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鑫淼商贸有限公司年产30万方混凝土预拌站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381MA6QL6YY7N | 建设单位法人:刘明波 |
刘明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村委会肖家冲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30万方混凝土预拌站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5-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村委会肖家冲 |
经度:104.****78298 纬度: 26.****2997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3-31 |
曲宣环审〔2022〕0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30 |
45.5 | 运营单位名称:**** |
****0381MA6QL6YY7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0381MA6PQNTQ2A | 验收监测单位:**华都****公司 |
****0100MA6NX2FK3Q | 竣工时间:2023-12-28 |
2024-01-07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1-15 |
2024-02-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3-2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31629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商品混凝土30万m3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商品混凝土30万m3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主要生产单元为物料储存单元、上料单元、物料输送单元、搅拌生产单元。生产工艺主要是原料进厂****采石场成品堆棚储存、粉料进入筒仓储存、水于蓄水池中储存→上料(砂石料采用铲车装入料斗后由物料提升机输送至计量秤,粉料通过管道气力输送至计量秤,水通过水泵泵入计量秤)→搅拌(经计量的物料进入搅拌机进行搅拌)→检验→产品外运→罐车、搅拌机清洗。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主要生产单元为物料储存单元、上料单元、物料输送单元、搅拌生产单元。生产工艺主要是原料进厂****采石场成品堆棚储存、粉料进入筒仓储存、水于蓄水池中储存→上料(砂石料采用铲车装入料斗后由物料提升机输送至计量秤,粉料通过管道气力输送至计量秤,水通过水泵泵入计量秤)→搅拌(经计量的物料进入搅拌机进行搅拌)→检验→产品外运→罐车、搅拌机清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你公司委托****编制的《********年产30万方混凝土预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集体审查,现决定批复如下: 一、****年产30万方混凝土预拌站建设项目位于****村委会肖家冲,建设性质为:**,该项目总投资330万元,环保投资46.5万元,占总投资的14.09%,总占地面积4838平方米,拟**2条180型混凝土拌合站生产线及配套筒仓等设施,以及检验室、配电室、沉淀池等附属设施,购置安装先进的搅拌、输送等相关设备,达年产30万方混凝土的生产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集体审查的意见,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及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及运行必须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及固废管理。施工车辆在运输物料时应采取篷布遮盖和其他密闭运输方式,防止物料泄漏污染环境;对施工扬尘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噪声扰民,禁止夜间22:00-次日早上7:00之间进行施工;对施工及装修产生的固废及时清运妥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加强工程开挖后的路面平整及恢复工作,对临时占地、取土坑、弃料场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二)项目运营期原料输送、装卸、存放、进料、配料、搅拌等生产工序须采取密闭措施,料仓装卸口设置喷雾装置,搅拌工段及粉料仓顶配备布袋除尘器,骨料仓、配料仓设置密闭防尘棚,棚内起尘点设置喷雾装置,骨料输送配备密封传送带,原料堆场置于密闭防尘棚内,工业广场配备设置洒水降尘设施,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0.5mg/m3)。 (三)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合理设置雨污管网,实现雨污分流;配套设置截排水沟、场地雨水收集池、沉淀池和化粪池,确保搅拌机、罐车及场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项目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周围农业生产;场地雨水经截排水沟收集后排入场地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项目绿化及生产。 (四)项目生产过程中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不合格品须设置临时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妥善处置,综合利用;废机油须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和标示标牌,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同时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及台账管理制度;生活垃圾设置暂存设施,统一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系统处理。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加装消音、减振措施,采取在项目区设置禁鸣、限速标示标牌、加强引导等措施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实际已按环评报告表设计的工程建设地点、工程内容、规模、功能以及相应的环保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管理,并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项目实际建设地点位于****村委会肖家冲,实际总占地面积约4838m2,**2条180型混凝土拌合站生产线及配套筒仓等设施,以及检验室、配电室、沉淀池等附属设施,购置安装先进的搅拌、输送等相关设备,达年产30万方混凝土的生产能力。项目实际总投资33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45.5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13.79%,本次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条件。 2、项目施工期间已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烟气,物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过程定期洒水降尘,产生建筑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并已妥善处置,项目现场无施工固体废物遗留;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及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间未发生因施工活动而产生的施工扬尘、废水及噪声等污染环境事故发生。项目施工期间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施工过程未接到因施工而产生的环境污染的投诉事件。 3、根据现场调查,项目骨料****采石场已建封闭式彩钢瓦防尘大棚,占地面积约1000m2,配料仓采用彩钢瓦三面围挡+顶棚遮盖,同时骨料大棚、配料大棚设置洒水喷头,作业过程喷雾降尘,利用防尘大棚的阻隔降尘;骨料由配料斗经2条输送皮带运输至2座搅拌楼,输送皮带长约10m/条,采用彩钢瓦封闭降尘;共设置8个粉料筒仓,每个筒仓自带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搅拌楼采用彩钢瓦密闭,搅拌机密闭,搅拌过程加水湿式作业,每台搅拌机粉尘设置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返回搅拌机回用于生产。设置了1台高压水枪,对运输罐车外部及内部进行冲洗,依托采石场已购1台洒水车对厂区硬化地面及道路洒水降尘。由监测结果分析可知,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能达标排放。 4、根据调查,****采石场周围已建截排水沟截流外排,场地内雨污水经排水沟进入沉淀池,在厂区东侧道路旁建设了容积为20m3的1个二级沉淀池,容积为80m3的1个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在厂区北侧地势较低处建设1座容积为25m3的场地雨污水收集池,场地雨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一座20m3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回用于农业生产,不外排。 5、项目除尘器收集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清洗产生的混凝土、沉淀池沉淀泥砂、实验室混凝土块直接运****采石场破碎加工后综合利用。依****采石场已建危废暂存间1座,占地面积10m2,设置了导流槽及事故收集池,事故池容积为0.05m3,事故池容积超过废机油桶容积的1/10,地面为抗渗混凝土地面,地面与裙脚加涂了一层防渗漆,并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的要求设置了标识标牌,****采石场产生的废机油分开堆放,分别单独建立了相关台账管理记录,并保存,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制度上墙。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 6、项目搅拌机、空压机、水泵、物料传输装置等设备均布置于建筑内,利用建筑隔声,同时对搅拌机等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厂区设置禁鸣、限速标示标牌,对进出车辆加强管理,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7、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地面和裙角进行防渗设计,重点防渗,并设置事故池,防止废机油泄漏后进入外环境。 设置专人进行管理,定期对废机油收集桶进行检查,并做好巡检记录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迅速给以消除。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六)严格执行《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确实把环保责任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员工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防止环境污染事故或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社会环境风险。 三、该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四、待项目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已按《报告表》要求建成和落实,并能满足主体工程生产要求后,建设单位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营运,并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 五、若本《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建设单位应将《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治理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表》确定的监测计划,并按国家发布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中确定的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七、建设单位须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在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八、请**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负责组织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8、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9、建设单位已委托**华都****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现阶段正在开展项目自主验收工作。 10、项目现阶段已建设完成,项目实际已按环评报告表设计的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管理,现阶段正在开展项目自主验收工作。 11、建设单位已委托**华都****公司对本项目废气及噪声进行监测。 12、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登记管理,项目已取得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有效期限:自2024年2月3日至2029年2月2日止。 13、项目建设运营过程受宣****执法大队现场管理,根据调查,本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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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沉淀池 | 无 | 根据调查,****采石场周围已建截排水沟截流外排,场地内雨污水经排水沟进入沉淀池,在厂区东侧道路旁建设了容积为20m3的1个二级沉淀池,容积为80m3的1个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在厂区北侧地势较低处建设1座容积为25m3的场地雨污水收集池,场地雨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一座20m3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回用于农业生产,不外排。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彩钢瓦防尘大棚、洒水降尘、布袋除尘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骨料****采石场已建封闭式彩钢瓦防尘大棚,占地面积约1000m2,配料仓采用彩钢瓦三面围挡+顶棚遮盖,同时骨料大棚、配料大棚设置洒水喷头,作业过程喷雾降尘,利用防尘大棚的阻隔降尘;骨料由配料斗经2条输送皮带运输至2座搅拌楼,输送皮带长约10m/条,采用彩钢瓦封闭降尘;共设置8个粉料筒仓,每个筒仓自带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搅拌楼采用彩钢瓦密闭,搅拌机密闭,搅拌过程加水湿式作业,每台搅拌机粉尘设置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返回搅拌机回用于生产。设置了1台高压水枪,对运输罐车外部及内部进行冲洗,依托采石场已购1台洒水车对厂区硬化地面及道路洒水降尘。 |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的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满足环保验收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建筑隔声、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 项目搅拌机、空压机、水泵、物料传输装置等设备均布置于建筑内,利用建筑隔声,同时对搅拌机等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厂区设置禁鸣、限速标示标牌,对进出车辆加强管理 | 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满足环保验收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无 | 无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不合格品须设置临时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妥善处置,综合利用;废机油须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和标示标牌,回用于机械设备润滑,回用不完的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同时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及台账管理制度;生活垃圾设置暂存设施,统一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系统处理。 | 项目除尘器收集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清洗产生的混凝土、沉淀池沉淀泥砂、实验室混凝土块直接运****采石场破碎加工后综合利用。依****采石场已建危废暂存间1座,占地面积10m2,设置了导流槽及事故收集池,事故池容积为0.05m3,事故池容积超过废机油桶容积的1/10,地面为抗渗混凝土地面,地面与裙脚加涂了一层防渗漆,并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的要求设置了标识标牌,****采石场产生的废机油分开堆放,分别单独建立了相关台账管理记录,并保存,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制度上墙。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无 | 无 |
表7 风险设施
严格执行《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确实把环保责任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员工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防止环境污染事故或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社会环境风险。 | 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地面和裙角进行防渗设计,重点防渗,并设置事故池,防止废机油泄漏后进入外环境。 设置专人进行管理,定期对废机油收集桶进行检查,并做好巡检记录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迅速给以消除。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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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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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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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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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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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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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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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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