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中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4********1287927 | 建设单位法人:卢爱军 |
杨木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吉田镇**路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2-Q8412-中医医院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吉田镇**路8号 |
经度:112.076944 纬度: 24.571363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9-29 |
清环山审〔2020〕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0 |
69 | 运营单位名称:**** |
124********128792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24********128792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800MA512WLF1T | 竣工时间:2023-08-1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4-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1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list/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主要提供医疗服务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主要提供医疗服务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规划设置162张床位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工程实际设置100张床位 |
本次为一期工程验收,床位数未超出整体设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就诊人员****医院挂号,根据挂号信息到各科室进行就诊,然后根据医生的诊断和化验结果,需要在门诊治疗或者住院治疗,****医院。 | 实际建设情况:就诊人员****医院挂号,根据挂号信息到各科室进行就诊,然后根据医生的诊断和化验结果,需要在门诊治疗或者住院治疗,****医院。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医疗****处理站(调节+混凝+沉淀+消毒)处理后经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 (2)废气:发电机尾气采用水喷淋后通过用烟道排至楼顶;污水处理设施臭气经风机收集后引至活性炭除臭器处理,尾气无组织排放;对空调设备和空调系统采取一些洁净措施,处理含菌气溶胶;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采用定期清理的方式处理。(3)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物、污泥以及检验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4)噪声:减振、管道与安装洞周围的缝隙应严密封堵、墙体隔声和在院区树立禁止喧哗标示。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第二遍及第三遍检验室设备清洗废水****处理站(调节+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消毒+脱氯)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 废气:发电机尾气直接通过专用烟管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经风机收集后引至UV光解+活性炭除臭器处理,尾气通过33m高排气筒排放;对空调设备和空调系统采取一些洁净措施,处理含菌气溶胶;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采用定期清理的方式处理。(3)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物、污泥、废UV灯管、废活性炭、第一遍检测设备清洗废水以及检验废液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4)噪声:减振、管道与安装洞周围的缝隙应严密封堵、墙体隔声和在院区树立禁止喧哗标示。 |
(1)新增废水种类,废水处理方式发生改变。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可有效降低污染物浓度;第二遍及第三遍检验设备清洗废水污染物浓度极低,****处理站处理;****处理站的处理工艺发生调整,将环评设计阶段的“混凝”工艺改为“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工艺,同时在废水处理后增加一个脱氯工序,提高废水处理效率,同时降低排放废水中的氯离子含量。根据水平衡分析,废水总排放量未增加;****处理站检测数据,废水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2)由于发电机使用0#轻质柴油,污染物浓度较低,因此尾气不采用水喷淋处理即可达标排放;且仅停电使用,使用时间不长,减少喷淋措施可减少废水产生量,且不会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3)污水处理设施臭气由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属于有利变化。同时废气处理工艺增加UV光解,提高除臭效果。(4)实际运营过程需对部分检测设备清洗,产生清洗废水,将第一遍检测设备清洗废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事故池容积不小于33m3 | 实际建设情况:污水处理站设置70.86m3的应急池和82.48m3的调节池,容积合计约153.34m3,可以临时储存事故废水 |
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提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0403 | 4.704 | 0 | 1.0403 | 0 | 0 | |
0 | 6.871 | 11.76 | 0 | 6.871 | 0 | 0 | |
0 | 0.306 | 1.176 | 0 | 0.306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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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 已建设 | 最大出水浓度为:pH 7.0(无量纲)、色度20倍、CODCr 135mg/L、BOD5 39.3mg/L、SS 54mg/L、氨氮5.66mg/L、石油类0.59mg/L、动植物油0.95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37mg/L、粪大肠菌群数580MPN/L、总余氯2.79mg/L,总氰化物和挥发酚均低于检出限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UV光解+活性炭除臭器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已建设 | 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6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68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1.9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2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量为724(无量纲)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减振、管道与安装洞周围的缝隙应严密封堵、墙体隔声和在院区树立禁止喧哗标示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 | 已建设 | 昼间厂界噪声为50~53dB(A),夜间厂界噪声为41~44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物、污泥以及检验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物、污泥、废UV灯管、废活性炭、第一遍检测设备清洗废水以及检验废液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事故池容积不小于33m3 | 污水处理站设置70.86m3的应急池和82.48m3的调节池,容积合计约153.34m3,可以临时储存事故废水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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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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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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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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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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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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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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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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