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采油厂埕31-6等零散井侧钻调整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731206W | 建设单位法人:魏新辉 |
于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省**市****采油厂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油厂埕31-6等零散井侧钻调整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711-B711-陆地石油开采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刁口乡南侧、胜利村西北侧 |
经度:118.64774 纬度: 38.0198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11 |
东环建审〔2020〕509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 |
54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913********731206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913********193304M |
****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193304M | 竣工时间:2023-11-19 |
2023-11-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5-19 |
2024-04-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portal.****.com/sites/slof/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环评设计共部署油井6口,其中新钻油井1口,侧钻油井5口,均依托原有井场建设;共安装6台12型游梁式抽油机、6套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配套建设80kw水套加热炉4座、Φ76×4mm单井集油管线2.9km,并配套建设自控、通信、道路、供配电设施等。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际建设4口油井,共分布于4座井场(依托4座井场);**14型游梁式抽油机4台,**Φ76×4mm单井集油管线1.51km,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电力、结构、自控、防腐、通信及进井道路等工程。 |
本项目实际建设油井数量减少,对环境影响减少,油井位置发生变化,未新增环境敏感目标;实际建设中钻井总进尺减少2760.13m,总占地面积减少10950m2,无新增永久占地;管线建设发生变化,管线总长度减少48.3%。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采油、油气集输、油气水处理等流程。另外,还涉及油井的井下作业等辅助流程 | 实际建设情况:采油、油气集输、油气水处理等流程。另外,还涉及油井的井下作业等辅助流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水套加热炉燃用伴生气,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8米,废气达到《锅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2374-2018)中表2“重点控制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油气集输过程须采用密闭工艺,在油井井口设置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送入集油干线。厂界非甲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硫化氢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二级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产生的钻井废水、作业废****处理站处理后,再经埕东联合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得外排。管道试压废水收集后送至埕东联合站、义和联合站、**首站处理。生活污水采用旱厕,清掏用做农肥。运营期的采出水、作业废液和闭井期的清管废水送至埕东联合站、义和联合站、**首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全部回注地层,不得外排。 (三)噪声染污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布局钻井现场,确保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行期间加强修井作业噪声控制,修井作业在夜间不得施工;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废弃泥浆和钻井废弃岩屑,临时贮存于泥浆罐中,采用“泥浆不落地”处置工艺,液****处理站处理,固相、施工废料为一般固废,规范处理及利用。油泥砂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贮存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控。采取对井喷、伴生气、管道破裂或穿孔导致泄漏防控措施。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有效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危害。 (六)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永久占地面积。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经调查,本项目水套加热炉未建设。在施工期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采取了严控作业面积、对场地堆土和建筑材料进行遮挡和围栏、道路洒水、大风天停止作业、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非道路移动设备、使用网电钻机等措施有效降低了扬尘及燃油废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本建设项目水套加热炉未建设。本项目运营期原油集输、处理、外输流程均采用密闭流程的措施,采油****联通套装置的措施减少无组织挥发,同时,加强了巡检,定期检修阀门,确保了接口处的密封完好,无跑冒滴漏现象,减少烃类气体无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4个油井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检测浓度为1.86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4个油井井场厂界硫化氢均为“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限值0.06mg/m3)。经调查,本项目侧钻4口油井,施工期钻井废水同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收集后一起拉运****处置,经固液分离后产生的钻井废水(812m3)由罐车拉运至埕东联合站随后进入埕东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水质要求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施工期作业废液包括洗井废水等,产生量约为152m3,由罐车拉运至埕东联合站随后进入埕东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水质要求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清管试压废水产生量为2.5m3,清管试压废水经收集后就近拉运至埕东联合站、义和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来自钻井、井下作业、地面工程建设等施工过程的施工人员。本项目在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不外排。 井下作业废液主要包括修井作业产生的井筒循环液、井口返排水、冲洗水、冷却水等,经与建设单位核实,每次修井产生的废液量约为30m3,每年单井修井1次,本项目侧钻4口井,作业废液产生量约120m3/a,本项目自进入调试期至验收调查期间,未进行修井作业,无井下作业废液产生,井下作业废液产生后就近拉运至埕东联合站、义和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本项目地层采出水产生量约1.387×104m3/a,依托埕东联合站、义和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水质要求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根据调查,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为施工机械噪声。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时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合理疏导施工区的车辆,减少了汽车会车时的鸣笛噪声;合理规划生产时间,未在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需连续钻井的除外),高噪声设备未同时施工;钻井过程中使用了网电钻机,在使用过程中也增大了对设备的检查及维护保养。通过以上措施,减少了施工期噪声的产生,施工期间未收到噪声扰民投诉,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间,本项目运营期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采用了减震底座,并且运营期间通过加强设备维护,使其保持在良好运营状态,对油井进行作业时,选用低噪声的修井机;制定修井作业施工计划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井场的厂界噪声昼间为50.5~59.0dB(A),夜间为45.3~49.7dB(A),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从现场调查结果来看,项目区域远离居民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噪声均得到了合理控制,对周边居民影响不大。根据调查,本项目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进行收集,钻井废水同钻井固废收集后一起拉运****无害化处置,经固液分离后,一部分固相用于胜发管理区义34分布式发电工程中场区填土,一部分部分交由**县磊泰****公司进行建材加工等;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本项目在运营期没有新增劳动定员,没有新增生活垃圾;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油集输及井下作业过程本项目在运营期没有新增劳动定员,没有新增生活油泥砂。油泥砂来自原油处理及修井等作业过程中以垃圾;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油集输及井下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油泥砂。经与建设单位沟通核实,本项目自进入调试期至验收调查期间尚未产生及联合站的清罐过程中,本项目产生量约为0.7t/a,油泥砂随产随清,交由****公司进行处置,不作临时暂存;突发情况产生的油泥砂暂存于埕东联合站油泥砂贮存场,交由****公司进行处置。****油厂制定了《****(**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以及现场处置方案。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含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处置、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等;现场处置方案中包含管道泄漏等环境风险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预案已于2023年3月7****环境局****分局,备案编号分别为370503-2023-007-M;于2023年3月10****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分别为370522-2023-011-M。同时根据应急预案内容配备了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演练。经调查,项目施工期采取的措施如下: 缩短施工时间,土方移挖作填;施工过程中运送设备、物料的车辆严格在设计道路上行驶,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了对地表土壤的碾压;对于临时占地,挖掘管沟时表层土与底层土分开堆放,管沟回填时,分层回填,表层土回填在表面,以恢复原来的土层,保持土壤肥力。回填后多余的土方作为田埂、修路用土。加强施工期管理,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未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委托****拉运处置,通过分离设备将固液分开,然后利用干化设备对分出固相进行处理,综合利用。现场调查期间,井场生态已基本得到恢复。 |
实际建设油井减少,水套加热炉未建设 优化生活污水处置措施,现场设置环保厕所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严格按照《**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要求进行施工,进一步优化管线路由,避让居民区、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闭井期油井架、水泥台、电线杆等地面设施拆除;采用水泥将全井段封固;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自行监测计划及关于土壤环境保护的源头控制措施、过程防控措施和跟踪监测措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经现场调查,本项目未建设水套加热炉。严格按照《**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要求进行施工,优化管线路由,已避让居民区、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及重要政治、军事设施,无重点文物、古迹等重点保护目标。****油厂制定了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进行监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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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油套连通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 | 已建设 | 已检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 | 已建设 | 已检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固废污染防治。废弃泥浆和钻井废弃岩屑,临时贮存于泥浆罐中,采用“泥浆不落地”处置工艺,液****处理站处理,固相、施工废料为一般固废,规范处理及利用。油泥砂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贮存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 根据调查,本项目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进行收集,钻井废水同钻井固废收集后一起拉运****无害化处置,经固液分离后,一部分固相用于胜发管理区义34分布式发电工程中场区填土,一部分部分交由**县磊泰****公司进行建材加工等;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本项目在运营期没有新增劳动定员,没有新增生活垃圾;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油集输及井下作业过程本项目在运营期没有新增劳动定员,没有新增生活油泥砂。油泥砂来自原油处理及修井等作业过程中以垃圾;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油集输及井下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油泥砂。经与建设单位沟通核实,本项目自进入调试期至验收调查期间尚未产生及联合站的清罐过程中,本项目产生量约为0.7t/a,油泥砂随产随清,交由****公司进行处置,不作临时暂存;突发情况产生的油泥砂暂存于埕东联合站油泥砂贮存场,交由****公司进行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 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永久占地面积。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 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 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 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 经调查,项目施工期采取的措施如下: 缩短施工时间,土方移挖作填;施工过程中运送设备、物料的车辆严格在设计道路上行驶,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了对地表土壤的碾压;对于临时占地,挖掘管沟时表层土与底层土分开堆放,管沟回填时,分层回填,表层土回填在表面,以恢复原来的土层,保持土壤肥力。回填后多余的土方作为田埂、修路用土。加强施工期管理,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未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委托****拉运处置,通过分离设备将固液分开,然后利用干化设备对分出固相进行处理,综合利用。现场调查期间,井场生态已基本得到恢复。 |
表7 风险设施
环境风险防控。采取对井喷、伴生气、管道破裂或穿孔导致泄漏防控措施。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有效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危害。 | ****油厂制定了《****(**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以及现场处置方案。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含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处置、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等;现场处置方案中包含管道泄漏等环境风险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预案已于2023年3月7****环境局****分局,备案编号分别为370503-2023-007-M;于2023年3月10****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分别为370522-2023-011-M。同时根据应急预案内容配备了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项目涉及工程依托的环节主要包括钻井废水处理、施工作业废液处理、酸 化废液、管道试压废水处理、采出液集输、采出液处理、采出水处理、井下作业 废液处理、含油污泥暂存与处置等。 施工期钻井废水、酸化废液****处理站处理后,经埕东联采出 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施工作业废液、管道试 压废水分别依托附近的联合站进行处理,****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 运营期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液依托就近的联合站处理,****油田注 水开发,不外排。废润滑油、采出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油泥、浮渣、污泥 和事故状态下产生的落地油依托埕东联合站油泥砂贮存池分类暂存,最终委托有 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涉及工程依托的环节主要包括施工期钻井废水处理、施工作业废液处理、酸化废液、管道试压废水处理、运营期采出液集输、采出液处理、采出水处理、井下作业废液处理、含油泥砂贮存与处理等。施工期钻井废水同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收集后一起拉运****处置,经固液分离后产生的液相由罐车拉运至埕东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施工作业废液由罐车拉运至埕东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清管试压废水经收集后拉运至埕东联合站、义和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本项目在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不外排。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进行收集,钻井废水同钻井固废收集后一起拉运****无害化处置,经固液分离后,一部分固相用于胜发管理区义34分布式发电工程中场区填土,一部分交由**县磊泰****公司进行建材加工等;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液拉运至埕东联合站、义和联合站采出水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本项目采出水依托埕东联合站、义和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油泥砂随产随清,交由****公司进行处置,不作临时暂存;突发情况产生的油泥砂暂存于埕东联合站油泥砂贮存场,交由****公司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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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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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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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减少施工占地,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严格控制了施工作业范围,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原地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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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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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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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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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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