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诺技(中国)电源有限公司新增EV-Charge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807953Q | 建设单位法人:许介立 |
朱茜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开发区陈桥路1353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圣诺技****公司新增EV-Charge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21-C3821-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 |
建设地点: | **市**区 ****开发区陈桥路1353号 |
经度:121.4495 纬度: 30.947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30 |
沪奉环保许管〔2023〕1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10-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34 |
42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807953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6631027 | 验收监测单位:**赛源****公司,英格尔检测技术****公司 |
913********7975986,913********153481X | 竣工时间:2023-10-07 |
2023-10-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1-12 |
2024-04-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2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厂区占地面积20104㎡,建筑面积10912.95㎡。项目建成后,新增生产应用于交通领域的电源模块及电源产品2.4万套/年。预计投产后,年生产电源模块及电源产品367.4万套,照明产品10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厂区占地面积20104㎡,建筑面积10912.95㎡。项目建成后,新增生产应用于交通领域的电源模块及电源产品2.4万套/年。预计投产后,年生产电源模块及电源产品367.4万套,照明产品10万套 |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现有产品在SMT车间、PTH车间、coating车间、MAG车间、Potting车间、BMP车间进行加工,在Test车间进行测试,在Debug车间进行调试维修。本项目主要新增生产应用于交通运输领域的电源模块及电源产品,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的电源。在SMT车间、PTH车间、coating车间进行加工,在Test车间进行测试,在Debug车间进行调试维修。 | 实际建设情况:现有产品在SMT车间、PTH车间、coating车间、MAG车间、Potting车间、BMP车间进行加工,在Test车间进行测试,在Debug车间进行调试维修。本项目主要新增生产应用于交通运输领域的电源模块及电源产品,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的电源。在SMT车间、PTH车间、coating车间进行加工,在Test车间进行测试,在Debug车间进行调试维修。 |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新增废气主要包括:打标废气、SMT点胶废气、PTH点胶废气、SMT焊接废气、维修焊接废气、PTH焊接废气、SMT板材清洁废气、SMT钢网清洗废气、维修清洁废气、Coating清洁废气、SMT分板废气、Coating涂敷、固化废气、维修喷砂粉尘。各类废气均由集气罩或设备密闭负压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吸附浓缩+解析脱附+催化燃烧(CO)装置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表3、附录A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表2、表3、表4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限值。 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主要新增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纳管排放,最终排入****处理厂。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中表2的三级标准限值。 项目固废/废液采取分类收集、安全存放、分类处置方法,固废仓库防泄漏、防渗透措施完善,台账、标识完善。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新增废气主要包括:打标废气、SMT点胶废气、PTH点胶废气、SMT焊接废气、维修焊接废气、PTH焊接废气、SMT板材清洁废气、SMT钢网清洗废气、维修清洁废气、Coating清洁废气、SMT分板废气、Coating涂敷、固化废气、维修喷砂粉尘。各类废气均由集气罩或设备密闭负压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吸附浓缩+解析脱附+催化燃烧(CO)装置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表3、附录A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表2、表3、表4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限值。 本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主要新增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纳管排放,最终排入****处理厂。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中表2的三级标准限值。 本项目固废/废液采取分类收集、安全存放、分类处置方法,固废仓库防泄漏、防渗透措施完善,台账、标识完善。 |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在项目设计、施工、运行中按照《报告表》所述内容进行建设及运营,落实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2、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3、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当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1、已按照《报告表》所述内容进行建设,落实废气处理设施(干式过滤器+吸附浓缩+解析脱附+催化燃烧(CO))、危废暂存区、一般固废暂存区等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建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并落实执行。2、已变更排污许可登记。3、已按照环境信息公开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项目建成后,我单位正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8962.2 | 5452.2 | 14414.4 | 0 | 0 | 14414.4 | 5452.2 | |
2.151 | 2.181 | 4.332 | 0 | 0 | 4.332 | 2.181 | |
0.177 | 0.1363 | 0.3133 | 0 | 0 | 0.313 | 0.13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45 | 1.02 | 3.47 | 0 | 0 | 3.47 | 1.02 | / |
1.5374 | 0.0084 | 1.5458 | 0 | 0 | 1.546 | 0.00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 依托原有管网 | 废水排放口pH排放浓度在7.5~7.8之间(标准限值为6~9),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在43~49mg/L之间(标准限值为5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在21.5~30mg/L(标准限值为300mg/L),氨氮排放浓度在0.79~0.92mg/L(标准限值为45mg/L),悬浮物排放浓度在<10mg/L(标准限值为400mg/L),总氮排放浓度在1.75~1.89mg/L(标准限值为70mg/L),总磷排放浓度在0.32~0.36mg/L(标准限值为8mg/L),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在1.22~1.32mg/L(标准限值为100mg/L),均满足**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废水均能达标排放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干式过滤器+吸附浓缩+解析脱附+催化燃烧(CO)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干式过滤器+吸附浓缩+解析脱附+催化燃烧(CO)装置 | 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在1.5-2.1mg/m3,排放速率在0.063-0.099kg/h(标准限值为20mg/m3,0.80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在3.59-8.95mg/m3,排放速率在0.17-0.41kg/h(标准限值为70mg/m3,3.0kg/h);甲醇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标准限值为50mg/m3,3.0kg/h);二甲苯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标准限值20mg/m3,0.8kg/h);苯系物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标准限值40mg/m3,1.6kg/h);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在0-0.0004mg/m3,排放速率在0-0.****195kg/h(标准限值5mg/m3,0.22kg/h);铜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标准限值5mg/m3);银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标准限值0.5mg/m3);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在72-97mg/m3(标准限值为1000mg/m3);异丙醇排放浓度在6.35-15.5mg/m3,排放速率在0.369-0.883kg/h(标准限值80mg/m3);丙酮排放浓度在0.85-2.65mg/m3,排放速率在0.048-0.148kg/h(标准限值80mg/m3);乙酸乙酯排放浓度在0.017-0.524mg/m3,排放速率在0.00097-0.03kg/h(标准限值50mg/m3,1kg/h);乙酸丁酯排放浓度在0.014-0.156mg/m3,排放速率在0.0008-0.0089kg/h(标准限值50mg/m3,1kg/h)。 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在0.1-0.27mg/m3(标准限值0.5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在0.3-1.17mg/m3(标准限值4.0mg/m3),二甲苯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标准限值0.2mg/m3),苯系物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标准限值0.4mg/m3),锡及其化合物在0-0.00024mg/m3(标准限值0.060mg/m3),甲醇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标准限值1.0mg/m3),乙酸乙酯在0.0032-0.277mg/m3(标准限值1.0mg/m3),乙酸丁酯在0-0.0371mg/m3(标准限值0.5mg/m3),臭气浓度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标准限值20mg/m3)。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在0.7-0.96mg/m3(标准限值6.0mg/m3)。 公司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表3、附录A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表2、表3、表4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合理布局、环保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定期维护、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合理布局、环保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定期维护、厂房隔声 | 验收监测期间,东面厂界昼间噪声在64-67dB(A),夜间噪声在48-51dB(A)(标准限值为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他厂界昼间噪声在56-64dB(A),夜间噪声在51-54dB(A)(标准限值为昼间≤65dB(A),夜间≤5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4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化学品采取密封容器保存放置于托盘上;危废间的危废根据物料性质选择相容材质的容器存放;建立巡检制度;落实分区防渗要求。 | 化学品采取密封容器保存放置于托盘上;危废间的危废根据物料性质选择相容材质的容器存放;建立巡检制度;落实分区防渗要求。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分类收集、定点贮存,委托收运处置。(1)企业车间西北侧设危废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 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2)企业车间西北侧设一般固废暂存间,项目产生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委托专业回收利用。(3)本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分类收集、定点贮存,委托收运处置。(1)企业车间西北侧设危废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 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2)企业车间西北侧设一般固废暂存间,项目产生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委托专业回收利用。(3)本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无 | 无 |
表7 风险设施
总图布置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要求;液态危险废物均下设防漏托盘,危废暂存间地面均做防渗处理,液态危废下方设置托盘,并配有黄沙、收集桶等应急物资;按照使用计及时清理危废;危废的存放设置明显标志,并由专人管理。厂区设 划控制化学试剂的暂存量;34m3 事故应急池,雨水管网末端设有雨水截止阀。 | 总图布置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要求;液态危险废物均下设防漏托盘,危废暂存间地面均做防渗处理,液态危废下方设置托盘,并配有黄沙、收集桶等应急物资;按照使用计及时清理危废;危废的存放设置明显标志,并由专人管理。厂区设 划控制化学试剂的暂存量;34m3 事故应急池,雨水管网末端设有雨水截止阀。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的主要有SMT车间、PTH车间、Coating车间、TEST车间、Debug车间、办公区域、餐厅、PTH仓库、SMT仓库、仓库、化学品暂存间、供水系统、排水系统、供气系统、空调与通风、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固废处置、环境风险。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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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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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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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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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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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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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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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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