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霞浦小沙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060232H | 建设单位法人:梁富光 |
陈韶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省**市蕉****路4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小沙110****电站1号主变增容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松港街道小沙村 |
经度:120.00867 纬度: 26.8660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09 |
宁霞环评〔2022〕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不涉及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65 |
29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060232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4********03320X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03320XF | 竣工时间:2023-11-03 |
2023-10-27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04-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main/col63/2024-04/29/202********137****21957_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增容西关变*1号主变,原主变容量为31.5MVA,增容后主变容量为50MVA(利用武曲#2主变),改造10kV出线间隔5个;建设相应无功补偿装置、接地装置和系统二次工程并对原有事故应急池进行扩容。 *注:西关变为笔误,实际增容小沙变1号主变 | 实际建设情况:增容小沙变1号主变,原主变容量为31.5MVA,增容后主变容量为50MVA(利用武曲#2主变),改造10kV出线间隔5个;建设相应无功补偿装置、接地装置和系统二次工程并对原有事故应急池进行扩容。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主变户外布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主变户外布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利用前期已建化粪池;本期**1座15m3事故油池,与现有的15m3事故油池连通,总容积30m3 | 实际建设情况:利用前期已建化粪池;本期**1座15m3事故油池,与现有的15m3事故油池连通,总容积30m3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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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前期已建化粪池 | 无 | 利用前期已建化粪池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 | 已按照选用低噪声设备的要求进行主变压器等电气设备选型 | 小沙110kV变电站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在46.1dB(A)~49.7dB(A)范围内,夜间监测值在43.8dB(A)~49.2dB(A)范围内,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施工期(4)固体废物 ①施工弃土和施工废弃物应分别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环评报告要求) ②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环评报告要求) ③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在施工场地随意丢弃垃圾,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环评报告要求) ④小沙变拆除的所有设备、结构支架等,由建设单位统一处置,暂存在**东关35kV变电站仓库。原小沙变主变拆除过程中涉及主变内的变压器油及蓄电池的处置,在拆除主变压器前,应抽取变压器油,不在现场拆除变压器蓄电池。原小沙变废变压器油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给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可以处置该类废物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还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现行为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环评报告要求) ⑤项目产生的废蓄电池及变压器油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环评批复文件要求); 运行期:(3)固体废物 ①变电站内已设置垃圾箱,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统一清运处理。(环评报告要求) ②本期**1座成品事故油池扩容池(15m3),与现有事故油池(15m3)连通,当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事故废油经收集后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要求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并做好记录。(环评报告要求) ③更换下来的废蓄电池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进行合理处置,不在站内暂存,不在现场进行拆解、破碎、砸碎,废蓄电池需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要求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并做好记录。(环评报告要求) ④变电站内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环评批复文件要求) | 施工期:已落实,通过查阅工程监理等相关资料:①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废料可利用的已利用,无法利用的清运至指定地点统一处置;少量余土已回填并压实平整。 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暂存,定期投放至周边市政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③施工场地未见随意丢弃垃圾现象,现场清理状况良好。 ④小沙变原1号主变拆除后已重**装至**武曲变再利用,拆除的所有设备、结构支架等****公司统一进行处置;主变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抽取的变压器油已再利用,原事故油池中无含油废水及浮油;变电站最近一期废铅酸蓄电池转运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处置单位为**市****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F****0108)(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见附件13)。****电站内暂存,未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⑤主变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抽取的变压器油已再利用,原事故油池中无含油废水及浮油。; 运行期:已落实。 ①、④本次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量。变电站内已设置有垃圾箱,值守人员及运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②本期工程**事故油池15m3,并与前期容积为15m3事故油池连接,总容积达30m3,可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规定的要求。根据签订的危废处置协议,事故状态下可能产生的事故油将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③变电站站内配置有铅酸蓄电池组,主要作为事故停电电源,使用寿命较长。变电站内直流系统所用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退出时,经专用容器收集于蓄电池智能暂存舱。经技术鉴定符合报废条件进入报废环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施工期:①施工活动在站区内进行,减少对站址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环评报告要求) ②施工结束后,对主变压器场地下方铺设卵石,其余进行硬化处理。(环评报告要求) ③施工期应注意选择适宜的施工季节,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并准备一定数量的遮盖物,遇突发雨天、台风天气时遮盖挖填方的作业面。(环评报告要求) ④按报告表要求做好施工期环保工作,防止工程施工污染周围环境和引起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的植被进行恢复。(环评批复文件要求); 运行期:变电站运行期间内设备的维护、检修和扩建时将对站内植被造成小范围的破坏,届时运维结束后应及时采取地面硬化、铺设碎石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环评报告要求) | 施工期:已落实,通过查阅工程监理等相关资料: ①本工****电站站内原小沙变1号主变位置,施工机械设备和设施、****电站站内,施工活动限制于站区内部,减少了对站址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站址周边生态环境状况见图6-1(e, f)。 ②根据现场调查结果,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于#1主变压器下方铺设了鹅卵石,变电站站内临时占地已硬化或绿化,站内无裸露地表,见图6-1(a, h)。 ③本工程未在雨季施工等不良天气状况进行施工;施工产生土石方就近集中堆放并采用土工布遮挡维护,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回填压实。施工期间未发生因突发雨天、台风天气导致的水土流失现象。 ④施工单位通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限制施工活动区域等措施防止了施工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水土流失影响;根据现场调查结果,施工结束后周边植被恢复状况良好,见图6-1(e, f). 运行期:已落实。 根据现场踏勘,施工结束后,已对1号主变下方铺设卵石,变电站站内临时占地已硬化或绿化,站内无裸露地表,**事故油池上方已硬化处理。 |
表7 风险设施
施工期:④小沙变拆除的所有设备、结构支架等,由建设单位统一处置,暂存在**东关35kV变电站仓库。原小沙变主变拆除过程中涉及主变内的变压器油及蓄电池的处置,在拆除主变压器前,应抽取变压器油,不在现场拆除变压器蓄电池。原小沙变废变压器油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给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可以处置该类废物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还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现行为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环评报告要求) ⑤项目产生的废蓄电池及变压器油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环评批复文件要求);运行期:(5)环境风险 ①变电站内变压器、配电装置发生火灾时,均由站内的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及消防砂池进行灭火,不产生消防废水。(环评报告要求) ②加强对站内巡逻,定期对各种配电装置及变压器进行检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行。(环评报告要求) ③在主变压器下方设置集油坑并铺设鹅卵石,设置专用集油管与事故油池相连,事故油池有效容积30m3(本期**1座15m3成品事故油池扩容池,与现有15m3事故油池连通);主变压器底部周边范围、事故油池及集油管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现行为GB18597-2023)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贮存防渗要求执行,并且事故油池应配套建设拦截、防雨设施。事故废油经收集后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要求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并做好记录。(环评报告要求) ④建设单位应编制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完善环境管理制度,落实各项事故应急措施。(环评报告要求) ⑤变电站内应按环评要求设置事故油池,变压器事故产生的油应排入事故油池,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环评批复文件要求) | 施工期:④小沙变原1号主变拆除后已重**装至**武曲变再利用,拆除的所有设备、结构支架等****公司统一进行处置;主变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抽取的变压器油已再利用,原事故油池中无含油废水及浮油;变电站最近一期废铅酸蓄电池转运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处置单位为**市****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F****0108)(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见附件13)。****电站内暂存,未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⑤主变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抽取的变压器油已再利用,原事故油池中无含油废水及浮油。;运行期:已落实。 ①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变电站配备有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设置有消防砂池,见图6-1(c)。 ②建设单位制定有相关运维检修制度,运行期将定期对各种配电装置及变压器进行检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行。 ③根据现场调查结果,主变压器下方设置有集油坑并铺设有鹅卵石,通过集油管与事故油池相连;本期**15m3事故油池与现有油池相连,总事故油池容积达30m3,满足相应要求。建设单位对新事故油池已进行通球、防渗试验,根据试验记录所示,水池满水试验合格,通球畅通无堵塞。事故油池落实了防渗漏、防污染、防燃爆等措施,并且配套了拦截、防雨装置。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事故油将由****公司处理。 ④建设单位针对可能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制定了详尽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SGCC-FJ-ND-ZN-13 第2次修订--2023年),有充足的应急物资备用,能够保证快速地处置相关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企业名录》的通知”,****公司****电站未在《**省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企业名录》中,无需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⑤本工程按照环评要求设置了事故油池,**事故油池与现有事故油池相连;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事故油将由****公司处理。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前期已建化粪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前期已建化粪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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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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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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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施工期:①施工活动在站区内进行,减少对站址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环评报告要求) ②施工结束后,对主变压器场地下方铺设卵石,其余进行硬化处理。(环评报告要求) ③施工期应注意选择适宜的施工季节,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并准备一定数量的遮盖物,遇突发雨天、台风天气时遮盖挖填方的作业面。(环评报告要求) ④按报告表要求做好施工期环保工作,防止工程施工污染周围环境和引起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的植被进行恢复。(环评批复文件要求) ;运行期:变电站运行期间内设备的维护、检修和扩建时将对站内植被造成小范围的破坏,届时运维结束后应及时采取地面硬化、铺设碎石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环评报告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已落实,通过查阅工程监理等相关资料: ①本工****电站站内原小沙变1号主变位置,施工机械设备和设施、****电站站内,施工活动限制于站区内部,减少了对站址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站址周边生态环境状况见图6-1(e, f)。 ②根据现场调查结果,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于#1主变压器下方铺设了鹅卵石,变电站站内临时占地已硬化或绿化,站内无裸露地表,见图6-1(a, h)。 ③本工程未在雨季施工等不良天气状况进行施工;施工产生土石方就近集中堆放并采用土工布遮挡维护,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回填压实。施工期间未发生因突发雨天、台风天气导致的水土流失现象。 ④施工单位通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限制施工活动区域等措施防止了施工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水土流失影响;根据现场调查结果,施工结束后周边植被恢复状况良好,见图6-1(e, f). 运行期:已落实。 根据现场踏勘,施工结束后,已对1号主变下方铺设卵石,变电站站内临时占地已硬化或绿化,站内无裸露地表,**事故油池上方已硬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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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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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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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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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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