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石台县泉坑电石用灰岩矿600万吨/年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834152H | 建设单位法人:林晓明 |
张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小河镇郑村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省**县泉坑电石用灰岩矿600万吨/年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11-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11-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市**县小河镇郑村村 |
经度:117.31039 纬度: 30.2433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11-25 |
池环函〔2019〕3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5-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2000 |
9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834152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700MA2TKE557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702MA8P93NK1L | 竣工时间:2023-12-19 |
2024-01-2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4-25 |
2024-04-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1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glkjzx.com/a/rencaizhaopin/10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将现有化工用石灰岩生产线改为熔剂用**岩生产线,设计生产量为100万ta。新增2条破碎加工生产线,分别为1条建筑石料生产线,设计生产量为100万ta;1条化工用石灰岩及水泥用灰岩生产线,设计生产量为400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化工用灰岩300万吨/年,建筑石料生产线100万吨/年 |
阶段性验收,****环境局关于《关于商请重新核定****产能的函》的复函中同意进行****扩能至400万吨/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设台阶:根据设计方案设计台阶,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工艺; (2)表土剥离:根据设计台阶,剥离表层土,暂时堆放于临时排土场; (3)爆破:采用微差爆破方式进行现场爆破工作,矿山配套ZEGA-D535/335型潜孔钻车用于正常的生产穿孔,配有收尘装置,满足穿孔钻机防尘要求。生产过程中采场出现的大块,不采用二次爆破的方式处理,而是采用挖掘机配振动锤进行机械破碎; (4)采装运输:将爆破产生的碎石以及边角料用斗容为2.1m3的液压履带式挖掘机采装至30t自卸汽车,经开拓运输道路运至采场破碎站进一步加工,开采中的剥离物除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有序堆存外,其余堆放至排土场,部分实施综合利用; (5)破碎、筛分: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矿石全部进入破碎加工区进行破碎筛分,加工不同粒径的石子,作为成品石料外卖。 | 实际建设情况:(1)设台阶:根据设计方案设计台阶,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工艺; (2)表土剥离:根据设计台阶,剥离表层土,暂时堆放于临时排土场; (3)爆破:采用微差爆破方式进行现场爆破工作,矿山配套ZEGA-D535/335型潜孔钻车用于正常的生产穿孔,配有收尘装置,满足穿孔钻机防尘要求。生产过程中采场出现的大块,不采用二次爆破的方式处理,而是采用挖掘机配振动锤进行机械破碎; (4)采装运输:将爆破产生的碎石以及边角料用斗容为2.1m3的液压履带式挖掘机采装至30t自卸汽车,经开拓运输道路运至采场破碎站进一步加工,开采中的剥离物除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有序堆存外,其余堆放至排土场,部分实施综合利用; (5)破碎、筛分: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矿石全部进入破碎加工区进行破碎筛分,加工不同粒径的石子,作为成品石料外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破碎加工区实行封闭式生产,3条破碎线分别对一破、二破以及筛分分别配套设置脉冲布袋除尘器收尘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卸料点、进料口进行洒水抑尘 | 实际建设情况:破碎加工区实行封闭式生产,2条破碎线分别对一破、二破以及筛分分别配套设置脉冲布袋除尘器收尘+湿式静电除尘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卸料点、进料口进行洒水抑尘 |
优化污染防治设施,两条生产线在原有脉冲布袋除尘器基础上分别增加6台湿式静电除尘设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建筑石料生产线工艺主要为一破、二破、一筛、二筛等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建筑石料生产线破碎筛分末端增加了1台ZSW1100x2000给料机给料、1台DR1600立式双轮制砂机破碎、4台Φ2.0m×6m滚筒筛及9套输送带,并配备湿式静电除尘器除尘。 |
随着市场对建筑石料粒径需求的变化,原有部分破碎筛分设备无法满足市场需要粒径的石料,设备设施调整后仅改变产品规格,不新增产能,保持400万吨/年的产能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3.08 | 0 | 0 | 0 | 3.08 | 3.0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化粪池 | / | 化粪池 | 不外排,本次不监测 | ||
沉淀池 | / | 采场及工业场地共设置37个沉淀池(总容积为3182m3) | 不外排,本次不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脉冲布袋除尘器+湿式静电除尘器 | **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 | 1#2#一破、二破、一筛、二筛工序各设置二套除尘设施+15m高排气筒,2条生产线共设置8个集气置+8套脉冲布袋除尘器+12套湿式静电除尘器+8根15m高排气筒。 | 两日颗粒物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减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破碎、筛分工段均置于密闭车间,采用墙体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综合措施降噪减噪。 | 工业场地昼夜间噪声两日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谨循“咸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实施全过程控制。收尘器收集的粉尘经妥善贮存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一般固废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处理;危险废物在厂清淤后排入排土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要求规范设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一般固废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处理;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间内统一收集暂存,定期交由******公司委托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严格技照《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设计阶段合理布局,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将开采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 态环境影响降低至最小范围。 严格按照”边开采、边恢复”要求,规范建设排士场,剥离表土单独堆存用于生志恢复。 |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和现场调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级批复要求的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目前正在按照水土保持方案逐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表7 风险设施
公司应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手续。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项目以**设置300m环境防护距离。建设单位应积极协调、****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经现场查看及与企业核实,项目**300m环境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矿山边开采边恢复,排土场、工业场地场地平整及表土回填;道路:边坡覆土,并撒播草籽,进行 全面生态恢复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项目采场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措施,对裸露地表植被绿化,运输道路进行石子铺设和水泥硬化,道路两边进行边坡防护绿化。(2)采场区标高+174m~+157m处设置一座排土场,面积3.17hm2,排土场设置挡渣墙进行拦挡防护。(3)采场及工业场地共设置大小沉淀池37个,总容积约3182m3。排水沟和沉淀池均采用水泥防渗,****工厂房内地面采用水泥防渗。收集到的淋溶水回用于生产。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