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2万吨热塑性弹性体材料生产项目(二期阶段性)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982632L | 建设单位法人:杨家军 |
郭景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省**市**港**涛路3000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2万吨热塑性弹性体材料生产项目(二期阶段性)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36-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52-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港区海涛路3000号 |
经度:121.23274 纬度: 30.6751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6-05-05 |
嘉(平)环建2016-S-008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6900 |
8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982632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421MA2CWYNPXL | 验收监测单位:中科检测技术****公司 |
913********1603359 | 竣工时间:2023-04-01 |
2023-04-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1-31 |
2024-04-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0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407TXxnQ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二期项目年产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前驱体+改性)8 万吨(前驱体 5.34 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实施二期项目一阶段、二阶段工程内容,前驱体改性生产单元未实施,实际前驱体产能 3.87 万吨/年。二期三阶段设计前驱体产能 1.47 万吨/年,暂未实施。 |
本项目二期实际分阶段实施,其中二期一阶段已先行验收,二期二阶段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二期三阶段待建,前驱体改性生产单元不再实施,目前产品为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前驱体。本次验收范围为本项目二期一阶段、二阶段已建工程。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生产包括原料单体精制单元、助剂制备单元、聚合单元、凝聚及后处理单元、溶剂精制回收单元和前驱体改性单元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包括原料单体精制单元、助剂制备单元、聚合单元、凝聚及后处理单元、溶剂精制回收单元 |
前驱体改性生产单元不再实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生产装置区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收集至导热油炉装置内同天然气一并燃烧,达标后通过 20m 烟囱排放,烟囱 1 个。苯乙烯精制废气、后处理工艺中有机废气废气采用RTO蓄热燃烧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 3 个。生产无组织通过加强装置检查、设备维护等方式建设废气排放。采取了内浮顶技术、平衡装卸技术、尾气回收焚烧技术等进行控制,减少废气排放。粉尘采用旋风除尘布袋收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排气筒1个。燃气废气导热油炉 20m 烟囱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专用装置(净化效率大于 75%)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水:设置废水输送管路,做好废水的收集与输送的防护措施,废水采用 CBR处理工艺进行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废水处理站1座,设计处理能力1000m3/d,其中CBR处理能力为360m3/d。厕所废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站处理。 固废: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按照危险固废暂存要求,设置危废暂存点1个。废胶、次品收集后以低浓度产品出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对高噪声车间墙壁可进行降噪设计,如设置双层隔音窗户等;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于车间中部,主体生产装置布置于厂区中央;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和减振设施; 应急:设计在雨水及清净下水管网末端设置一只容积为11000 m3的应急事故水池,水池为地下式,现浇钢筋砼水池,并做防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导热油炉已停用,全厂有机废气分别经3套“喷淋+RTO蓄热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3个25m排气筒高空排放,其中项目一期设1套,项目二期设2套。生产无组织通过加强装置检查、设备维护等方式建设废气排放。储罐区已于项目一期建成并验收,采取了内浮顶技术、平衡装卸技术、尾气回收焚烧技术等进行控制,减少废气排放。项目二期一阶段粉尘采用8套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个15m 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二期二阶段粉尘采用1套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进入二期二阶段的1套“喷淋+RTO蓄热燃烧”,通过二期二阶段的1个2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专用装置(净化效率大于 75%)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水:已设置架空废水输送明管,做好废水的收集与输送的防护措施。含有重金属废水进入排入车间污水预处理设施,经“重金属脱除”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废水与其他废水一并经“A/O+MBR 工艺”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A/O+MBR 工艺)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实际废水处理已根据《****年产 2800 吨热塑性弹性体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求进行优化。 固废:本项目危废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按照危险固废暂存要求,设置危废暂存点1个,位于罐组二北侧。本项目废胶、次品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设置一般固废仓库一个,位于办公楼南侧。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本项目在设备选型上充分注意选择低噪音设备,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局部隔声措施,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加强设备日常维护,文明操作,降低噪声影响。 应急:厂区已设立事故应急池(11000m3),事故状态下的废水收集进入应急池,并制定了事故状态下的响应机制,一旦发生废水处理事故,立即停止生产,将废水引入应急池暂存,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恢复生产。 |
环评中项目的工艺有机废气采用1套导热油炉燃烧装置和3套喷淋+RTO蓄热燃烧装置处理,其中导热油炉燃烧装置设1个20m高排气筒,3套喷淋+RTO蓄热燃烧装置分别设3个15m高排气筒。实际企业导热油炉已停用并拆除,实际工艺有机废气采用3套喷淋+RTO蓄热燃烧装置处理,设3个25m高排气筒,其中一期项目设1套喷淋+RTO蓄热燃烧装置,二期项目设2套喷淋+RTO蓄热燃烧装置(二期一阶段设1套,二期二阶段及待建的三阶段设1套共用)。 环评中项目产生的粉尘采用1套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设1个15m高排气筒。实际项目一期后处理粉尘经1套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个15m高排气筒排放;二期一阶段后处理粉尘经8套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汇总通过1个15m高排气筒排放;二期二阶段后处理粉尘经1套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再接入二期二阶段工艺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一并处理排放(喷淋+RTO蓄热燃烧装置,1个25m高排气筒排放);待建的二期三阶段后处理粉尘拟经1套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个15m高排气筒排放。因此,本项目实际后处理粉尘设施和排气筒数量增加,实际共设11套旋风+布袋除尘装置,设3个后处理粉尘排气筒,该粉尘排气筒均为一般排气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24.6522 | 29.1684 | 0 | 0 | 24.652 | 24.652 | |
0 | 12.326 | 14.584 | 0 | 0 | 12.326 | 12.326 | |
0 | 1.233 | 1.458 | 0 | 0 | 1.233 | 1.23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831 | 1.6 | 0 | 0 | 0.831 | 0.831 | / |
0 | 5.346 | 18.88 | 0 | 0 | 5.346 | 5.346 | / |
0 | 0.339 | 0.55 | 0 | 0 | 0.339 | 0.339 | / |
0 | 4.527 | 54.753 | 0 | 0 | 4.527 | 4.52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厂区污水站 | 废水入网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 2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及表 3 有机特征污染物限值要求,其中未做规定的 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 1 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总氮排放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B 级限值要求,钴排放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含有重金属废水进入排入车间污水预处理设施,经“重金属脱除”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废水与其他废水一并经“A/O+MBR 工艺”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A/O+MBR 工艺)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 监测重金属车间废水处理设施进口及出口,监测因子:钴、总镍;监测污水站调节池,监测因子:pH、CODcr、SS、NH3-N、TP、TN、石油类、BOD5、苯乙烯、钴、总镍;监测污水入网口,监测因子:pH、CODcr、SS、NH3-N、TP、TN、石油类、BOD5、苯乙烯、钴、总镍;监测雨水排放口,监测因子:pH、CODcr、NH3-N、石油类、钴、总镍。监测频次均为监测2天,每天4次。 | ||
厂区污水站 | 废水入网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 2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及表 3 有机特征污染物限值要求,其中未做规定的 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 1 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总氮排放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B 级限值要求,钴排放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含有重金属废水进入排入车间污水预处理设施,经“重金属脱除”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废水与其他废水一并经“A/O+MBR 工艺”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A/O+MBR 工艺)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 监测重金属车间废水处理设施进口及出口,监测因子:钴、总镍;监测污水站调节池,监测因子:pH、CODcr、SS、NH3-N、TP、TN、石油类、BOD5、苯乙烯、钴、总镍;监测污水入网口,监测因子:pH、CODcr、SS、NH3-N、TP、TN、石油类、BOD5、苯乙烯、钴、总镍;监测雨水排放口,监测因子:pH、CODcr、NH3-N、石油类、钴、总镍。监测频次均为监测2天,每天4次。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工艺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去除效率≥97%要求;臭气浓度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工艺废气特征污染因子苯乙烯、环己烷、丁二烯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 6 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RTO 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染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二期有机废气分别经2套“喷淋+RTO蓄热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个25m排气筒高空排放。 | 监测RTO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及出口,监测因子为苯乙烯、丁二烯、环己烷、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含氧量,监测2天,每天3次。 | ||
粉尘处理 | 工艺废气污染因子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项目二期一阶段粉尘采用8套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个15m 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二期二阶段粉尘采用1套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进入二期二阶段的1套“喷淋+RTO蓄热燃烧”,通过二期二阶段的1个25米高排气筒排放。 | 监测二期一阶段后处理粉尘处理设施8个进口及1个出口,监测二期二阶段后处理粉尘处理设施1个进口及1个出口,监测因子均为颗粒物,检测频次均为监测2天,每天3次。 | ||
工艺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去除效率≥97%要求;臭气浓度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工艺废气特征污染因子苯乙烯、环己烷、丁二烯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 6 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RTO 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染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二期有机废气分别经2套“喷淋+RTO蓄热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个25m排气筒高空排放。 | 监测RTO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及出口,监测因子为苯乙烯、丁二烯、环己烷、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含氧量,监测2天,每天3次。 | ||
粉尘处理设施 | 工艺废气污染因子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项目二期一阶段粉尘采用8套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个15m 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二期二阶段粉尘采用1套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进入二期二阶段的1套“喷淋+RTO蓄热燃烧”,通过二期二阶段的1个25米高排气筒排放。 | 监测二期一阶段后处理粉尘处理设施8个进口及1个出口,监测二期二阶段后处理粉尘处理设施1个进口及1个出口,监测因子均为颗粒物,检测频次均为监测2天,每天3次。 | ||
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 | 污水站废气污染因子苯乙烯、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去除效率≥97%要求;工艺废气特征污染因子苯乙烯、环己烷、丁二烯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 6 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RTO 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染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污水站废气经一期1套“喷淋+RTO蓄热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个25m排气筒高空排放。 | 监测一期RTO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及出口,监测因子为氨、硫化氢、苯乙烯、丁二烯、环己烷、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含氧量,监测频次为监测2天,每天3次。 | ||
食堂油烟废气处理设施 | 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专用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 监测食堂油烟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及出口,监测因子为饮食业油烟,监测2天,每天5次 | ||
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 7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二级新改扩建限值。 | / | 厂界四周设监测点,监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乙烯、 环己烷、丁二烯、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2天,其中臭气浓度每天4次,其余因子每天3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隔音、消声、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已落实隔音、消声、降噪措施。 | 厂界四周共4个监测点位,监测2天,昼夜间各1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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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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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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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生产区设置150m卫生防护距离,储罐区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产区设置150m卫生防护距离,储罐区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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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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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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