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油田美台、永安区块地面工程项目(美台区块)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29781XN | 建设单位法人:王国锋 |
吴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金濂路15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油田美台、**区块地面工程项目(美台区块)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7-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7- |
建设地点: | **省省直辖**县 博厚镇东斗村 |
经度:109.****7811 纬度: 19.****8870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9-11 |
琼环函〔2018〕117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400 |
3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29781X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0MA5RCECT8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5RCECT8Q | 竣工时间:2021-12-11 |
2023-06-0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05 |
2024-04-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hnsthb.****.cn/sttweb/hbcenter/qyzzhpysgsIndex.jsp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油田美台、**区块地面工程项目(**区块)于2018年9月11日开工建设,其中**区块地面工程于2018年10月5日竣工,项目于2018年11月3日完成自主验收(大气和水部分),并出具验收合格意见;2018年12月18****生态环境厅****油田美台、**区块地面工程项目(**区块)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琼环函[2018]1630号)。******油田美台、**区块地面工程项目(美安区块)于2021年12月11日开工建设,于2023年6月5日竣工。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油田美台区块地面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美4、美6x的地面工程以及美台区块井场之间的管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美4、美6x的地面工程以及美台区块井场之间的管线。 | 实际建设情况:美4、美6x的地面工程以及美台区块井场之间的管线。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区块地面工程项目主要服务永6、永8、永12、永15、永16断块,各断块距离较近,将永8、永12、永15、永16 井场采出液都集中输至永6井场进行两相分离,开发前期分离后的天然气采用成套CNG装置通过CNG车外运,分离后的液相****花场联合站处理;开发后期建设独立的输油和输气管线插入到花117-3井场的输气管道和输油管道中。配套建设井口高压自控流量仪一套,井口高压自控流量仪分配**后通过**注水管线分别向永8、永6、永12、永15断块注水井进行注水。 | 实际建设情况:**区块地面工程项目主要服务永6、永8、永12、永15、永16断块,各断块距离较近,将永8、永12、永15、永16 井场采出液都集中输至永6井场进行两相分离,开发前期分离后的天然气采用成套CNG装置通过CNG车外运,分离后的液相****花场联合站处理;开发后期建设独立的输油和输气管线插入到花117-3井场的输气管道和输油管道中。配套建设井口高压自控流量仪一套,井口高压自控流量仪分配**后通过**注水管线分别向永8、永6、永12、永15断块注水井进行注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运营期主要依托检测设备及定期巡检,防止管道泄漏或跑冒滴漏对管线沿线环境的影响。2、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三相分离产生的采出水,经井场内一体化污水处理撬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后回注地下,不外排。3、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各井场动静密封点、自储油罐和集输管道沿线的维护和巡查,****中心的处理能力满足项目需求。施工期应采取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4、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井场内机泵、压缩机等运行噪声,声压级<85dB(A)。由于项目发声设备尽量布置在井场中部,经距离衰减后对环境的影响基本可以忽略。5、本项目营运后主要固体废物为定期清罐产生的罐底油泥及一体化污水处理撬产生的污泥,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对环境的影响也不发生变化。****油田目前管理方式,井场拉油罐及污水处理橇产生的含油污泥和底泥定期进行清理,清理时由委托的危废处理单位到井场,清理出的油泥和底泥直接收集至危废桶中,不在井场暂存,直接由危废处置单位运走。 | 实际建设情况:1、(1)通过定期进行管道巡检工作,做好相应巡检记录,及时做好管道防腐工作。 (2)依托检测系统对管道进行定位巡视和预警工作,防止跑冒滴漏对环境影响。 (3)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工作,预防管线泄漏时应急处理措施。 (4)对管线走向及周边设立明显警示标识,注明注意事项及管线相关信息,同时对管线周边群众做好安全宣传工作,确保群众开挖动土对管线造成破坏。2、****花场联合站处理,经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后进行回注,不外排。3、(1)施工期采取了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2)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拉油点储油罐挥发的无组织废气和井场动静密封点,均为无组织排放,经现场监测,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值均能达标,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少。 (3)花场联合站主要负责各区块采出液处理,在联合站内进行油气水三相分离,分离的油相经稳定后送**中转油库,****处理站处理,水相经联合站内现有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注。4、高噪声设备布置在井场中部,经过距离及声屏障衰减后,厂界达标,,营运期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5、(1)本次验收涉及美台区块,本项目事故情况下,拉油罐使用后的清罐油泥等,****花场联合站,最终委托****处置。输油管线堵塞情况下涉及到的清管油泥,****花场联合站,在花场联合站危废间暂存,最终交由****处置。 (2)生产作业时产生落地油、检修时产生的油手套、油抹布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由****处置。 (3)井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定期交由丘市华北石油****公司负责收集并运至****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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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在生产过程中,撬装三相分离器产生的采出水经井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油井开采回注用水;加热炉产生的废气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符合规范要求的排气筒排放;油罐油泥和污水站污泥等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须满足国家有关规范要求,设立标志牌,对压缩机、机泵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控制噪声污染。加强设备、管道检查维护管理,设置检漏装置及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加强区域地下水监测和评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跑冒滴漏,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 (1)在生****花场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油井开采回注用水。 (2)本次验收不涉及加热炉。 (3)本项目运营期采取原油及油泥不落地技术,检修过程在泄漏设备所在地面铺设防渗布,防止原油落地,检修过程产生的落地原油采取回收综合利用。建设单位严格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其生产作业时产生落地油、检修时产生的油手套、油抹布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由****处置。井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定期交由丘市华北石油****公司负责收集并运至****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置。 (4)对压缩机、机泵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5)加强对设备、管线巡检工作,并做好巡检记录;在井场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区域地下水监测,及时跟踪监测结果及评估,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美台区块美14井场至美5-5井场规划管线路由较靠近水源涵养Ⅱ类生态红线保护区,建设单位应对该段路由进行调整,将管线路由与生态保护红线的距离增加到30m以上,以降低非正常情况下管线破损导致原油泄漏污染水源涵养保护区的风险,并加大对该段管线的监控,杜绝任何可能发生的原油泄漏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 | 实际施工过程为2022年12月份,施工区域周边均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
表7 风险设施
****油田现有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与补充,将地下水污染环境****油田环境应急预案的一部分。地下水应急预案中至少应包括:事故状态下地下水应急监测井位的布设,事故时预防地下水污染的应急措施、应急物资、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方案,对周边使用地下水的环境敏感目标补充应急用水方案等。应急预案应及时报环保部门备案。 | 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发中采取了相应的环境风险防治措施以及事故防范措施;2023年,****委托******研究院有限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并于2023年5****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460105-2023-009-H),于2023年5****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469027-2023-031-HT),于2023年5****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469024-202306)。建设单位定期举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及演练,并在演练结束后进行演练评估与总结。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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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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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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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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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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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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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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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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