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浴室及配件、整体厨房及配件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507570J | 建设单位法人:陈忠义 |
刘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经济开发区东湾路528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整体浴室及配件、整体厨房及配件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190-C2190-其他家具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经济开发区东湾路5288号 |
经度:118.64999 纬度: 31.1488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08 |
环行审〔2022〕8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200 |
45.4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507570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507570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8P8N9Q06 | 竣工时间:2023-06-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4-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模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UV光解+二级活性炭处理措施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模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处理措施处理 |
实际生产过程中,UV光解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很低,在使用过程会增加危险废物:废UV灯管。为了相应环保节能减排的宗旨,,企业决定取消UV光解环保措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本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环保投资30.5万元,占投资总额的0.76%。 2、真空泵1台。 3、无废过滤棉的分析。 4、危废中含有废UV灯管。 5、锅炉纯水制备产生的酸碱废水和锅炉排污水进入中和沉淀池。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实际总投资3200万元,环保投资45.4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67%.。 2、无真空泵。 3、产生废过滤棉。 4、无废UV灯管的产生。 5、锅炉纯水制备产生的酸碱废水和锅炉排污水进入中和沉淀池后排入混凝沉淀池回用于磨边 |
1、企业在发泡门发泡废气和玻璃钢接边废气的处理设施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实际为了提高活性炭的吸附效率,在二级活性炭之前增加过滤棉吸附颗粒物;增加了相应的费用。企业实际的管道布置根据实际长度报价,多出部分费用。 2、真空泵主要对产品进行真空包装,现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产品真空包装在**厂区进行,本厂区不在对产品进行真空包装,取消真空泵的使用。 3、因注塑废气中有颗粒物的产生,为降低颗粒物对活性炭的使用影响,在二级活性炭装置之前设置了过滤棉过滤装置,定期更换的废过滤棉做危废处置。 4、企业取消UV光解废气处理环节,无废UV灯管的产生。 5、锅炉浓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浓水,回用于磨边,可以减少水的使用和废水的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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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275 | 1.7365 | 0 | 0 | 0.275 | 0.275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模压废气处理设施1:二级活性炭+23m高排气筒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模压废气处理设施1:二级活性炭+23m高排气筒 | ******公司与2023年8月12~13日对项目废气进行检测 | ||
模压废气处理设施2:二级活性炭+23m排气筒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模压废气处理设施2:二级活性炭+23m排气筒 | ******公司与2023年8月12~13日对项目废气进行检测 | ||
模压件表面清理粉尘、打磨抛光粉尘、木质板材加工粉尘处理设施:脉冲式布袋除尘器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模压件表面清理粉尘、打磨抛光粉尘、木质板材加工粉尘处理设施:脉冲式布袋除尘器 | ******公司与2023年8月12~13日对项目废气进行检测 | ||
发泡门发泡、玻璃钢接边有机废气处理措施: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23m高排气筒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发泡门发泡、玻璃钢接边有机废气处理措施: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23m高排气筒 | ******公司与2023年8月12~13日对项目废气进行检测 | ||
锅炉废气处理措施:低氮燃烧+8m排气筒 | 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及皖大气办[2020]2号文。 | 锅炉废气处理措施:低氮燃烧+8m排气筒 | ******公司与2023年8月12~13日对项目废气进行检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合理布局+减振+墙体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合理布局+减振+墙体隔声 | ******公司与2023年8月12~13日对项目噪声进行检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项目生产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应根据特性按规范要求分类收集,定期交相关单位处置。其中,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桶、废UV灯管、废发泡材料原料桶等危险废物必须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申报审批制度,危废仓库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规定建设。 | 1、项目生产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根据一般固废和危险危废分类贮存。其中,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桶、废原料桶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放到危废仓库暂存,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公司)进行安全处置,部分未签订合同的企业承诺一年之内签订合同,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申报审批制度。 | ||
其他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的,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集中收集后外售或综合利用;严禁将危险固废夹杂在一般工业固废中外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 企业已建设一般固废仓库。企业一般固废中,废包装袋、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布袋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淀渣经收集后放到一般固废仓库,统一外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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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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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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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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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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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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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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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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