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丰之源滴灌带加工厂扩建造粒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2827MA7A7WQA12 | 建设单位法人:杨宝福 |
杨宝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县 |
****县巴润哈尔莫敦镇开来村四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扩建造粒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2-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县 ****县巴润哈尔莫敦镇开来村四组 |
经度:86.****90489 纬度: 42.****9097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27 |
巴环评价函〔2023〕18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2-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MA7A7WQA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尚诺信****公司 |
****2801MA78BQW28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6********283229D | 竣工时间:2023-09-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4-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416MXcSI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滴灌带再生颗粒150t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滴灌带再生颗粒150t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废旧滴灌带-分拣-破碎-清洗脱水-熔融挤出-冷却-切粒-再生聚乙烯颗粒 | 实际建设情况:废旧滴灌带-分拣-破碎-清洗脱水-熔融挤出-冷却-切粒-再生聚乙烯颗粒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运营期热熔造粒工序必须设置在全封闭厂房内,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排放标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大气污染排放限值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破碎生产线在封闭式厂房内,破碎机顶部设置雾化喷嘴,破碎的同时进行喷淋降尘,物料贮存在封闭仓库内,装卸在库房内进行,运输过程做好遮盖措施,严格控制熔融温度,避免温度过高造成大量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运营期滴灌带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分拣废物定****填埋场填埋;沉淀池污泥干化后填埋;废****回收站处填埋;沉淀池污泥干化后填埋;废****回收站处理;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造粒车间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UV光氧催化+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生产线在封闭式厂房内,破碎机自带封闭喷淋装置除尘,产生的粉尘量极少,项目破碎工段均在封闭厂房内,通过喷淋后形成含尘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进入造粒工序。滴灌带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测结果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各类固废合理处置,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原环评及验收中企业无废气治理措施,后企业自行设置一套UV光氧催化设备用于处理VOCs,扩建环评中提出整改措施,要求配置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根据现场调查,原UV光氧催化设备未拆除,与新增活性炭吸附装置串联。造粒车间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UV光氧催化+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阶段废旧滴灌带清洗废水设1座三级沉淀池,容积为45m3。环评阶段依托现有空置堆棚,建筑面积300m2,1层钢结构,放置废旧滴灌带,地面硬化三面封闭及顶部封闭结构形式,有防雨、防晒、防扬散、防渗等功能。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阶段实际建设1座三级沉淀池,容积为70m3。验收阶段**一座堆料棚,建筑面积100m2,1层钢结构,同时依托现有堆棚放置废旧滴灌带,地面硬化一面封闭及顶部封闭结构形式,有防雨、防晒、防扬散、防渗等功能。 |
项目运行高峰期为每年11-12月,此时集中回收废旧滴灌带,为保证生产工序的连续性,三级沉淀池容积扩大25m3,并**一座堆料棚,建筑面积100m2,1层钢结构。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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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15m排气筒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集气罩+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 | 监测期间最大浓度为1.04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100mg/m3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 | 项目区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48.7dB(A),夜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41.6dB(A),厂界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理原则。分拣废物定****填埋场填埋;沉淀池污泥干化后填埋;废****回收站处填埋;沉淀池污泥干化后填埋;废****回收站处理;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项目各项固废均合理处置,分拣废物定****填埋场填埋;沉淀池污泥干化后填埋;废****回收站处填埋;沉淀池污泥干化后填埋;废****回收站处理;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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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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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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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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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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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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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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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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