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年处理70000吨工业固废资源循环化利用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294980C | 建设单位法人:吴昊 |
李元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张****工业园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县年处理70000吨工业固废**循环化利用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园区 |
经度:99.75465 纬度: 39.2730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2-15 |
张环环评发〔2022〕7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6-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350 |
199.4 | 运营单位名称:**** |
916********294980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6********294980C | 验收监测单位:**万兴中权****公司 |
****0100MA72UQB57L | 竣工时间:2023-12-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3-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4-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1?id=40331zGI1g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一期计划年处理高炉瓦斯灰2.5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年处理高炉瓦斯灰2.5万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高炉瓦斯灰焙烧-分离-磁选 | 实际建设情况:高炉瓦斯灰送入回转炉,炉内经沼气燃烧加热,沼气在密闭炉内不完全燃烧产生过量CO,炉料被加热装置加热至一定温度,使得高炉瓦斯灰中铁、锌等金属的氧化物被甲烷不完全燃烧产生的CO还原,其中锌元素在窑温下蒸发并与烟气一起离开回转窑,经过收集装置得到富集锌,直接还原铁产品排入淬渣池,经球磨、磁选四氧化三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严格水环境保护。施工废水、****园区污水管网。运营期,淬渣池冷却水循环使用;脱硫装置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集中收集于初期雨水收集池,用于原料预拌及淬渣池冷却;洗车平台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沉淀池底泥回用于生产;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排至厂区化粪池,最****处理厂集中处理。 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落实洒水抑尘、物料遮盖等措施,降低施工期扬尘污染。运营期有组织废气防治,窑尾、窑头设置密闭集气罩,回转窑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尿素)+重力沉降+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1#)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30mg/m3、150mg/m3、200mg/m3、1.0mg/m3限值,回转窑窑尾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进行在线监测;水泥筒仓废气经筒仓顶部滤芯除尘器处理后从仓顶呼吸孔排放;铁粉车间球磨、磁选设备密闭,废气密闭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30mg/m3限值;制砖车间破碎、搅拌、抛光设备密闭,废气密闭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3#)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 无组织废气防治:厂区道路混凝土硬化,其他地面须压实硬化,并定期洒水降尘,强化绿化,有效降低粉尘污染;原辅料和粉状物料必须入库分类堆存,严禁露天堆放,并采用全封闭式库房,成品环保建材砖应有序堆放在制砖车间西南侧成品砖堆放区,堆放场地混凝土硬化;运输车辆全封闭,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原辅料厂房内设置4套自动喷淋装置防止物料堆存和转运等过程中的粉尘污染,原辅料装卸须在全封闭厂房内进行,设置2台移动式雾炮机用于物料装卸作业降尘;1#、2#回转窑窑尾进料口、密头出渣口,铁粉车间球磨机集气罩处,制砖车间破碎机集气罩处均设置除尘雾炮装置降低粉尘的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铅及其化合物参照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办公生活采用电供暖。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分区防渗、雨污分流措施,重点做好回转窑安装区、原料库、铁粉车间、冷却室、淬渣池、尾渣库、危废暂存间、脱硫循环水池区域防渗措施。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对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跟踪监测计划,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位3个,土壤跟踪监测点位2个,每年各监测一次,监测报告存档备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严格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铁粉车间、制砖车间布袋收尘灰及废砖坯全部回用于制砖;冷却管和窑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氧化锌产品,包装入袋并暂存于成品库;沉降室含杂质较多的氧化锌粉集中收集并作为原料回用于回转窑;生活垃****园区环卫部门处置;淬渣池和冲洗平台底泥、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15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置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脱硫石膏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经属性鉴定后规范处置。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音、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治理措施 (1)原辅料库无组织颗粒物防治措施 原辅料库逸散的少量原辅料粉尘通过原辅料**间阻隔自然沉降作用捕集于地面,厂区硬化,并定期洒水降尘;原辅料和粉状物料采用全封闭式库房;厂内外运输车辆全封闭,在厂内运输车辆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对出入车辆进行冲洗;在原辅料厂房内设置4套自动喷淋装置,原辅料装卸在全封闭厂房内进行,且在物料装卸作业时设置2台雾炮装置最大限度降低粉尘的排放。 (2)回转窑废气处理工艺 本项目回转窑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重力沉降+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3)铁粉车间废气 本项目铁粉车间球磨、磁选设备密闭,球磨、磁选废气集中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出。 (4)无组织废气 厂区生产运输道路硬化,并定期洒水降尘,强化厂区内绿化,有效降低粉尘污染;原辅料和粉状物料采用全封闭式库房;厂内外运输车辆全封闭,在厂内运输车辆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对出入车辆进行冲洗;在原辅料厂房内设置4套自动喷淋装置,原辅料装卸须在全封闭厂房内进行,且在物料装卸作业时设置2台雾炮装置最大限度降低粉尘的排放;在回转窑窑尾进料口、窑头出渣口,铁粉车间球磨机集气罩处设置除尘雾炮装置降低粉尘的排放。 (5)食堂油烟 本项目设有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经走访调查,验收期间未收到废气相关投诉和处罚。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生产过程中淬渣池冷却水在淬渣池循环使用;除尘、脱硫装置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洗车平台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淀池底泥堆存于渣库用于后期制砖原料。初期雨水集中收集于初期雨水池,用于原料预拌及淬渣池冷却用水,不外排。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含餐饮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器隔油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至厂区****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最****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噪源主要为项目生产过程中的设备噪声,为降低项目产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⑴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的产生;⑵引风机加设减震基础、消声器;⑶产噪设备尽量防置在封闭车间内。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经检测,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本项建成运行后全厂主要有脱硫系统产生的脱硫石膏、布袋除尘灰、废机油、淬渣池底泥、员工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工业固废全部堆存于渣库用作制砖原料。项目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园区环卫部门拉运处理。 经走访调查,验收期间未收到相关投诉和处罚。 5、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对大气污染物采取有效的、可行的治理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从而降低大气污染物的沉降作用,同时,对工艺设备、废气治理设施合理操作,并定期进行设备检修维护,避免非正常工况及事故排污的发生,避免污染物的超标排放,导致大气沉降污染物增大,造成土壤污染;严格按照分区防渗要求建设。运营期需严格管理,加强巡检,确保防渗区地面无裂隙。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4.896 | 41.04 | 0 | 0 | 4.896 | 4.896 | / |
0 | 3.528 | 54.72 | 0 | 0 | 3.528 | 3.528 | / |
0 | 2.484 | 8.208 | 0 | 0 | 2.484 | 2.48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化粪池(10m3,1座)、隔油池(1m3,1座)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 已监测 | ||
窑渣冷却水:1#淬渣池(100m3,1座) | / | 建设100m3淬渣池一座 | 未监测 | ||
脱硫废水:循环水池(100m3,1座); | / | 脱硫废水经100m3循环水池循环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 未监测 | ||
洗车平台废水:沉淀池(50m3,1座); | / | 洗车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 未监测 | ||
初期雨水:初期雨水收集池(50m3,1座) | / | 建设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一座 | 未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脱硫除尘设施 |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 | 回转窑废气(窑尾):SNCR脱硝+重力沉降+布袋除尘器+脱硫塔+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在线监测; 回转窑窑头(出渣口)废气:设置密闭集气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将出渣时带出的少量环集烟气用引风机引至回转窑窑尾主烟气脱硫塔一并处理 | 已监测 | ||
布袋除尘器 |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 | 铁粉车间球磨、磁选设备全封闭,进出口粉尘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 | 已监测 | ||
无组织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 | 无组织废气:厂区硬化并定期洒水降尘;原辅料和粉状物料设置封闭库房堆存;厂内外运输车辆封闭或苫盖,在厂内运输车辆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对出入车辆进行冲洗后方可正常行驶;厂房内设置自动喷淋装置防止物料堆存和转运等过程中的粉尘污染,原辅料装卸须在全封闭厂房内进行,且在物料装卸作业时设置2台雾炮装置最大限度降低粉尘的排放;在回转窑窑尾进料口、窑头出渣口,铁粉车间球磨机集气罩处设置除尘雾炮装置降低粉尘的排放。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减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加强绿化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分区防渗、雨污分流措施,重点做好回转窑安装区、原料库、铁粉车间、冷却室、淬渣池、尾渣库、危废暂存间、脱硫循环水池区域防渗措施。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对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跟踪监测计划,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位3个,土壤跟踪监测点位2个,每年各监测一次,监测报告存档备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厂区分区防渗回转窑安装区、原料库、铁粉车间、冷却室、淬渣池、尾渣库、脱硫循环水池区域水泥地面硬化,危废暂存间铺设环氧树脂地坪,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构筑物定期巡查、保养检修,地下水、****园区例行监测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严格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铁粉车间、制砖车间布袋收尘灰及废砖坯全部回用于制砖;冷却管和窑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氧化锌产品,包装入袋并暂存于成品库;沉降室含杂质较多的氧化锌粉集中收集并作为原料回用于回转窑;生活垃****园区环卫部门处置;淬渣池和冲洗平台底泥、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15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置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脱硫石膏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经属性鉴定后规范处置。 | 沉降室除尘灰:作为返料,进入生产线; 除尘灰:全部堆存于渣库,用于后期制砖利用; 生活垃圾:****工业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脱硫石膏:按危废管理,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淬渣池尘泥:在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机油:在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确保环保设施运行安全。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建立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档案,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环保设施,建立、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厂区硬化地面设置围堰,建设一座50m3雨水收集池,确保初期雨水在厂区收集回用。按规范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按应急预案做好处置,防止突发性事故对环境造成污染。 | 厂区硬化,建设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一座,地面设置围堰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园区污水管网,电窑依托附近企业生产的沼气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园区污水管网,电窑依托附近企业生产的沼气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