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泽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100t塑料包装袋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14MACH4MXW8P | 建设单位法人:蔡赛琼 |
蔡赛琼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花城街**大道39号1栋102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100t塑料包装袋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39-印刷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319-C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区花城街**大道39号1栋102房 |
经度:113.21544 纬度: 23.4546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22 |
穗环管影(花)〔2024〕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14MACH4MXW8P001Y |
2024-02-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 |
18 | 运营单位名称:**** |
****0114MACH4MXW8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14MACH4MXW8P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419543X | 竣工时间:2024-02-26 |
2024-02-27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4-26 |
2024-04-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2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422bTLtr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选址位于**市花城街**大道39号1栋102房、7栋101房及园区宿舍楼1楼,总占地面积为1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7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主要从事生产塑料包装袋及卷膜,年生产塑料包装袋1100吨(其中单袋800吨、卷膜300吨),年工作300天,实行2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实际建设情况:选址位于**市花城街**大道39号1栋102房、7栋101房及园区宿舍楼1楼,总占地面积为1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700平方米,第一阶段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主要从事生产塑料包装袋及卷膜,第一阶段年生产塑料包装袋500吨(其中单袋364吨、卷膜136吨),年工作300天,实行2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由****生产设备尚未完成建设,因此,项目分批验收,本次验收规模约为年生产塑料包装袋500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印刷、复合、熟化、分切/制袋、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印刷、复合、熟化、分切/制袋、包装入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排水系统须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接驳入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的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较严者; 2、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须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印刷、复合、印刷设备清洗、熟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的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排气筒排放速率按严格限值50%执行)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通告》(粤环发【2021】4号)要求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厂区工艺合理化布局,应选用低噪声的工艺设备,各种声源须经减振、降噪处理,防止振动、噪声污染扰民。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管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排水系统须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接驳入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的水污染物排放满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较严者; 2、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须经收集处理达标后引至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印刷、复合、印刷设备清洗、熟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排放满足《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的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排气筒排放速率按严格限值50%执行)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满足《****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通告》(粤环发【2021】4号)要求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厂区工艺合理化布局,应选用低噪声的工艺设备,各种声源须经减振、降噪处理,防止振动、噪声污染扰民。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包装固废、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交**回收单位处理或有能力处理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废印版、废过滤棉,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原料空桶交由原料厂家回收利用,严禁露天堆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排污口须进行规范化建设 该项目污染物排放应按《报告表》核算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进行控制。该项目VOCs新增排放总量为1.0747吨/年,按照2倍替代的要求,所需替代指标为2.1494吨/年,从已关闭的广****公司项目产生的减排量中划拨;COD 和氨氮新增排放总量分别为0.0218 吨/年、0.0027 吨/年,按照2倍替代的要求,所需替代指标分别为0.0436 吨/年、0.0054吨/年,****处理厂2015年主要污染物的削减量中划拨项目建成后再根据实际污染物排放总量及相关控制要求予以核定。 | 实际建设情况:1、已完成排污口现场规范化建设; 2、项目100%工况下排放的VOCs(NMHC按照1:1等量为VOCs)低于环评总量申请的量。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544 | 0.0544 | 0 | 0 | 0.054 | 0.054 | |
0 | 0.0218 | 0.0218 | 0 | 0 | 0.022 | 0.022 | |
0 | 0.0027 | 0.0027 | 0 | 0 | 0.003 | 0.00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2982.464 | 16329.6 | 0 | 0 | 12982.464 | 12982.46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416 | 1.0747 | 0 | 0 | 0.416 | 0.41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较严者 | 三级化粪池 | 满足**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较严者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生产废气处理设施 | NMHC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的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排气筒排放速率按严格限值50%执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 | NMHC排放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排放满足《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的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排气筒排放速率按严格限值50%执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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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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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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