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油田12区奥陶系油藏2021年第一期侧钻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248144Q | 建设单位法人:王世洁 |
方永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区**南路46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油田12区奥陶系油藏2021年第一期侧钻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711-B711-陆地石油开采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 |
经度: 纬度: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8-13 |
新环审〔2021〕1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41 |
2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6********248144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水清清环境****公司 |
916********187205N | 验收监测单位:**水清清环境****公司 |
916********187205N | 竣工时间:2023-02-2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4-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project-16/2836.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计划将4口勘探井转为开发井,设计产能2.23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将TH121108CX井、TH12131CH井、TH12441CX井及TH12423CX井转为开发井,实际产能2.23万吨/年(产液)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依托现有TH121108CX井、TH12131CH井、TH12441CX井、TH12423CX井的井场建设,利旧2台游梁式抽油机、**1台游梁式抽油机和1台电潜泵;TH12131CH井场**1台200kW水套加热炉;TH12131CH井**集输管线、掺稀管线及燃料气管线各3.0km,其余3口油井水套加热炉、集输管线利旧,各单井场配套的供配电、自控、通信等工程均利旧。 | 实际建设情况:将4口勘探井转为开发井,安装采油树;TH12131CH井场新增1台200千瓦水套加热炉,**TH12131CH井至12-8计转站集输管线2.83km,12-8计转站至TH12131CH井掺稀管线及燃料气管线各2.83km,同沟敷设通信光缆;其余3口油井水套加热炉、集输管线利旧;各单井场配套的供配电、自控、通信等工程均利旧。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油泥(砂)、落地原油、清管废渣、废润滑油和沾油废物均为危险废物,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X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处置。生活垃圾全部****环保站统一处理。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清运;管道试压废水经沉降处理后用作场地降尘用水。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收集罐****油田****服务中心****工作站废液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油藏;运营期采出水和闭井期的****油田二号联合站、四号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油藏。回注水应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要求。 定期对采油井的固井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固井质量合格,防止发生油水窜层等事故。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相关规定做好地面防渗,确保任何事故情况下未经处理的含油废水不外排。 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护,使用优质油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燃油非正常消耗,运输车辆减速行驶,井场洒水降尘。运营期水套加热炉烟气排放须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井场、站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 )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硫化氢无组织排放须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应标准要求。项目投入运营后应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持续加强生产过程中VOCs排放、泄露、收集处理等控制措施。 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验收调查,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和场地平整,沿管线铺设方向形成垄,无弃土产生;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生活垃圾随车带走,现场无遗留; 井下作业带罐操作,且在作业井场地面设置船型围堰,使修井落地原油全部回收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含油污泥、油泥(砂)和清管废渣均交由******公司进行处置,截止验收调查期间,本项目清管废渣尚未产生。生活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处置。 本项目管道试压采用洁净水、无腐蚀性水进行试压作业,试压结束后,用于洒水降尘或绿化;钻井作业期间,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施****基地,生活污水依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油田二号、四号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要求后回注;井下作业均带罐作业,采用专用废液收集****油田绿色环保站进行处理。 施工期废气主要有:地表开挖产生的扬尘、管线焊接产生的焊接烟气、施工机械驱动设备排放的废气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等。根据验收调查,采取洒水抑尘、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运输车辆苫盖篷布等措施降低了施工期的大气污染。 本项目所有的加热炉用气均用净化后的反输干气作为燃料,属于清洁能源,加热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 验收监测期间,加热炉燃烧烟气监测结果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油气开采、集输及修井过程中的烃类挥发。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 运营期定期检查、检修设备、阀门,以防止跑、冒、滴、漏的发生;采取油气计量及集输全密闭措施降低烃类污染物的挥发;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井场附近没有环境敏感目标,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验收期间井场及站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中5.9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最高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要求。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井场机泵、井场抽油机设备,井下作业的机泵以及交通车辆噪声等。 井场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采取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消音设施、给机泵等设备加润滑油和减振垫,对机械设备定期保养等措施降低运营期的噪声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TH121108CX井、TH12131CH井、TH12441CX井、TH12423CX井及12-8计转站厂(场)界噪声监测范围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完善井场的环境保护工程,强化关键设备的日常检修,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加强对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工程运营排放污染物前,要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报告书》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的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 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须重新向具相应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评文件。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编制和报备施工期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并将环境监理情况纳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范围。同时,将项目“以新带老”措施的落实情况一并纳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中进行考核。 **油田12区已建工程全部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为本项目投入运营的前置条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执行了井喷防范措施、站场事故的防范措施、管道综合风险防范措施等风险防范措施。 2021年12月,****采油二厂制定(修编)并颁布了《****采油二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1年12月24****保护局备案完成,备案编号:652923-2021-195-L;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进行演习。 ****采油二厂于2023年5月23日完成排污许可证相关工作(延续),排污许可证编号为****。 ****公司编制的《**油田12区奥陶系油藏2021年第一期侧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新环审〔2021〕137号)意见内容,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工程变动内容主要为管线工程量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2022年10月,**胜利****公司****油田12区奥陶系油藏2021年第一期侧钻项目开展监理工作:****监理部根据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情况认为该工程实物质量合格,满足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观感质量为良好,质量控制资料完整,主控项目的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齐全。因此,我们认为该单位工程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合格等级。 **油田12区已建工程已全部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 本项目所有的加热炉用气均用净化后的反输干气作为燃料,属于清洁能源,加热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 | 验收监测期间,加热炉燃烧烟气监测结果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井场机泵、井场抽油机设备,井下作业的机泵以及交通车辆噪声等。 井场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采取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消音设施、给机泵等设备加润滑油和减振垫,对机械设备定期保养等措施降低运营期的噪声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TH121108CX井、TH12131CH井、TH12441CX井、TH12423CX井及12-8计转站厂(场)界噪声监测范围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油泥(砂)、落地原油、清管废渣、废润滑油和沾油废物均为危险废物,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X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处置。生活垃圾全部****环保站统一处理。 | 根据验收调查,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和场地平整,沿管线铺设方向形成垄,无弃土产生;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生活垃圾随车带走,现场无遗留; 井下作业带罐操作,且在作业井场地面设置船型围堰,使修井落地原油全部回收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含油污泥、油泥(砂)和清管废渣均交由******公司进行处置,截止验收调查期间,本项目清管废渣尚未产生。生活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管线在选线设计、施工作业时,尽量避让区域自然植被、野生植物和野生动物;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防止扩大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严格控制井场、管线占地面积;对井场地表进行砾石压盖,加强水土保持工程的维护管理,避免水土流失。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控制土地沙漠化的扩展。参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为:施工占地及施工过程中对土壤、动植物、水土流失的影响。根据施工期资料及监理报告,本项目施工期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1)施工过程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控制了占地面积,施工作业区域严格控制在临时占地范围内;施工期施工作业面积均未超过环评及批复规定的面积,未随意扩大临时占地。合理安排了施工进度及施工时间,做到了工序紧凑、有序,以缩短工期,减少进入土壤和生态系统的污染物量,目前施工迹地已恢复,管沟已回填,施工结束后,对场地进行了清理、平整,以减少水土流失及利于植被的自然恢复。(2)根据现场勘查及施工期资料,本项目施******局办理了临时用地合同,并按照相关要求缴纳了补偿费,临时占地基本为灌木林地。(3)按照职工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了健康安全环保培训,加强了员工环保意识,车辆按固定线路行驶,未随意开设便道,确保了施工人员和车辆在规定范围内作业,****油田内部已有道路,现场无开辟新路痕迹,未出现滥砍滥伐、捕猎野生动物的现象。(4)严格界定施工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管线作业带宽度控制在5m内,减少对地表的碾压。(5)管线已回填平整,临时占地植被自然恢复中。(6)管线敷设过程中,根据地形条件,按地形走向、起伏施工,减少了挖填作业量,井场地面采用机械碾压方式进行硬化,减少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敷设采取直原则,管线至站场线路最短。 已取得相关林地补偿协议(关****油田分公司TH121158井至12-6计转站集输管道等10宗地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等)。 本项目在正常运行期间,基本上不会对生态造成影响,地表土壤、植被也将不再受到扰动,目前,正在逐步的自然恢复过程中。运营期采取了以下生态保护措施:(1)在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线的巡线和维护,减少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渗漏对土壤的影响。(2)禁止在管线沿线附近取土,避免造成管线破坏,采出液泄漏污染周围环境,管线上方设置管牌标志,以防附近施工活动对管线造成破坏。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及生态保护知识的宣传,禁止破坏植被、捕杀动物,禁止乱扔垃圾。油田进入生产期,人为影响程度趋于平稳,除未逃离的种类可继续生存外,部分对栖息地分割和人类活动影响相对不太敏感的种类(两栖类、爬行类、小型鸟类),又重新返回调查区影响较弱的地带生存。同时增加了一些适应人类影响的种类(如某些鼠类和鸟类)。(3)根据现场调查,采油二厂制定了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治理要求落实。 |
表7 风险设施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完善井场的环境保护工程,强化关键设备的日常检修,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加强对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 项目执行了井喷防范措施、站场事故的防范措施、管道综合风险防范措施等风险防范措施。 2021年12月,****采油二厂制定(修编)并颁布了《****采油二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1年12月24****保护局备案完成,备案编号:652923-2021-195-L;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进行演习。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运营期采出水和闭井期的****油田二号联合站、四号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油藏。回注水应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油田二号、四号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要求后回注;井下作业均带罐作业,采用专用废液收集****油田绿色环保站进行处理。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