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高附着力塑粉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21MA9GJCN350 | 建设单位法人:候保伟 |
候保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省**市**葛岗产业园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6000吨高附着力塑粉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 |
建设地点: | **省**市** 葛岗产业园 |
经度:****946.44573 纬度: 343552.973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9-15 |
杞环审批表〔2021〕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21MA9GJCN350001W |
2022-12-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80 |
14.5 | 运营单位名称:**** |
****0221MA9GJCN35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221MA9GJCN35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3MA3X9Q7N5L | 竣工时间:2023-08-13 |
2023-08-14 | 调试结束时间:2023-09-11 |
2024-04-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1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83800.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6000吨高附着力塑粉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714吨高附着力塑粉 |
本项目分期建设,一期产能1714t/a,建设4条生产线,二期产能4286t,建设10条生产线,并分期验收。本次验收内容只验收一期的4条生产线,后续生产线建设完成,另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首先将各类物料(树脂、钛白粉、硫酸钡、颜料、助剂)经人工拆包后人工准确称量后,按照一定比例投入到混料机(除进、出料口,其余部分均密闭设备,混料机上方设置有密封盖,加料完毕后加盖密闭搅拌)内混合均匀,投料过程采用人工解包投料,投料过程中混料机上方设置有集气罩,收集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混料及挤出设备采用两层式结构,混料工序位于上方,挤出设备位于下方。混合好后的物料由于重力作用经管道输送至下方的挤出机内,物料在此受热熔融(加热温度130℃左右),并在螺杆高剪切力的作用下使颜料、钛白粉与助剂充分地分散于树脂中(在挤出螺杆加热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螺杆位于密闭挤出机内,裸露面积较少),继而进入在压片机中压成薄片,项目采用间接水冷却,配套循环池,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 接着将冷却后的薄片使用手推料斗车运送至引入磨粉机(除进、出料口,其余部分均密闭),之后经人工称量、包装即为成品,手工称重包装工位上设置有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进一步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挤出工序与压片工序合并使用一台设备,物料在挤出机中受热熔融然后由挤出机压成薄片,其余与环评一致。 |
挤出工序与压片工序合并使用一台设备,物料可在挤出机中受热熔融然后由挤出机压成薄片,其余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投料、混料、实验含尘废气:通过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套)+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挤出压片废气、实验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磨粉、包装废气:通过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套)+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4)办公生活废水:由厂内化粪池处理后,由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5)固废: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工人统一处理;一般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原料包装废料、废原料桶,原料包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厂内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给环卫部门进行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可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危险固废主要为光氧催化设施更换的灯管、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光氧催化设施更换的灯管、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投料、混料、磨粉、包装废气、实验含尘废气:通过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套)+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挤出压片废气、实验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办公生活废水:由厂内化粪池处理后,由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4)固废:项目区已设置垃圾桶,用于收集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中;UV光氧催化设施更换的灯管、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处置。项目已设置1间6m2一般固废暂存间,1间5m2危险固废暂存间,其余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磨粉、包装产生的废气与投料、混料工序、实验含尘废气共用一套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区已设置垃圾桶,用于收集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中;UV光氧催化设施更换的灯管、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处置。项目已设置1间6m2一般固废暂存间,1间5m2危险固废暂存间,其余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其余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24 | 0 | 0 | 0 | 0.024 | 0.024 | |
0 | 0.029 | 0.108 | 0 | 0 | 0.029 | 0.029 | |
0 | 0.001 | 0.011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59 | 11.9476 | 0 | 0 | 0.59 | 0.59 | / |
0 | 0.13 | 0.2707 | 0 | 0 | 0.13 | 0.1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园区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COD≤500 mg/L、氨氮≤45 mg/L****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COD≤450 mg/L、氨氮≤35 mg/L | 园区化粪池 | 厂区总排口COD为89 mg/L、氨氮为2.705mg/L | ||
园区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COD≤500 mg/L、氨氮≤45 mg/L****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COD≤450 mg/L、氨氮≤35 mg/L | 园区化粪池 | 厂区总排口COD为89 mg/L、氨氮为2.705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套)+15m高排气筒(DA001) | 《合成工业树脂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 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套)+15m高排气筒(DA001) | 项目粉尘经过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1mg/m3 | ||
集气罩+ 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15m高排气筒(DA002) | 《合成工业树脂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60mg/m3;《**省环****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中“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最高允许排放浓度80mg/m3,处理效率不低于70%”中处理效率要求 | 集气罩+ 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15m高排气筒(DA002) |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04mg/m3,处理效率为91%~93% | ||
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套)+15m高排气筒(DA001) | 《合成工业树脂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 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套)+15m高排气筒(DA001) | 项目粉尘经过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1mg/m3 | ||
集气罩+ 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15m高排气筒(DA002) | 《合成工业树脂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60mg/m3;《**省环****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中“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最高允许排放浓度80mg/m3,处理效率不低于70%”中处理效率要求 | 集气罩+ 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15m高排气筒(DA002) |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04mg/m3,处理效率为91%~9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减震、降噪、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减震、降噪、隔声 | 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最大值为昼间56dB(A)、夜间43dB(A) | ||
减震、降噪、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减震、降噪、隔声 | 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最大值为昼间56dB(A)、夜间43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工人统一处理;一般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原料包装废料、废原料桶,原料包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厂内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给环卫部门进行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可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危险固废主要为光氧催化设施更换的灯管、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光氧催化设施更换的灯管、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项目区已设置垃圾桶,用于收集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中;UV光氧催化设施更换的灯管、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处置。项目已设置1间6m2一般固废暂存间,1间5m2危险固废暂存间,其余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项目废水依托厂内化粪池处理后,由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废水依托厂内化粪池处理后,由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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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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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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