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万吨菌剂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0665387 | 建设单位法人:万鹏 |
曹鹏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兴大西街1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 6万吨菌剂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5-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29-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兴大西街17号 |
经度:118.613867 纬度: 34.902672 | ****机关:****保护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2-27 |
沭经管审批发〔2022〕00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2-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00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066538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066538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923762W | 竣工时间:2023-12-08 |
2023-12-22 | 调试结束时间:2023-12-26 |
2024-04-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4-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8666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6万吨菌剂改造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6万吨菌剂改造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产品为菌剂,以腐殖酸、凹凸棒粉、解淀粉芽孢杆菌、地衣芽孢杆菌等为原料,经计量、混料、造粒、一次烘干、一次冷却、筛分、破碎、二次烘干、二次冷却、包裹、分装等工序制备。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产品为菌剂,以腐殖酸、凹凸棒粉、解淀粉芽孢杆菌、地衣芽孢杆菌等为原料,经计量、混料、造粒、一次烘干、一次冷却、筛分、破碎、二次烘干、二次冷却、包裹、分装等工序制备。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投料粉尘、造粒粉尘、一次烘干废气、一次冷却粉尘、一次烘干废气、二次冷却粉尘、包裹粉尘、分装粉尘:项目造粒粉尘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1套水洗塔除尘,投料粉尘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热风炉炉前应配备低燃烧器,一次烘干、一次冷却、二次烘干、二次冷却、包裹、分装废气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5套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由1根40m高(DA002)排气简排放。外排废气中S0:、NO、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2)本项目应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防治措施,采取车间通风等措施后,颗粒物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 (二)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吸声、减震、隔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三)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置措施进行处理。 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同时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对贮存危险废物场所采取防渗、防晒、防雨淋等措施,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减少危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全厂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代为收集处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细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本项目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处理站处理后由市政管网进入****处理厂处理,排入牛腿沟,最终汇入沭河。出水水质须满足《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2011)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要求以及**县牛 ****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投料粉尘、造粒粉尘、一次烘干废气、一次冷却粉尘、一次烘干废气、二次冷却粉尘、包裹粉尘、分装粉尘:项目造粒粉尘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1套水洗塔除尘,投料粉尘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热风炉炉前应配备低燃烧器,一次烘干、一次冷却、二次烘干、二次冷却、包裹、分装废气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5套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由1根40m高(DA002)排气简排放。外排废气中S0:、NO、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2)本项目应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防治措施,采取车间通风等措施后,颗粒物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 (二)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吸声、减震、隔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三)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置措施进行处理。 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同时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对贮存危险废物场所采取防渗、防晒、防雨淋等措施,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减少危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全厂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代为收集处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细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本项目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处理站处理后由市政管网进入****处理厂处理,排入牛腿沟,最终汇入沭河。出水水质须满足《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2011)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要求以及**县牛 ****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本项目属于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COD、氨氮,排放量分别为0.88t/a、3.08t/a、1.78t/a、0.021t/a、0.0021t/a,****环境局****分局确认((Linshu)ZL007号)。 拟建项目颗粒物、氮氧化物年新增排放量大于1吨(含),****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临环发[2020]38号),本项目需要进行总量确认及大气污染物倍量替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倍量替代量为 1.76t/a、6.16t/a、3.56t/a。 2021年初诺贝丰****公司对氟化钾干燥塔(目前该装置已转让****)进行了热源改造由燃煤热风炉改为燃气热风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改造前排放量分别为20.0t/a、61.9t/a、6.8t/a,改造后排放量分别为2.95t/a、10.29t/a、0.02t/a,减少排放量分别为 17.05t/a、51.6lt/a、6.78t/a,从中分别调剂1.76t/a、6.16t/a、3.56t/a用于拟建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倍量替代,满足倍量替代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外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为0.23t/a、1.39t/a、3.56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392 | 2500 | 0 | 0 | 392 | 392 | |
0 | 0 | 0.0098 | 0 | 0 | 0 | 0 | |
0 | 0 | 0.0019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7035.128 | 0 | 0 | 0 | 0 | 0 | / |
0 | 0.23 | 1.76 | 0 | 0 | 0 | 0 | / |
0 | 1.39 | 6.16 | 0 | 0 | 0 | 0 | / |
0 | 0.68 | 3.56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调节池+反硝化A池+SBR池+缓冲池+生物过滤器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调节池+反硝化A池+SBR池+缓冲池+生物过滤器 | ****处理站处理后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溶解性总固体、动植物油类、石油类、总磷、总氮、阴离子表面活性、硫酸盐、氯化物最大浓度分别为:28mg/L、12.2mg/L、4.7mg/L、9mg/L、688mg/L、0.23mg/L、0.34mg/L、0.60mg/L、20.5mg/L、0.025mg/L、72.4mg/L、158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混料工段产生的投料粉尘经6个集气罩(收集效率90%)+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造粒工段产生的造粒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效率100%)+1套水洗塔除尘(除尘效率85%)处理,一次烘干热风炉配低氮燃烧器与一次烘干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效率100%)+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一次冷却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效率100%)+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二次烘干热风炉配备低氮燃烧器与二次烘干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效率100%)+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二次冷却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效率100%)+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包裹分装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效率100%)+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后共同由1根4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 混料工段产生的投料粉尘经6个集气罩(收集效率90%)+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造粒工段产生的造粒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效率100%)+1套水洗塔除尘(除尘效率85%)处理,一次烘干热风炉配低氮燃烧器与一次烘干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效率100%)+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一次冷却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效率100%)+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二次烘干热风炉配备低氮燃烧器与二次烘干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效率100%)+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二次冷却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效率100%)+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包裹分装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效率100%)+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后共同由1根4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综合废气排放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分为别4.9mg/m3、1.5mg/m3、11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0.105kg/h、0.032kg/h、0.193kg/h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①在设备选型上,选用装备先进的低噪音设备,并采取适当的降噪措施,如机组基础设置衬垫,使之与建筑结构隔开。 ②各类风机的进出口装消音器;对空气压缩机等设备采用隔离布置,均采用减振基底,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压缩机设立在隔声间内,进、排气口加装消音器,并设立减振基座;各种泵类设立在泵房内,采取隔音罩,并设立减振基座。 ③针对输送管路噪声,设计时尽量防止管道拐弯、交叉、截面剧变和T 型汇流。对与机、泵等振源相连接的管线,在靠近振源处设置软接头,以隔断固体传声;在管线穿越建筑物的墙体和金属桁架接触时,采用弹性连接。对于输送管线应采取隔声材料包扎处理。 ④厂区平面布置要优化,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厂界处,通过距离衰减减轻噪声源对厂界噪声的影响。设备布置时远离行政办公区,设置隔音机房;工人不设固定岗,只作巡回检查;操作间做吸音、隔音处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 | ①在设备选型上,选用装备先进的低噪音设备,并采取适当的降噪措施,如机组基础设置衬垫,使之与建筑结构隔开。 ②各类风机的进出口装消音器;对空气压缩机等设备采用隔离布置,均采用减振基底,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压缩机设立在隔声间内,进、排气口加装消音器,并设立减振基座;各种泵类设立在泵房内,采取隔音罩,并设立减振基座。 ③针对输送管路噪声,设计时尽量防止管道拐弯、交叉、截面剧变和T 型汇流。对与机、泵等振源相连接的管线,在靠近振源处设置软接头,以隔断固体传声;在管线穿越建筑物的墙体和金属桁架接触时,采用弹性连接。对于输送管线应采取隔声材料包扎处理。 ④厂区平面布置要优化,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厂界处,通过距离衰减减轻噪声源对厂界噪声的影响。设备布置时远离行政办公区,设置隔音机房;工人不设固定岗,只作巡回检查;操作间做吸音、隔音处理。 |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小于65dB,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均小于55dB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废水处****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废水处****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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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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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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