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2万套驱动设备及喷漆、浸漆改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7513616 | 建设单位法人:徐小康 |
周玮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枫泾镇万枫公路2666弄69号7号楼、8号楼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新增2万套驱动设备及喷漆、浸漆改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35-C3435-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制造 |
建设地点: | **市**区 枫泾镇万枫公路2666弄69号7号楼、8号楼 |
经度:121.0535 纬度: 30.90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07 |
金环许〔2023〕8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11-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12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751361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751361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14MA1GWBM91Q | 竣工时间:2023-12-20 |
2023-12-28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5-27 |
2024-04-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8081/jsp/view/hjxxgk/index.jsp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次新增永磁同步曳引机的产能20000台套/年;新增喷漆的零部件20000台套/年,新增需浸漆的零部件20000台套/年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新增永磁同步曳引机的产能20000台套/年;新增喷漆的零部件20000台套/年,新增需浸漆的零部件20000台套/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主要从事电梯配件(永磁同步曳引机)生产,并新增喷漆、浸漆工艺,生产过程主要包括:永磁材料组装、绕制线圈、浸漆、外壳喷漆、烘干、装配、调试、包装入库等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主要从事电梯配件(永磁同步曳引机)生产,并新增喷漆、浸漆工艺,生产过程主要包括:永磁材料组装、绕制线圈、浸漆、外壳喷漆、烘干、装配、调试、包装入库等工序。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项目应实施雨、污水分流;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气:项目浸漆区域、喷漆房、烘干房均采用负压密闭收集,浸漆废气、漆雾、喷漆废气和烘干废气经分别收集处理,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米,并按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口和采样平台。项目应落实废气治理措施及非正常排放的监控措施。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出的要求,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噪声:项目各类设备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内合理布局。落实各项隔声、降噪、减振措施。本项目夜间不工作。固废:项目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与**市有关规定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妥善处理。废包装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存放在专用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每年定期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环境风险:应根据《报告表》要求,加强日常管理,防止风险事故发生,及时进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备案。以新带老:应按照《报告表》要求,对现有项目采取“以新带老”整改措施,并按照《报告表》中的时间节点完成。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园区已实施雨、污水分流;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气:本项目浸漆区域、喷漆房、烘干房均采用负压密闭收集,浸漆废气、漆雾、喷漆废气和烘干废气经分别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并已按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口和采样平台。项目已落实废气治理措施及非正常排放的监控措施。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出的要求,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设置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固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一般固废委托合法合规单位回收;废包装材料、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处置,并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贮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已根据环评及批复要求,设置了风险防范措施,并严格执行,可降低事故发生概率。法西驱动已编制完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02-310116-2023-272-L)。以新带老:根据环评要求,企业已完成对现有项目的“以新带老”整改措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应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新增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不超过0.337 吨/年,新增烟粉尘排放量不超过0.06 吨/年。项目实施后,全厂非甲烷总烃不超过0.33734 吨/年、烟粉尘不超过0.06714 吨/年。应根据《报告表》要求,加强日常管理,防止风险事故发生,及时进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备案。你公司应健全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应急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实施环境监测计划,并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台帐,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烟粉尘未超过总量控制要求。企业配备专人负责环保设施日常管理,建立各项环保制度,并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应急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实施环境监测计划,并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台帐。 企业与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建有委托监测或**关系,定期对废气、厂界噪声等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监控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效果,确保运行过程中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如发生非正常工况,应立即停止生产活动,直至污染防治设施修复为止。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九、通用设备制造业34——83、物料搬运设备制造343——其他”,建设单位未被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不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简化管理,因此属于排污许可登记管理。 企业已完成排污登记填报并取得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7513616001W)。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0506 | 0.0169 | 0 | 0 | 0 | 0.067 | 0.017 | |
0.3544 | 0.0675 | 0 | 0 | 0 | 0.422 | 0.068 | |
0.011 | 0.0591 | 0 | 0 | 0 | 0.07 | 0.05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500 | 3240 | 3240 | 0 | 0 | 4740 | 324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071 | 0.059 | 0.0671 | 0 | 0 | 0.0661 | 0.059 | / |
0.0003 | 0.078 | 0.337 | 0 | 0 | 0.0783 | 0.07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废气经区域密闭收集,“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 米高的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已建设 | 已委托****公司对企业进行现场验收监测,根据验收监测数据,DA003排气筒及厂界的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的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采取设置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已建设 | 已委托****公司对企业进行现场验收监测,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四至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项目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与**市有关规定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妥善处理。废包装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存放在专用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每年定期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一般固废委托合法合规单位回收;废包装材料、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处置,并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贮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应根据《报告表》要求,加强日常管理,防止风险事故发生,及时进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备案。 | 建设单位已根据环评及批复要求,设置了风险防范措施,并严格执行,可降低事故发生概率。法西驱动已编制完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02-310116-2023-272-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项目部分设备可依托现有7号厂房产线,依托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进行一般固废暂存。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部分设备可依托现有7号厂房产线,依托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进行一般固废暂存。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