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发电厂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示范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1887755 | 建设单位法人:林华 |
龚耀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路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电厂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示范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7-火力发电;热电联产(均含掺烧生活垃圾发电、掺烧污泥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1- |
建设地点: | **市**区 **路2号 |
经度:121.37805 纬度: 30.99057 | ****机关:**市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12-08 |
沪环保许评〔2017〕2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55000 |
10489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913********957439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477009W | 验收监测单位:**华测****公司,**敏友****公司 |
913********6216301,913********824140Q | 竣工时间:2023-09-20 |
2023-08-28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4-17 |
2024-04-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1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8081/jsp/view/jsxmInfo_edit.jsp?id=****77895D1841D0A6E2BBDCD04BC0A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拟在**区**路2号原厂内建设,**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配套供水系统、冷却系统、化水系统等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改造原有升压站,部分辅助工程依托原有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454MW+1×745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总容量1199MW。全厂年耗气量为5.95亿Nm3/a(含启动锅炉耗气量),全年供电量为29.23亿千瓦。 | 实际建设情况:1×468MW+1×745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总容量1213MW。全厂年耗气量为5.995亿Nm3/a,全年供电量为29.5亿千瓦 |
2号F级机组实际采购机型规模468MW,容量增加14MW,全厂年耗气量增加0.045亿Nm3/a,全年供电量增加0.27亿千瓦。由于F级燃气-蒸汽单轴联合循环机组初步采购计划时间较早,在实际采购阶段确定的机组额定功率有所差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电厂采用联合循环机组,工艺流程如下:空气首先进入燃气轮机,燃气轮机三大件包括压气机、燃烧室和透平。压气机从大气吸入经过过滤器过滤的空气,并把空气压缩到一定压力后,送入燃烧室与喷入的天然气混合,点火后燃烧产生高温燃气,具有做功能力的高温燃气进入燃机透平膨胀做功,推动透平转子带动压气机一起旋转,带动发电机做功输出电能。燃气轮机的高温排气经过烟道排至余热回收蒸汽发生器(简称余热锅炉),应用热交换器原理加热锅炉中的给水,产生高温高压受热的蒸汽,再将蒸汽引入蒸汽轮机中做功,带动蒸汽轮机发电机发电。 启动锅炉工艺流程如下:空气经过送风机进入燃烧器,与天然气混合燃烧产生高温烟气,高温烟气在炉膛内对给水进行加热后进入烟囱。给水受热后产生水蒸气,再将水蒸气引入厂区辅助蒸汽母管。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F级余热锅炉排气筒高度80米,内径7米,烟气温度95摄氏度;H级余热锅炉高度80米,内径7米,烟气温度95摄氏度;启动锅炉排气筒高度15米,内径1.5米,烟气温度小于150摄氏度 | 实际建设情况:F级余热锅炉排气筒高度80米,内径7.56米,烟气温度89.1摄氏度;H级余热锅炉高度80米,内径8.6米,烟气温度80摄氏度;启动锅炉排气筒高度15米,内径1.5米,烟气温度120摄氏度 |
排气筒内径和烟气温度进行微调;天然气调压站、中央水泵房南侧增加设置隔声屏障。变动原因:排气筒参数根据详细设计进行变动;为确保南侧厂界噪声稳定达标,企业增设了隔声屏障。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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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88.1 | 534 | 0 | 0 | 488.1 | 488.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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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废水零排放系统 | 全部回用不外排 | 落实废水零排放系统 | 全部回用不外排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2号F机组燃气轮机低氮燃烧器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 落实2号F机组燃气轮机低氮燃烧器 |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 | ||
3号H机组燃气轮机低氮燃烧器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 落实3号H机组燃气轮机低氮燃烧器 |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 | ||
启动锅炉低氮燃烧器 | **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8-2018) | 落实启动锅炉低氮燃烧器 |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厂房内,设备本体设置隔声罩壳 厂房内,采用保温隔声包扎降低管道低频噪声、设置消声百叶装置、设置隔声屏障及隔声罩、**设置吸隔声屏障 、排风消声器、设置排气放空消声器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按环评文件和批复要求落实 | 厂界4周5个点位等效噪声级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事故油池、事故油坑采用抗渗等级不低于P6的混凝土,渗透系数小于10-8cm/s。各类废水池及化学药品储罐区、各类污泥暂存场地、结晶盐暂存场地、原水预处理构筑物、中央水泵房等池体为抗渗等级不低于W6的混凝土,渗透系数小于10-8cm/s。 | 按要求落实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固废法》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分别妥善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其中废离子交换树脂、锅炉酸洗废液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按要求落实,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厂区绿化 | 已落实 |
表7 风险设施
加强日常管理,制订应急预案并备案,对各类非正常排放及突发事故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并设置事故应急池。 | 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落实事故池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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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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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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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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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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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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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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