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镇热电联产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24MA1BNTNH9B | 建设单位法人:柴磊 |
马光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杜尔伯特蒙古****工业园区瑞好新能源产业园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县泰康镇热电联产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1-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2- |
建设地点: | **省 **省**市**县,****经济开发区南侧,让杜路西侧规划用地A-06-02地块。 |
经度:124.525965 纬度: 46.817312 | ****机关:****保护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7-23 |
黑环审〔2021〕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1-12-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3529 |
7852 | 运营单位名称:**** |
****0624MA1BNTNH9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624MA1BNTNH9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607MA18Y66M6D | 竣工时间:2023-03-01 |
2023-03-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3-03-20 |
2024-03-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4-2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jsw/huanpinggongshi/227.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主体建设内容包括5 台 15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4用1备)、2×35MW背压式汽轮机发电机组。配套建设 SNCR+SCR联合脱硝系统(脱硝剂为尿素)、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脱硫剂为石灰石)、3座脱硫塔(2用1备)、3座 105m 高烟囱(2用1 备)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规模为5×15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4用1备),2×35MW背压式汽轮机发电机组,本项目分2期建设,一期建设3×15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用1备),1×35MW背压式汽轮机发电机组,本次仅验收一期建设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主厂房、引风机房、脱硫脱硝综合楼、2座脱硫塔、2座 105m 高烟囱(2用1 备);点火油泵房、化学水处理车间、空压机房、干煤棚、转运站、碎煤楼、燃气锅炉房(一期正在建设,现主厂房已完成)等。 |
本项目分2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设计装机方案为5×15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35MW背压式汽轮机发电机组。本项目运行方式采取热电联产的方式,4台循环流化床锅炉和2台背压式汽轮发电机运行,1台循环流化床锅炉备用(4炉2机运行,1炉备用)。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运行方式采取热电联产的方式,4台循环流化床锅炉和2台背压式汽轮发电机运行,1台循环流化床锅炉备用(4炉2机运行,1炉备用)。现已完成一期建设3×15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用1备)+1×35MW背压式汽轮机发电机组。 |
本项目分2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拉运。运营期,压滤废水收集回用于干煤棚中洒水降尘;脱硫废水经处理规模为 150m3/d的处理站处理后,达到《火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997-2006)要求,回用于干煤棚内洒水降尘和灰库、渣仓内的湿式搅拌器使用;含煤废水经沉淀中和处理后重复利用;化学水处理预系统排水经沉淀、循环水系统排水经除盐工艺处理后回用作锅炉烟气脱硫工艺补水;反渗透浓水、锅炉排污水及生活污水经******公司 100万吨/年生物质精炼一体化(一****处理站预处理后,通过开发区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 厂区实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脱硫吸收塔、脱硫脱硝综合楼、点火油储罐区、汽轮机及升压站事故油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应采取有效防渗材料,保证防渗效果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其中危险废物暂存间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防渗区包括干煤棚、输煤栈桥、转运站、碎煤楼、主厂房、除尘器、燃气锅炉房、点火油泵房及化学水处理车间及配套设施所在区域、维修车间及仓库、灰库、渣仓、锅炉排污水降温 池、工业废水收集池、中水管线、排水管线等,采用有效防渗材料,保证防渗效果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渗透系数 K≤1×10-7cm/s。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外的厂区(绿化区除外)为简单防渗区,进行地表硬化处理。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封闭、设置围挡,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加盖苫布或封闭存放,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期场界颗粒物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运营期,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依次经低氮燃烧+SNCR+SCR 联合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处理后通过105m高烟囱排放,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排放应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符合《****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中的超低排放限值(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35mg/m3、 50mg/m3)要求。1台50t/h燃天然气启动锅炉产生的烟气,通过1座44m 高烟囱排放,锅炉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采取控制尿素溶液喷淋量、控制温度及停留时间、氨流量等措施,降低氨的逃逸量,氨排放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转运站、碎煤机室、生物质燃料成型加工工序均设布袋除尘器,含尘废气分别经 15m、28m、26m高排气筒排放;灰库、渣仓、石灰石粉仓均设置布袋除尘器,排气筒均高15m;有组织排气筒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中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严于50%执行;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符合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1.0mg/m3的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运输车辆限速、禁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加强对基础的减振防振处理,采取对各类风机、空气压缩 机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对空排汽管的管口加设消声装置等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施工弃土及时清运,并按照市政部门批准的地点倾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特殊情况不能综合利用时暂存于事故灰库;生活垃圾统一由市政部门处理;废布袋及废过滤膜由厂家回收;废EDI 模块(含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脱硝催化剂、脱硫废水处理产生 废渣、废矿物油、化验室废液及油罐油泥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 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验收期间,经调查施工期废水排放未遭到相关投诉。运营期产生的压滤产生的废水收集后回用于干煤棚中洒水降尘;脱硫废水监测结果满足《燃煤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997-2020)要求,达标后回用于干煤棚内洒水降尘和灰库、渣仓内的湿式搅拌器使用;含煤废水经沉淀中和处理后重复利用;园区建设中水回用装置,****公司用水水质要求,因此,化学水预处理系统不再建设,原设计化学水预处理排水系统排放废水作为脱硫工艺补水,现该部分脱硫工艺补水由原水池中的水提供,循环水系统排水经除盐工艺处理后回用作锅炉烟气脱硫工艺补水;废水排放口的废水监测结果满足“******公司 100万吨/年生物质精炼一体化(一期工程)项目”污水处理站的进水指标,经预处理后,通过开发区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处理厂)集中处理。 厂区实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脱硫吸收塔、脱硫脱硝综合楼、点火油储罐区、汽轮机及升压站事故油池、危险废物暂存间,重点防渗区域采用120厚C30抗渗混凝土进行防渗,保证防渗效果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防渗区包括干煤棚、输煤栈桥、转运站、碎煤楼、主厂房、除尘器、燃气锅炉房(正在建设)、点火油泵房及化学水处理车间及配套设施所在区域、维修车间及仓库、灰库、渣仓、锅炉排污水降温 池、工业废水收集池、中水管线、排水管线等,一般防渗区采用有效防渗材料,保证防渗效果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渗透系数 K≤1×10-7cm/s。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外的厂区(绿化区除外)为简单防渗区,进行地表硬化处理。 本项目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依次经超低氮燃烧+SNCR 联合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式电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05m高烟囱排放,本次验收期间,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监测结果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中的超低排放限值(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35mg/m3、 50mg/m3)要求; 本项目脱硝控制技术采取控制尿素溶液喷淋量、控制温度及停留时间、氨流量等措施,降低氨的逃逸量,本次验收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氨的监测结果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转运站、碎煤机室、生物质燃料成型加工工序均安装1套布袋除尘器,含尘废气分别经 26m、28m、26m高排气筒排放;2座灰库、渣仓、石灰石粉仓均分别安装设置布袋除尘器,排气筒均高15m。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有组织排气筒废气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严于50%执行;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1.0mg/m3的要求。 本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运输车辆限速、禁鸣,施工期间没有遭到投诉现象。 本项目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按照环境功能合理布置声源,碎煤机、风机等较大噪声源设备设置隔声间、隔声罩和消声器,其他设备采用基础减震、简体外壳阻尼层等降噪措施,并定期专人进行设备维护与检修。本次验收期间,由于本项目位于**圣泉****公司厂区内,厂界噪声监测数据引用《******公司100 万吨/年生物质精炼一体化(一期工程)项目》数据,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施工期结束后,厂区内建筑垃圾均清理完成,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运营期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外售依托**县鑫****公司,特殊情况不能综合利用时暂存于事故灰库,冬季炉渣储存于固废垃圾工程渣场。生活垃圾统一由市政部门处理;废布袋及废过滤膜、产生的废EDI 模块(含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化学水处理车间西侧的危废暂存间(面积为54m2)。脱硫废水处理工艺产生的废渣和沉淀物由**京****公司处置,维修车间和各事故油池收集的废矿物油、油泥罐油泥及化验室废液由**海蒙****公司处置。 本项目建设2座1000m3混凝土结构的灰库和1座500m3钢结构的渣仓作为中转使用。 |
1、园区建设中水回用装置,****公司用水水质要求,因此,化学水预处理系统不再建设,燃气锅炉房厂房已建设,暂未投入使用 2、锅炉烟气脱硝由低氮燃烧+SNCR+SCR 联合脱硝改为超低氮燃烧+SNCR 联合脱硝。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点火系统采用柴油,一期工程燃气锅炉启动炉一期正在建设。 转运站的排气筒实际建设为26m。 3、因脱硝工艺采用超低氮燃烧+SCNR工艺,未产生废脱硝催化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52.9 | 76.725 | 0 | 0 | 52.9 | 52.9 | / |
0 | 97.2 | 109.605 | 0 | 0 | 97.2 | 97.2 | / |
0 | 3.83 | 21.92 | 0 | 0 | 3.83 | 3.8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公司100万吨/年生物质一体化(一期****处理站 | ******公司100万吨/年生物质一体化(一期****处理站进水指标 | 反渗透浓水、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公司100万吨/年生物精炼一体化(一期****处理站预处理后,通过开发区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处理厂)集中处理。 | 废水总排口中的pH值在7.8~8.2(无量纲)之间,SS在63~69mg/L之间,五日生化需氧量在52.4~54.2mg/L,COD在261~273mg/L,氨氮在10.8~12.2mg/L,总磷在2.04~2.23mg/L之间,总氮在22.1~23.7mg/L之间,总镉在0.007~0.009mg/L之间,总汞在0.00015~0.00022mg/L之间,总铅在0.015~0.018mg/L之间,总砷在0.0011~0.0014mg/L之间,石油类在1.12~1.19mg/L之间,氟化物在0.913~0.931mg/L之间,硫化物在0.13~0.16mg/L之间,挥发酚在0.114~0.121mg/L之间,全盐量在633~641mg/L之间,流量在95~110m3/h之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公司100万吨/年生物质精炼一体化(一期工程)项目》****处理站的进水指标》。 | ||
混凝反应+搅拌沉淀+板框脱水+再沉淀处理 | 《燃煤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997-2020) | 本项目脱硫废水经过旋流器进入废水收集罐,由混凝反应+搅拌沉淀+板框脱水+再沉淀处理后,达到《燃煤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997-2020)要求,全部回用于干煤棚降尘 | 脱硫废水混凝沉淀处理出口废水监测结果pH值在7.6~7.8(无量纲)之间,总镉在0.027~0.033mg/L之间,总汞在0.00152~0.00163mg/L之间,总铅在0.163~0.171mg/L之间,总砷在0.0071~0.0078mg/L之间。监测结果均满足《燃煤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997-2020)表2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出口的监测项目和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
本项目生物质固体废物成型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压滤废水,收集回用于干煤棚中喷洒降尘;含煤废水沉淀处理后重复利用,不外排; 化学水预处理系统排水和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排入1座40m3的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和除盐处理后,全部用作锅炉烟气脱硫工艺补水; | / | 本项目生物质固体废物成型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压滤废水,收集回用于干煤棚中喷洒降尘;含煤废水沉淀处理后重复利用,不外排; 化学水预处理系统排水和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排入1座40m3的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和除盐处理后,全部用作锅炉烟气脱硫工艺补水; | / | ||
******公司100万吨/年生物质一体化(一期****处理站 | ******公司100万吨/年生物质一体化(一期****处理站进水指标 | 反渗透浓水、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公司100万吨/年生物精炼一体化(一期****处理站预处理后,通过开发区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处理厂)集中处理。 | 废水总排口中的pH值在7.8~8.2(无量纲)之间,SS在63~69mg/L之间,五日生化需氧量在52.4~54.2mg/L,COD在261~273mg/L,氨氮在10.8~12.2mg/L,总磷在2.04~2.23mg/L之间,总氮在22.1~23.7mg/L之间,总镉在0.007~0.009mg/L之间,总汞在0.00015~0.00022mg/L之间,总铅在0.015~0.018mg/L之间,总砷在0.0011~0.0014mg/L之间,石油类在1.12~1.19mg/L之间,氟化物在0.913~0.931mg/L之间,硫化物在0.13~0.16mg/L之间,挥发酚在0.114~0.121mg/L之间,全盐量在633~641mg/L之间,流量在95~110m3/h之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公司100万吨/年生物质精炼一体化(一期工程)项目》****处理站的进水指标》。 | ||
混凝反应+搅拌沉淀+板框脱水+再沉淀处理 | 《燃煤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997-2020) | 本项目脱硫废水经过旋流器进入废水收集罐,由混凝反应+搅拌沉淀+板框脱水+再沉淀处理后,达到《燃煤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997-2020)要求,全部回用于干煤棚降尘 | 脱硫废水混凝沉淀处理出口废水监测结果pH值在7.6~7.8(无量纲)之间,总镉在0.027~0.033mg/L之间,总汞在0.00152~0.00163mg/L之间,总铅在0.163~0.171mg/L之间,总砷在0.0071~0.0078mg/L之间。监测结果均满足《燃煤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997-2020)表2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出口的监测项目和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
本项目生物质固体废物成型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压滤废水,收集回用于干煤棚中喷洒降尘;含煤废水沉淀处理后重复利用,不外排; 化学水预处理系统排水和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排入1座40m3的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和除盐处理后,全部用作锅炉烟气脱硫工艺补水; | / | 本项目生物质固体废物成型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压滤废水,收集回用于干煤棚中喷洒降尘;含煤废水沉淀处理后重复利用,不外排; 化学水预处理系统排水和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排入1座40m3的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和除盐处理后,全部用作锅炉烟气脱硫工艺补水;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超低氮燃烧+SNCR 联合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式电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05m高烟囱排放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中的超低排放限值(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35mg/m3、 50mg/m3)要求 | 超低氮燃烧+SNCR 联合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式电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05m高烟囱排放 | 1#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处理前颗粒物的浓度在1613~1749mg/m3,排放速率在499.8583~531.9477kg/h;处理后的浓度在1.1~1.3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2422~0.2830kg/h;去除效率为99.95%。处理前二氧化硫的浓度在591~655mg/m3,排放速率在182.0273~192.0564kg/h;处理后的浓度在15~17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3.4023~3.8402kg/h;去除效率在98.0%~98.22%之间。处理后的氮氧化物浓度在27~32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6.0562~7.2762kg/h。汞及其化合物处理前的浓度在8×10-6~9×10-5mg/m3之间,处理后的浓度为未检出。烟气黑度监测结果均小于1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的监测结果满足《关于印发的通知中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的标准。汞及其化合物的监测结果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33-2011)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处理前颗粒物的浓度在1584~1768mg/m3,排放速率在516.511~565.4287kg/h;处理后的浓度在1.1~1.3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2417~0.3069kg/h;去除效率为99.95%。处理前二氧化硫的浓度在600~664mg/m3,排放速率在195.5537~211.7538kg/h;处理后的浓度在15~17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3.5947~4.0060kg/h;去除效率在98.03%~98.27%之间。处理后的氮氧化物浓度在27~32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6.4371~7.5052kg/h。汞及其化合物处理前的浓度在1.1×10-5~1.4×10-5mg/m3之间,处理后的浓度为未检出。烟气黑度监测结果均小于1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的监测结果满足《关于印发的通知中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的标准。汞及其化合物的监测结果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33-2011)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严于50%执行 | 转运站、碎煤机室、生物质燃料成型加工工序均安装1套布袋除尘器,含尘废气分别经 26m、28m、26m高排气筒排放;2座灰库、渣仓、石灰石粉仓均分别安装设置布袋除尘器,排气筒均高15m。 | 干煤棚中生物质燃料成型加工工序造粒车间26m高排气筒废气处理后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在2.3~2.7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406~0.0506kg/h;碎煤楼废气28m排气筒处理后的颗粒物浓度在2.8~3.1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63~0.0068kg/h之间;转运站的除杂工序(除铁器)26m废气排气筒处理后的颗粒物浓度在1.5~1.9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34~0.0042kg/h之间;灰仓1# 15m高排气筒处理后的颗粒物浓度在1.9~2.3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26~0.0032kg/h;灰仓2# 15m高排气筒处理后的颗粒物浓度在1.6~2.0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23~0.0030kg/h;渣仓15m高排气筒处理后的颗粒物浓度在2.1~2.4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20~0.0023kg/h;石灰石仓15m高排气筒处理后的颗粒物浓度在1.6~1.8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06~0.0007kg/h。验收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有组织排放限值严格50%执行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碎煤机、风机等较大噪声源设备设置隔声间、隔声罩和消声器,其他设备采用基础减震、简体外壳阻尼层等降噪措施,并定期专人进行设备维护与检修。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 | 本项目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按照环境功能合理布置声源,碎煤机、风机等较大噪声源设备设置隔声间、隔声罩和消声器,其他设备采用基础减震、简体外壳阻尼层等降噪措施,并定期专人进行设备维护与检修。 | 本次验收期间,由于本项目位于**圣泉****公司厂区内,厂界噪声监测数据引用《******公司100 万吨/年生物质精炼一体化(一期工程)项目》数据,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在54.1~56.6 dB(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3.5~46.5dB(A)之间。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厂区实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脱硫吸收塔、脱硫脱硝综合楼、点火油储罐区、汽轮机及升压站事故油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应采取有效防渗材料,保证防渗效果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其中危险废物暂存间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防渗区包括干煤棚、输煤栈桥、转运站、碎煤楼、主厂房、除尘器、燃气锅炉房、点火油泵房及化学水处理车间及配套设施所在区域、维修车间及仓库、灰库、渣仓、锅炉排污水降温 池、工业废水收集池、中水管线、排水管线等,采用有效防渗材料,保证防渗效果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渗透系数 K≤1×10-7cm/s。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外的厂区(绿化区除外)为简单防渗区,进行地表硬化处理。 | 厂区实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脱硫吸收塔、脱硫脱硝综合楼、点火油储罐区、汽轮机及升压站事故油池、危险废物暂存间,重点防渗区域采用120厚C30抗渗混凝土进行防渗,保证防渗效果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防渗区包括干煤棚、输煤栈桥、转运站、碎煤楼、主厂房、除尘器、燃气锅炉房(正在建设)、点火油泵房及化学水处理车间及配套设施所在区域、维修车间及仓库、灰库、渣仓、锅炉排污水降温 池、工业废水收集池、中水管线、排水管线等,一般防渗区采用有效防渗材料,保证防渗效果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渗透系数 K≤1×10-7cm/s。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外的厂区(绿化区除外)为简单防渗区,进行地表硬化处理。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施工弃土及时清运,并按照市政部门批准的地点倾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特殊情况不能综合利用时暂存于事故灰库;生活垃圾统一由市政部门处理;废布袋及废过滤膜由厂家回收;废EDI 模块(含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脱硝催化剂、脱硫废水处理产生 废渣、废矿物油、化验室废液及油罐油泥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 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 本项目施工期结束后,厂区内建筑垃圾均清理完成,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运营期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外售依托**县鑫****公司,特殊情况不能综合利用时暂存于事故灰库,冬季炉渣储存于固废垃圾工程渣场。生活垃圾统一由市政部门处理;废布袋及废过滤膜、产生的废EDI 模块(含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化学水处理车间西侧的危废暂存间(面积为54m2)。脱硫废水处理工艺产生的废渣和沉淀物由**京****公司处置,维修车间和各事故油池收集的废矿物油、油泥罐油泥及化验室废液由**海蒙****公司处置。 本项目建设2座1000m3混凝土结构的灰库和1座500m3钢结构的渣仓作为中转使用。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柴油输送管线设置泄漏液收集地沟,禁止泄漏液外排。定期对储罐、输送管道进行探伤、测厚,将柴油储罐及输送管线区域设置为专门区域进行安全保护,设立警示标志,设立围挡;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制定地下水、土壤等环境监测计划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识别、风险防控预 警体系建设,完善预警、预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处置泄露污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管理部门的应急联动,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 本项目柴油输送管线设置泄漏液收集地沟,禁止泄漏液外排。定期对储罐、输送管道进行探伤、测厚,将柴油储罐及输送管线区域设置为专门区域进行安全保护,设立警示标志,设立围挡;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 本项目制定了地下水、土壤等环境监测计划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备案,备案编号:230624-2022-2-L。加强风险点位识别、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预警、预防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泄露污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管理部门的应急联动,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1、本项目燃气锅炉燃用天然气,厂区内不设置储气设施,从附近已建成的燃气管线接入,由开发区集中提供燃气,气源为已建成的德力戈尔CNG储配站。2、本项目外****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打点泡。 ****处理厂即**省**市杜****处理厂,已建成处理规模2×104m3/d,采用“预处理+A2O+二沉池+混凝沉淀+过滤+紫外消毒”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本项目工作人员的日常办公会议、商务接待等依托******公司100万吨/年生物质精炼一体化(一期工程)项目(庆环审〔2020〕84号)的综合办公楼,该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8500m2,地上3层建筑物。 截止2021年1月,综合办公楼的主体建筑工程已基本完工,进入内部装修阶段,预计2021年10月建成投产。 4、本项目外排废水和污泥依托******公司100万吨/年生物质精炼一体化(一期工程)项目(庆环审〔2020〕84****处理站及其事故池、污泥暂存间。****处理站设计日处理能力3000m3/d,其中配套给本项目的处理能力为1200m3/d,采用“混凝+酸化+A/O+絮凝沉淀”处理工艺。 截止2021年1月,污水处理站主体建筑工程已基本完工,进入设备安装阶段,预计2021年10月投产运行 5、本项目灰渣、脱硫石膏全部外售综合利用,灰渣依托****公司(最大灰渣接收量为13万t/a)、**县蒙砼混****公司综合利用(最大灰渣接收量为4万t/a),脱硫石膏依托**县双****公司(最大脱硫石膏接收量为1.2万t/a);冬季储存依托**县固废垃圾处理工程的渣场临时储存,其库容18.4万m3,目前闲置,内部无灰渣正在储存。 本项目建有2座1000m3灰库和1座500m3渣仓,****公司设有2500t的灰库和5000t的渣库,**县固废垃圾处理工程设有库容18.4万m3的灰渣场,**县蒙砼混****公司设有6000m2堆场,**县双****公司设有10000m2堆场。上述设施可作为特殊情况不能综合利用时,事故状态下本项目灰渣、脱硫石膏暂存使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本项目燃气锅炉一期正在建设,现已完成厂房建设,锅炉设备未进场,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点火系统采用柴油。现天然气管线已建成。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物质固体废物压滤废水、煤泥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反渗透浓水、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其中(反渗透浓度、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外排废水依托******公司100万吨/年生物质精炼一体化(一****处理站处理(该项目与本项目一并完成验收工作),****处理站规模3000m3/d,其中1200m3/d配套给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混凝+酸化+A/O+絮凝沉淀”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杜****处理厂,该污水厂的处理规模为2×104m3/d,采用“预处理+A2O+二沉池+混凝沉淀+过滤+紫外消毒”工艺,废水集中处理后,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打点泡。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废水满足******公司100万吨/年生物质精炼一体化(一期工程)项目”污水处理站的进水标准。 3、综合办公楼依托“******公司100万吨/年生物质精炼一体化(一期工程)项目”(庆环审〔2020〕84号),该项目与本项目一并完成验收工作)三层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8500m2)。用于工作人员的日常办公会议、商务接待等。 4、本项目外排废水包括(反渗透浓水、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公司100万吨/年生物质精炼一体化(一期工程)项目(庆环审〔2020〕84****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废水处理采用“混凝+酸化+A/O+絮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站日处理能力3000m3/d,其中给本项目的处理能力为1200m3/d,满足本项目废水处理的需求。 灰渣、脱硫石膏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均外售给**县鑫****公司;冬季储存依托**县固废垃圾处理工程的渣场临时储存,其库容18.4万m3,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待冬季到来之时,办理完成。 5、本项目建有2座1000m3灰库和1座500m3渣仓,当灰渣不能正常外售时用于暂存使用。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