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港冬古作业区疏港公路(西铜公路至冬古段)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397154Q | 建设单位法人:朱毅川 |
朱毅川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西埔镇创业路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港冬古作业区疏港公路(西铜公路至冬古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30-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7-21 |
漳东环审〔2021〕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5093.4 |
281.4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397154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603MACQYKBE7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200MA8TBWEN2A | 竣工时间:2023-11-20 |
2023-12-29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1-30 |
2024-04-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4-2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港冬古作业区疏港公路(西铜公路至冬古段)项目是**港冬古作业区疏港公路工程的组成部分,起点位于樟塘镇湖尾村附近,与西铜公路平交,起点桩号KO+000,路线向南经湖尾村下山前西侧、庙后**侧,穿过乞丐山山脚,途经下林村北侧后,项目终点与疏港公路平交,终点桩号K5+081.823。本项目总投资35093.3993万元,为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路基宽度40m,设计时速60km/h,路面为沥青路面,全长5.082km | 实际建设情况:**港冬古作业区疏港公路(西铜公路至冬古段)起点位于樟塘镇湖尾村附近,与西铜公路平交,起点桩号K0+000,路线向南经湖尾村下山前西侧、庙后**侧,穿过乞丐山山脚,途经下林村北侧后,项目终点与疏港公路平交,终点桩号K5+081.823,为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路基宽度40m,设计时速60km/h,路面为沥青路面,全长5.082km。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沥青路面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沥青路面工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减少占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强化沿线基本农田、野生动植物、名木古树的保护,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落实好临时施工便道、取(弃)土石场等临时施工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按经水土保持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工作。 2、加强环境管理,做好施工期和运营期扬尘、沥青烟等大气污染物的防治工作。施工场地、储料场等应采取设围挡、物料加蓬布覆盖等防风降尘措施;施工材料运输道路及便道应采取定时洒水等措施,防止施工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居民区等敏感目标造成污染。施工期扬尘、沥青烟等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工作。配套建设相关污水收储、导流、处理等环保设施及措施。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不外排。强化施工现场、路面污染事故等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并制定施工期和运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案,避免污水管遒泄漏、危险品运输泄露等引发环境污染。 4、加强施工期噪声控制,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应尽量远离居民居住区等敏感目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做好噪声敏感点的降噪措施专项设计工作,****政府优化和落实公路两侧建设规划,避免新增噪声敏感点。根据运营期噪声、振动实际监测结果,适当增补完善隔声降噪和减振措施。 5、应落实土石方调配工作,严格控制工程土石方量,临时堆土场做好临时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用地原有功能。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垃圾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废油等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已基本落实,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尽量做到填挖平衡,避免高填深挖,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土石方量、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便道等临时施工用地和弃土场进行整治复耕或植被恢复;路基挖方及隧道洞渣充分回用于本工程施工场地平整、修建道路回填及轧制砂石料,不可利用的弃渣送到指定弃渣场堆放;已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已落实,施工场地布设远离居民居住区等敏感目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采取降噪措施,防止噪声扰民。夜间施工(22:00至次日晨6:00****环保局审批。同时,施工场地设置围挡,运营期道路两侧进行绿化。 已落实,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不外排;已强化施工现场、路面污染事故等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已制定施工期和运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案,避免污水管遒泄漏、危险品运输泄露等引发环境污染。 已落实,已加强环境管理,做好施工期和运营期扬尘、沥青烟等大气污染物的防治工作;施工场地、储料场等已采取设围挡、物料加蓬布覆盖等防风降尘措施;施工材料运输道路及便道已采取定时洒水等措施。 已落实,落实土石方调配工作,做到土石方平衡;临时堆土场已做好临时措施,临时占地已恢复原有功能;固废已按要求进行处置;另外工程车辆不在场地内进行维护,因此无废油产生。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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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不外排;已强化施工现场、路面污染事故等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已制定施工期和运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案,避免污水管遒泄漏、危险品运输泄露等引发环境污染。 | 无 | 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不外排;已强化施工现场、路面污染事故等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已制定施工期和运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案,避免污水管遒泄漏、危险品运输泄露等引发环境污染。 | 施工期无废水外排;运营期无废水排放,无需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已加强环境管理,做好施工期和运营期扬尘、沥青烟等大气污染物的防治工作;施工场地、储料场等已采取设围挡、物料加蓬布覆盖等防风降尘措施;施工材料运输道路及便道已采取定时洒水等措施。 | 无 | 已加强环境管理,做好施工期和运营期扬尘、沥青烟等大气污染物的防治工作;施工场地、储料场等已采取设围挡、物料加蓬布覆盖等防风降尘措施;施工材料运输道路及便道已采取定时洒水等措施。 | 运营期无需进行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施工场地布设远离居民居住区等敏感目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采取降噪措施,防止噪声扰民。夜间施工(22:00至次日晨6:00****环保局审批。同时,施工场地设置围挡,运营期道路两侧进行绿化。沿线居民区设置相关提示标志及禁鸣图标。 ②根据现场调查,公路两侧已采取绿化工作,在道路两侧的绿化带种植能吸声降噪的树种。 ③已加强交通疏导与管理,保持道路畅通;加强路面维护保养,提高车辆通行能力和行车的平稳性。 ④已预留资金,可确保各村庄噪声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⑤已定期安排声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减少占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强化沿线基本农田、野生动植物、名木古树的保护,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落实好临时施工便道、取(弃)土石场等临时施工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按经水土保持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工作。 | 已基本落实,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尽量做到填挖平衡,避免高填深挖,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土石方量、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便道等临时施工用地和弃土场进行整治复耕或植被恢复;路基挖方及隧道洞渣充分回用于本工程施工场地平整、修建道路回填及轧制砂石料,不可利用的弃渣送到指定弃渣场堆放;已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
表7 风险设施
已基本落实,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尽量做到填挖平衡,避免高填深挖,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土石方量、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便道等临时施工用地和弃土场进行整治复耕或植被恢复;路基挖方及隧道洞渣充分回用于本工程施工场地平整、修建道路回填及轧制砂石料,不可利用的弃渣送到指定弃渣场堆放;已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 已落实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减少占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强化沿线基本农田、野生动植物、名木古树的保护,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落实好临时施工便道、取(弃)土石场等临时施工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按经水土保持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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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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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应落实土石方调配工作,严格控制工程土石方量,临时堆土场做好临时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用地原有功能。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垃圾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废油等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落实土石方调配工作,做到土石方平衡;临时堆土场已做好临时措施,临时占地已恢复原有功能;固废已按要求进行处置;另外工程车辆不在场地内进行维护,因此无废油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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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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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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