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之江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488650U | 建设单位法人:金英 |
金英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 |
**区**街道知章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30-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319- |
建设地点: | **省 **区**街道知章村 |
经度:120.21473 纬度: 30.1057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08-06-27 |
萧环建〔2008〕10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0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488650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488650U | 验收监测单位:**通标****公司 |
913********02732X2 | 竣工时间:2023-09-29 |
2023-07-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3-09-20 |
2023-12-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ews/show-1013.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吸塑包装、纸品包装、塑料制品、塑料薄膜、电化铝烫金、印刷6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吸塑包装、纸品包装、塑料制品、塑料薄膜、印刷600吨,目前吸塑包装、纸品包装、塑料制品、塑料薄膜、印刷建设完成,电化铝烫金生产线不再实施。 |
目前吸塑包装、纸品包装、塑料制品、塑料薄膜、印刷建设完成,电化铝烫金生产线不再实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PE塑料-吹塑-印刷-制袋-检验-成品 原料-烫金-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PE塑料-吹塑-印刷-制袋-检验-成品 |
电化铝烫金生产线不再实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实行雨污分流,综合污水必须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中一级标准后方可排放。今后污水管网建成后,应按 照统一规划,污水达到接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统 一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气:生产过程中采用电作能源,不得擅自增加锅炉等加热设备。工艺 废气必须经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二级 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后方可排放,禁止废气超标排放。噪声: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不得噪声扰民。固废:固体废弃物分类妥善处置,积极实行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倾倒和 丢弃,禁止焚烧,严禁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固废必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后与生活污水再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根据检测报告,废水达标排放。本项日主要废气污染物为塑料裂解废气、油墨废气(主要为溶剂废气二甲苯)和食堂油烟。塑料裂解废气、油墨废气分别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光氧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15m高空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根据检测报告,废气达标排放。符合:1.所选设备均为低噪声设备,布局合理,隔声降噪、动静分离。2.企业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3、夜间不生产。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统一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公司。废活性炭、废油墨、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固废,委托****转运处置,并按相差要求建有危废仓库,按要求落实防雨、防渗漏、防扬撒“三防”措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本项目塑料原料必须为新料,禁止使用废旧塑料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 的,应重新报批。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塑料原料为新料。与原审批项目,目前电化铝烫金生产线未实施,并承诺今后也不再实施。其他与审批一致。 |
与原审批项目,目前电化铝烫金生产线未实施,并承诺今后也不再实施。其他与审批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56 | 0.056 | 0 | 0 | 0.056 | 0.056 | |
0 | 0.0224 | 0.0224 | 0 | 0 | 0.022 | 0.022 | |
0 | 0.0001 | 0.0001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276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化粪池、隔油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中三级标准 | 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后与生活污水再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 杭通标环检(2023)委字第 02192号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活性炭+光氧废气处理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二级标准 | 塑料裂解废气、油墨废气分别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光氧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15m高空排放。 | 杭通标环检(2023)委字第 02192号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隔声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所选设备均为低噪声设备,布局合理,隔声降噪、动静分离 | 杭通标环检(2023)委字第 02192号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固体废弃物分类妥善处置,积极实行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倾倒和 丢弃,禁止焚烧,严禁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固废必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统一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公司。废活性炭、废油墨、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固废,委托****转运处置,并按相差要求建有危废仓库,按要求落实防雨、防渗漏、防扬撒“三防”措施。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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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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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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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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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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