 | 0.043 | 0.01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隔声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要求。医疗废物、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置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确保满足《医疗废物污染控制标准》(DB37/596-200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及《****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医疗废物、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置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确保满足《医疗废物污染控制标准》(DB37/596-200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了风险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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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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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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