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茂尔农业有限公司年产 4 万吨硫酸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05MA1BR5CJ15 | 建设单位法人:孙魏 |
李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屯化工集中产业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 4 万吨硫酸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5-肥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23-C2623-钾肥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屯化工集中产业区 |
经度:123.89895 纬度: 47.1563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15 |
昂环建审〔202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2-10-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 |
212.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2********751073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2********751073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200MA19C4J39K | 竣工时间:2023-09-28 |
2023-10-07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1-06 |
2024-04-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1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253663e8c10bae239d9a0f7e42cb4268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 4 万吨硫酸钾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 38400 吨硫酸钾,根据市场需求,调节产能,生产的硫酸钾全部用于本企业生产硫酸钾肥料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曼海姆法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曼海姆法生产工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共设置4台曼海姆反应炉,每台曼海姆反应炉设置2个天然气燃烧器,共8个天然气燃烧器,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产生的烟气经20m高烟囱排放;曼海姆炉反应尾气经4套石墨冷却器、4套硫酸洗涤塔(每套6级硫酸洗涤塔)、4套盐酸降膜吸收塔(每套4级降膜吸收塔)、1套两级尾气吸收塔收集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粉碎采用全封闭式粉碎机,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盐酸罐附近设置一个酸雾吸收器;采用低噪声设备、独立基座、减振降噪等措施;生活垃圾由**市****公司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到粉尘回用到生产工序中,化验室废液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罐体四周设置1.2m高围堰并采取防渗措施,设置1座应急事故池、在厂区内集、排水系统管网中设置排污闸板;生产车间地面采取简单防渗措施,罐区地面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同时设置1眼地下水监测井。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共8个天然气燃烧器,天然气尾气经26m高烟囱(DN925mm)排放;每台曼海姆反应炉配备1套石墨冷却器+1套硫酸洗涤塔(每套6级硫酸洗涤塔)+4套盐酸降膜吸收塔(每套4级降膜吸收塔),本项目共4台曼海姆反应炉,处理后的废气经1套两级尾气吸收塔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即本项目共设置4套石墨冷却器+4 套硫酸洗涤塔(每套6级硫酸洗涤塔)+4套盐酸降膜吸收塔(每套4级降膜吸收塔)+1套两级尾气吸收塔(吸收液为水)+25m高排气筒(DN300mm);粉碎工艺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4m高排气筒(DN325mm)排放。盐酸储罐尾气由导管引入盐酸降膜吸收塔处置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曼海姆炉尾气吸收水作为副产盐酸外售,不排放;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办公生活设施,排入防渗化粪池,排入黑****公司****处理站处理;高噪声设备位于生产车间内,同时采取成独立基座、减震隔声措施;碎机粉碎后进入成品仓;生活垃圾暂存在防风、防雨、防渗的生活垃圾收集箱,由**市****公司清运处理;三级拦截措施:罐体四周设置1.2m高围堰并采取防渗措施,设置1座400m3应急事故池、在厂区内集、排水系统管网中设置排污闸板;生产车间地面采取水泥地面,罐区地面采取的防渗措施为3层玻璃丝布,5层玻璃钢树脂,防渗等级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中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 -7cm/s);生活垃圾收集箱暂存场所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本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天然气燃烧器排气筒高度由20m改为26m,排气筒内径增大;粉碎工艺排气筒高度有20m改为24m,排气筒内径增大;盐酸储罐尾气的处置方式由环评中经1套水吸收装置处理后由8m高排气口排放改为由导管引入盐酸降膜吸收塔处置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事故池体积增大;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物料转运方式由环评中的暂存在布袋除尘器下方带盖箱子,返回生产工序改为经过绞龙输送,再由提升机进入粉碎机粉碎后进入成品仓。变动原因:实际建设原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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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3 | 0.392 | 0.481 | 0 | 0 | 0.475 | 0.392 | / |
1.7 | 4.86 | 7.686 | 0 | 0 | 6.56 | 4.86 | / |
1.0952 | 0.196 | 5.5432 | 0 | 0 | 1.291 | 0.19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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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4套石墨冷却器、4套硫酸洗涤塔(每套6级硫酸洗涤塔)、4套盐酸降膜吸收塔(每套4级降膜吸收塔)、1套两级尾气吸收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排放 浓度限值 | 每台曼海姆反应炉配备 1 套石墨冷却器+1 套硫酸洗涤塔 (每套 6 级硫酸洗涤塔)+4 套盐酸降膜吸收塔(每套 4 级 降膜吸收塔),本项目共 4 台曼海姆反应炉,处理后的废 气经 1 套两级尾气吸收塔处理后由 25m 高排气筒排放,即 本项目共设置 4 套石墨冷却器+4 套硫酸洗涤塔(每套 6 级 硫酸洗涤塔)+4 套盐酸降膜吸收塔(每套 4 级降膜吸收塔) +1 套两级尾气吸收塔(吸收液为水)+25m 高排气筒 (DN300mm); | 验收监测期间,DA002 排放的氯化氢排放浓度范围在 7.05-7.43mg/m3之间,排放速率范围在 0.0157-0.0166kg/h;硫酸雾排放浓度范围 在 14.3-15.0mg/m3之间,排放速率范围在 0.0313-0.0339kg/h,因此氯化氢、硫酸 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排放 浓度限值。 | ||
天然气燃烧器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干燥炉窑二类区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 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本项目共 8 个天然气燃烧器,天然气尾气经 26m 高烟囱 (DN925mm)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天然气燃烧器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 在 4.19-5.65mg/m3之间,排放速率范围在 0.0333-0.0484kg/h;SO2排放浓度范围 在 5-12mg/m3 之间,排放速率范围在 0.0429-0.0969kg/h;NOx 排放浓度范围在 128-142mg/m3之间,排放速率范围在 1.06~1.20kg/h;因此颗粒物、SO2排放浓度 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干燥炉窑二类区标准, NOx 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 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排放浓度限值 | 粉碎工艺废气经 1 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 根 24m 高排气 筒(DN325mm)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DA003 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在 - 31 - 12.7-14.7mg/m3之间,排放速率范围在 0.0333-0.0400kg/h,因此颗粒物排放浓度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排放浓度限值。 | ||
本项目共设置4台曼海姆反应炉,每台曼海姆反应炉设置2个天然气燃烧器,共8个天然气燃烧器,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产生的烟气经20m高烟囱排放;曼海姆炉反应尾气经4套石墨冷却器、4套硫酸洗涤塔(每套6级硫酸洗涤塔)、4套盐酸降膜吸收塔(每套4级降膜吸收塔)、1套两级尾气吸收塔收集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粉碎采用全封闭式粉碎机,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盐酸罐附近设置一个酸雾吸收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排放浓度限值 | 本项目共8个天然气燃烧器,天然气尾气经26m高烟囱(DN925mm)排放;每台曼海姆反应炉配备1套石墨冷却器+1套硫酸洗涤塔(每套6级硫酸洗涤塔)+4套盐酸降膜吸收塔(每套4级降膜吸收塔),本项目共4台曼海姆反应炉,处理后的废气经1套两级尾气吸收塔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即本项目共设置4套石墨冷却器+4 套硫酸洗涤塔(每套6级硫酸洗涤塔)+4套盐酸降膜吸收塔(每套4级降膜吸收塔)+1套两级尾气吸收塔(吸收液为水)+25m高排气筒(DN300mm);粉碎工艺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4m高排气筒(DN325mm)排放。盐酸储罐尾气由导管引入盐酸降膜吸收塔处置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监测点的最大值为 0.259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 1.0mg/m3;无组织排放氯化氢厂界监测点的最大值 为 0.15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 0.2mg/m3;无组织排放硫酸雾厂界监测点的最大 值为 0.389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 1.2mg/m3。 综上,厂界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排放浓度限值。 | ||
4套石墨冷却器、4套硫酸洗涤塔(每套6级硫酸洗涤塔)、4套盐酸降膜吸收塔(每套4级降膜吸收塔)、1套两级尾气吸收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排放 浓度限值 | 每台曼海姆反应炉配备 1 套石墨冷却器+1 套硫酸洗涤塔 (每套 6 级硫酸洗涤塔)+4 套盐酸降膜吸收塔(每套 4 级 降膜吸收塔),本项目共 4 台曼海姆反应炉,处理后的废 气经 1 套两级尾气吸收塔处理后由 25m 高排气筒排放,即 本项目共设置 4 套石墨冷却器+4 套硫酸洗涤塔(每套 6 级 硫酸洗涤塔)+4 套盐酸降膜吸收塔(每套 4 级降膜吸收塔) +1 套两级尾气吸收塔(吸收液为水)+25m 高排气筒 (DN300mm); | 验收监测期间,DA002 排放的氯化氢排放浓度范围在 7.05-7.43mg/m3之间,排放速率范围在 0.0157-0.0166kg/h;硫酸雾排放浓度范围 在 14.3-15.0mg/m3之间,排放速率范围在 0.0313-0.0339kg/h,因此氯化氢、硫酸 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排放 浓度限值。 | ||
天然气燃烧器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干燥炉窑二类区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 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本项目共 8 个天然气燃烧器,天然气尾气经 26m 高烟囱 (DN925mm)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天然气燃烧器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 在 4.19-5.65mg/m3之间,排放速率范围在 0.0333-0.0484kg/h;SO2排放浓度范围 在 5-12mg/m3 之间,排放速率范围在 0.0429-0.0969kg/h;NOx 排放浓度范围在 128-142mg/m3之间,排放速率范围在 1.06~1.20kg/h;因此颗粒物、SO2排放浓度 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干燥炉窑二类区标准, NOx 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 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排放浓度限值 | 粉碎工艺废气经 1 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 根 24m 高排气 筒(DN325mm)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DA003 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在 - 31 - 12.7-14.7mg/m3之间,排放速率范围在 0.0333-0.0400kg/h,因此颗粒物排放浓度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排放浓度限值。 | ||
本项目共设置4台曼海姆反应炉,每台曼海姆反应炉设置2个天然气燃烧器,共8个天然气燃烧器,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产生的烟气经20m高烟囱排放;曼海姆炉反应尾气经4套石墨冷却器、4套硫酸洗涤塔(每套6级硫酸洗涤塔)、4套盐酸降膜吸收塔(每套4级降膜吸收塔)、1套两级尾气吸收塔收集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粉碎采用全封闭式粉碎机,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盐酸罐附近设置一个酸雾吸收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排放浓度限值 | 本项目共8个天然气燃烧器,天然气尾气经26m高烟囱(DN925mm)排放;每台曼海姆反应炉配备1套石墨冷却器+1套硫酸洗涤塔(每套6级硫酸洗涤塔)+4套盐酸降膜吸收塔(每套4级降膜吸收塔),本项目共4台曼海姆反应炉,处理后的废气经1套两级尾气吸收塔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即本项目共设置4套石墨冷却器+4 套硫酸洗涤塔(每套6级硫酸洗涤塔)+4套盐酸降膜吸收塔(每套4级降膜吸收塔)+1套两级尾气吸收塔(吸收液为水)+25m高排气筒(DN300mm);粉碎工艺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4m高排气筒(DN325mm)排放。盐酸储罐尾气由导管引入盐酸降膜吸收塔处置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监测点的最大值为 0.259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 1.0mg/m3;无组织排放氯化氢厂界监测点的最大值 为 0.15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 0.2mg/m3;无组织排放硫酸雾厂界监测点的最大 值为 0.389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 1.2mg/m3。 综上,厂界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排放浓度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独立基座、减振降噪等措施 | 厂界东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高噪声设备位于生产车间内,同时采取成独立基座、减震隔声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西侧、南侧和北侧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在 51-54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60dB(A)),西侧、南侧和北侧厂界 夜间噪声测定值在41-44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夜间:50dB(A));东侧 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在51-54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70dB(A)), 东侧厂界夜间噪声测定值在41-44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夜间:55dB(A))。 综上, 西侧、南侧和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东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均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要求 | ||
采用低噪声设备、独立基座、减振降噪等措施 | 厂界东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高噪声设备位于生产车间内,同时采取成独立基座、减震隔声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西侧、南侧和北侧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在 51-54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60dB(A)),西侧、南侧和北侧厂界 夜间噪声测定值在41-44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夜间:50dB(A));东侧 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在51-54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70dB(A)), 东侧厂界夜间噪声测定值在41-44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夜间:55dB(A))。 综上, 西侧、南侧和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东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均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生产车间地面采取简单防渗措施, 罐区地面采取一般防渗措施,抗渗 等级不低于 P6,强度等级不低于 C25,水灰比不宜大于 0.50,防渗等 级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 下水环境》(HJ610-2016)表 7 中 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 土防渗层 Mb≥1.5m,渗透系数 ≤10 -7cm/s);生活垃圾收集箱、布 袋除尘器收集颗粒物的带盖铁皮箱 子,暂存场所满足防渗漏、防雨淋、 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生产车间地面采取水泥地面,罐区地 面采取的防渗措施为 3 层玻璃丝布,5 层玻璃钢树脂,防渗等级满足《环境 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表 7 中一般防渗区防 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渗透系数≤10 -7cm/s);生 活垃圾收集箱的暂存场所满足防渗 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物料暂存在布袋除尘器下方带盖箱子,返回 生产工序;生活垃圾暂存在防风、防雨、防渗的生活垃圾收集 箱,由**市****公司清运处理 |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物料经过绞龙输送,再由提升机进入粉碎机粉碎后进入成 品仓;职工生活产生生活垃圾暂存在防风、防雨、防渗的生活垃圾收集箱,由齐 齐哈尔市****公司清运处理。 | ||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物料暂存在布袋除尘器下方带盖箱子,返回 生产工序;生活垃圾暂存在防风、防雨、防渗的生活垃圾收集 箱,由**市****公司清运处理 |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物料经过绞龙输送,再由提升机进入粉碎机粉碎后进入成 品仓;职工生活产生生活垃圾暂存在防风、防雨、防渗的生活垃圾收集箱,由齐 齐哈尔市****公司清运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三级拦截措施:罐体四周设置 1.2m 高围堰并采取防渗措施, 设置 1 座 292.5m3应急事故池、在厂区内集、排水系统管网中 设置排污闸板 | 三级拦截措施:罐体四周设置 1.2m 高围堰并采取防渗措 施,设置 1 座 400m3应急事故池、在厂区内集、排水系统 管网中设置排污闸板 | ||
三级拦截措施:罐体四周设置 1.2m 高围堰并采取防渗措施, 设置 1 座 292.5m3应急事故池、在厂区内集、排水系统管网中 设置排污闸板 | 三级拦截措施:罐体四周设置 1.2m 高围堰并采取防渗措 施,设置 1 座 400m3应急事故池、在厂区内集、排水系统 管网中设置排污闸板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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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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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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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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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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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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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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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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